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咏菡还年轻,手艺就已经这么出色。他们这些前辈没什么能帮她的,但也不能给她拖了后腿。
越是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就越要谦和淡然。
听见老朋友这么问,蒋治笑道:“我还能有什么想说的,当然是赞一句年轻人越来越厉害了!不过,蒂凡尼的厨艺虽好,但是赛场上也未必就没有能和她比肩之人。还有不少厨师的菜我们都没有品尝呢,我们还是继续专注于比赛吧!”
说着,蒋治就朝桌子上的另一盘子菜抬了抬下巴。
那正是和蒂凡尼的法国蜗牛一起端上来的菜,是出自于赫尔曼之手。
赫尔曼是美国人,而美国盛产水果,美国人也一向喜欢将水果入菜。
所以这次大赛的题目对赫尔曼来说,简直半点难度都没有。
他唯一需要考虑的,或许就是在自己擅长的那么多菜中,挑选一样最能帮助自己夺冠的。
而赫尔曼最终做出来的成品,是披萨。
和蒂凡尼做的蜗牛一样,披萨也是赫尔曼的拿手本事。
披萨这种食物虽然源于意大利,但是在全球都很受欢迎,美国人则是将其发扬光大。要知道,全球最大的披萨连锁店,就是美国的。
披萨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很简单的食物,但是做起来并不容易。而上等的披萨,那要求就更高了。
新鲜的饼皮、上等的芝士、顶级披萨酱和新鲜的馅料,这对一道美味的披萨来说,那都是不可或缺的。
赫尔曼在食材区挑了上等的小麦粉,混着蛋清现成做的饼底。摆在评委们面前的这道披萨,先不看别的,就看这饼底,就知道它有多少松脆了。
这样的饼底不算好做,要外层香脆、内层松软,差了一丁点都是不行的。
芝士酱是乳酪做的,闻着就是一股甜香,却甜而不腻,沁人心扉。
披萨酱则是由西红柿加上各种水果汁、香料秘制而成,风味儿浓郁,香气扑鼻,让人陶醉。
而赫尔曼做的这道披萨,最关键的还不是之前说的这些,而是它的馅料。
披萨的馅料自然是以肉为主。
赫尔曼选的是牛肉。
牛肉本就是美国人的最爱之一,而美国人喜吃牛肉,则是源自于英国。再加上移民文化的影响,美国人喜欢在吃牛扒的时候,将各种水果做成酱汁,混合着一起食用。
赫尔曼在刚看到比赛题目的时候,就有想过做牛扒的。不过后来他考虑到披萨的受众更广一些,尤其是他喜欢的五成熟的牛扒未必能让评委们个个满意,这才选择了做披萨。
赫尔曼将经过自己亲手腌制的牛肉切成了一个个的小块,将其零散的分布在饼底之上。里头还混了不少水果粒和蔬菜,给原本有些单调的饼底立马就添了几分颜色,让整道菜看起来也更加漂亮了。
闻着空气中那酸酸甜甜的味道,想到蒂凡尼对法国蜗牛的改进,评委们也不敢随意猜测赫尔曼做的这道菜是不是也过于“老土”和中规中矩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