因为严溪要想多陪陪父母,方蕾要忙着居家搬迁,她们都不可能和夏遥一样提早到校,所以夏遥临走前一晚,几个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在ktv里玩得很疯。
“夏遥,你这个没良心的,把哥几个扔在云留,一个人去了京城,背信弃义,鄙视你!”易小奇喝了好几瓶酒,醉醺醺地嚷道,他是几人中最洒脱的一个,初中毕业就直接考了一所职高,比他们少受了三年的折磨,今年正好职高毕业,准备去一家工厂打工,因为他学的是车床技术,月薪还挺高的。
“谁说她是一个人去的,我们俩不是人啊?”方蕾得意地炫耀道,能和夏遥一块儿去京城,是她最幸福的事了,可惜她的成绩不够好,不然就可以像严溪一样和她读同一所大学了。
“那你们两个也背信弃义!”易小奇指着她们叫道,“我不管,这杯酒你们一定要干了。”
夏遥倒是爽快,喝起酒来就像喝白开水,完全面不改色,另外两个小姑娘就不行了,龇牙咧嘴,满脸通红。
“我去,这夏遥也是逆天了,连喝酒都这么猛,还有什么事情是她不行的?”刘克在一旁看得啧啧称奇,明明夏遥和他们一块儿长大,玩也没少玩,调皮捣蛋向来都有她一份,竟然还能考上帝都大学这样的名校,而他们只能留在云留市念一个不入流的大学,老天真是太不公平了!
“唱歌她不行啊,”马丹笑嘻嘻地说,“来来来,让她唱歌,就唱这歌,《朋友》。”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有过泪有过错,还记得坚持什么。真爱过才会懂,会寂寞会回首,终有你终有梦在心中,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夏遥拿着麦克风唱得很投入。
“上天啊,快救救我啊!这哪里是唱歌啊,是杀人啊!”
“谁把麦克风给她的?是谁?”
“谁让她唱歌的?还让不让人活啊?”
“我的耳朵快被折磨死了!”
“没有一个字在调上啊!一首歌能被她唱成这样,不是人才,是天才啊!”
一屋子里的人纷纷抱怨,夏遥是出了名的五音不全,所有教过她的音乐老师都对她彻底绝望,每回她唱歌都能让听歌的人对人生充满了绝望。
几个大男生实在受不了了,好不容易联手从她手里抢回麦克风,这首歌本来就是耳熟能详的歌曲,在座没有不会唱的,不管有没有麦克风都对着大屏幕狂吼着。
他们的歌唱得都不算好,但歌词太好了,被这么多人一起吼出来的时候,带着最朴实真挚的情感。
她不禁有些动容,这一生她失去了很多,得到的却更多。
晚上闹得太迟,第二天她只能顶着一对熊猫眼坐车去省城,本来她是准备直接去机场的,但是肖云天夫妇非要她到他们家住一晚,她和肖氏夫妇认识这么多年,情谊十分深厚,也想逗逗他们那刚满一岁的小女儿,便一口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