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冠六宫》/春溪笛晓
第三十四章
东华郡王从小缠绵病榻,长居慈孝寺,就连他母亲都没见过他几次,旁人自然不认得他。两人骑着马回书院,东华郡王看着沿途的北地风光,时不时看上几句,偶尔也给颜舜华说说京城的趣事,一路上倒是相谈甚欢。
到了书院,颜舜华没进去,而是领着东华郡王去拜访程应星。程应星平日里大多在家中修史,两人下马,但见柴扉虚掩,有童子在园中修整花木,瞧见颜舜华来了,童子说道:“姑娘,先生有客人呢!”
这童子是附近人家的孩子,周围人都知道程应星名气大、学问好,经常主动把孩子送来给程应星当书童,还弯弯绕绕地找上程应星的老父。程应星拒绝不得,便找了些闲活给他们做,偶尔教上两个字或者分他们一些吃食——于是童子们自己也喜欢往这边跑,端茶倒水修花剪草,殷勤得很。
颜舜华从袖里变出一包枣花糕,酥松喷香的糕点让童子两眼发亮,擦干净手掌接过,跑去和同伴分享。东华郡王见了,望着她说道:“你自己还是个小孩,还是这么喜欢哄孩子。”
“顺手带的,又不费事。”颜舜华就喜欢小孩子,喜欢看他们亮亮的眼睛,随便给点什么都很高兴。小孩子们都很容易满足,等慢慢长大了,想要的就多了,想高兴起来反而难了。
东华郡王明了颜舜华的想法,说:“你说得对,下次我也试试。”几文钱买个高兴,听着挺划算。
颜舜华脑中浮现出东华郡王从袖里掏出一包糕点哄人的模样。她瞅着东华郡王,横看竖看,都觉得那和东华郡王很不搭。
东华郡王说:“在你眼中,我就是那种难以亲近的人吗?”
“不是在我眼中,”颜舜华果断表示这锅我不背,“是在所有人眼里头你都像天上的神仙,不沾人间烟火的那种。”
东华郡王:“……”
这一点他隐约能感觉到,但是能这样直白地说出口的,也只有颜舜华了。
东华郡王目光一顿,顺势叹着气说:“所以我没什么朋友。”
颜舜华听着东华郡王幽幽的叹气声,顿时心软了。她说:“总会有的。”东华郡王这“神仙哥哥”般的气质是一方面,东华郡王的身份则是另一方面。颜舜华向东华郡王保证,“我一定会让先生收下你!”
东华郡王说:“多谢了。”他望着颜舜华,又补了一声,“晚晚。”
东华郡王的态度太自然,颜舜华挑不出半点古怪之处,只能点点头,领着东华郡王去书斋那边。
书斋是沈云初改建的,因为他们常过来这边叨扰,沈云初命人搜罗了不少古书新书,凑满了一屋子。
屋中四面墙几乎都是书,中间则摆了一张长长的椭圆桌子和绕成一圈的桌上书架。椭圆桌子前摆了一圈的椅子,到书斋里来的人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位置上落座,取用桌上的书和笔墨纸砚。
书斋建成之后,他们但凡来了程应星这边,一般都是围坐在书斋里说话。颜舜华邀东华郡王坐下,东华郡王也不急,拿起桌上的书看了起来。
他们没等到程应星送客,倒先等来了沈云初和程咏絮。沈云初在外头遇见了那童子,见对方在吃枣花糕,便知颜舜华回来了。一问,却听到颜舜华带回一客人。
沈云初与程咏絮径直来了书斋这边。
颜舜华和东华郡王手上各拿着一本书,东华郡王兴许是看到了什么不解之处,把书拿到颜舜华面前询问。颜舜华自然放下自己手里的书,和东华郡王说起话来。
程咏絮一怔。这人眉目俊秀,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仙人,明明也才十来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但与颜舜华坐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却又那么地和谐融洽,叫人不忍开口打扰。
也许是因为这人与颜舜华都不是凡俗之人吧?
程咏絮心头一跳,看向身边的沈云初。沈云初平日里对颜舜华的关切她都看在眼里,她伤怀过、羡慕过也辗转难测过,最后是在父亲的劝慰下才真正放下。
这人是谁呢?
看起来与颜舜华似是旧识,但又不是书院的生员,难道是颜舜华在书院外认识的人?
沈云初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沈云初还没想出答案,东华郡王已察觉他们的到来。东华郡王抬眼望向他们,眼底含着笑意,搁下手里的书,起身斯文有礼地向他们拱手问好:“两位兄台,我是顾清棠,京城来的,心慕于程先生的高才,想来鹿鸣书院求学。这几日走到通州境内,见到石岗村那边的灰泥路觉得新奇,多留了两天探个究竟,正巧遇上了颜家妹妹,就一起过来了。”
东华郡王这番话说得严丝合缝,神色也从容自若,没有丝毫破绽。见沈云初望过来,他也含笑与沈云初对视。
东华郡王知道,沈云初绝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温文尔雅。沈云初骨子里有着股狠劲,一旦有了想做的事便会不达目的不罢休。沈云初眼底藏着的警惕,他已经发现了。
东华郡王看向颜舜华。
颜舜华果然对此一无所察。她也起身替东华郡王介绍:“这是我表哥,姓沈,表字云初;只是程先生的堂侄,表字永旭。”
东华郡王马上再一拱手:“云初兄,永旭兄。”他的目光在程咏絮身上停留片刻,转向颜舜华,眼底有着显见的询问之意。
颜舜华不着痕迹地点头。东华郡王驻守北疆,自然也知道程咏絮的事,当初程咏絮女扮男装被人揭发,闹得沸沸扬扬,连她曾被鞑人掳走也被传开了。
颜舜华在东华郡王眼里看到了与自己相同的赞叹与惋惜。
这一次,应该会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