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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故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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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过去了,脾气还是那么的倔。

“好,我帮你!”

——————陆荆卿小剧场——————

九点钟,队伍准时启程。

看着人群里的鼠宝,陆荆卿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右手食指。

食指的第一个指节上,有四个白白的月牙形印迹,在他粗糙的手指上特别打眼。

那一天,他隔着窗户看到鼠宝站在外面,狐媚十足的大眼睛死死地盯视着他的房间。

一阵电闪雷鸣后,暴雨倾盆而下,瞬间模糊了两人的视线,就像在他们之间拉起了一道雨做的帘子,谁也无法看清楚帘子另一边的那个人的表情。

看着那大雨下站立的女孩,陆荆卿不由自主的把手塞进嘴里,就怕会忍不住喊出声来。

十分钟。

二十分钟。

半个小时。

一个小时……

血从食指被牙咬破的地方恣意流出,流到嘴里,再顺着嘴角滑落至下巴尖。可那地方早已被泪水占据,根本没有鲜血可以呆的空地。

陆荆卿曾经一直不明白童年里的那次家家酒游戏,他为什么会挨揍。

但在爸爸和爷爷去世后,他终于明白了。

原来,理由……是不配啊。

那三个头,是他陆荆卿这一辈子都不配去磕的!

那个人,也是他陆荆卿这一辈子都不配去想的!

——————————————

虽然猎尸团里大家都是熟人,但队伍正式开拔后,所有人都进入备战状态,打屁聊天的几乎没有。不然聊嗨了,被丧尸异兽攻击死了人算谁的?

从村口走出去约十几分钟,有一片河提,这还是当初市政府花了大价钱修的沿江风光带,纯园林式景观。只不过现在缺少维护,也显得有些破败。

在这里有个大型的露天停车场,原本是给那些来逛沿江风光带游玩的人停放小汽车的,现在则堆满了自行车,都是三个月来猎尸团顺手牵羊拿回来的代步工具。

猎尸团今天决定要去的地方有点远,纯靠脚力还没走到就没体力了,开车过去又太费汽油,自行车就成了最合适的代步工具。

鼠宝正在一堆无主自行车里挑挑拣拣,戚殷终于瞅准了她身边无人的这个空隙走过来,低声道:“宝宝,你真的要加入猎战队?”

其实他是整个猎尸团的团长,有新人加入自然应该先来向他报告。

不过现在陆家人只想离这对野鸳鸯远一点,所以区区一个照面就算把这个步骤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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