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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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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玛想了想,当然行,不就是霸王举鼎吗,几百斤的重量而已,只不过一缸水看起来太大了,不会太吓人吧。

“老板娘,行是行,但,凭什么呢。要不咱俩打个赌?”

说完使劲地揉了揉下巴,贱贱地一笑,这姿势不能摆给一般人,要不是老板娘,他就换一种姿势。

“小弟弟,想赌什么,人家就这一件不成器的客栈,你可不能太贪心啊。”

“不,我怎么会要老板娘的客栈,得到了老板娘,客栈还能自己跑了。我就赌你,同样我要是做不到,老板娘你也可以收了我。”

这赌约不管怎样,塔玛都不会输,即便老板娘最后耍花样,塔玛本身不受这个朝廷管制,也即是说,从一开始,塔玛说的实话也是假话,假话还是假话,谁也做不了他的主,穿越者不能这么无赖吧,当然可以。

“好呀。既然小弟弟这么有心,姐姐从了你又如何,你可不要欺负人家哦。”

“不会的,小弟一定好好的,把老板娘捧在手心里,欺负这两个字我根本不认识的。”

勾搭成jian,没想到啊,塔玛有些失望,不过,这男女之事最后还不是一件事,一ri之计在于晨,早上一定比晚上好啊。

“老板娘,你就瞧好了,起。”

塔玛伸手握住一只水缸的边,倒扣着举过头顶,好大一顶帽子,没往下戴。然后轻轻放下,举着水缸可出不了门,顺便还得拿上一个木桶,到了河边总不能把水缸丢到河里去吧。

“小弟弟,你可快去快回啊,姐姐,等你哦。”

小手招了招,老板娘得意地笑了,没花钱就招来一个工人,看老娘怎么榨干你的力气。

回屋,端了一盆皂角水,泼到后门大街上,一条狗跑过来伸出舌头舔了舔,不好喝。

塔玛前脚出门,后脚就有一条小狗跟上了,然后好多人瞪大了眼睛看他和那条小狗。

“咦,三娘子家里的男人,不是老头子,怎么是个壮士,奇怪。”

“这是要干嘛,举着缸,卖缸的?”

“那小狗好可爱,这男人是狗的主人,不像啊。”

就这样,一个男人和一条狗走到了一起,都要去的河边。

河岸这一带筑有五丈宽三尺高的河堤,几艘船停泊在岸边,像是摆渡的,对岸可是府城辖地,塞上明珠银川城就在那边,百里之外。

塔玛放下水缸,水桶,脱了衣裳,跳进河里,游玩了一阵,好快意。

回到岸上,提起水桶开始倒水,活干完了身上也快干了,这才穿上衣服,全然不顾四周的目光,抱着水缸举过头顶,单手托住犹如霸王再世,引得众人连连叫好。

“壮士家住哪里,尊姓大名,可有婚配。”

“城里三娘子客栈,有空住两天,呵呵。”

“一定一定,大伙儿一起送送壮士。”

“大哥,累不,小妹给你擦擦汗。”

“妹妹,这不是汗,哥哥我举着这么点东西哪会出汗,不信,你也上来。”

在一阵欢笑声中,塔玛把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放在了肩头,两手都没闲着。

到了城门下,又是一阵热闹,总算有人知道这个壮士的身份了,原来是野人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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