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贺兰敏之的命令,阿大没敢有一丝的停留,甚至连晚饭都没来的及用,就去了南城。
长安城,素有东贵西富之称。东边一边都是住的达官显贵,或者是世家豪族。里坊之中虽然也有贫民,但是不如西,南,北城多。而且众人眼光自然都集中在达官贵人的身上。这里聚集的达官贵人多,自然就证明了东城就是贵。就算是地价,东城也素来比其他三城贵上不少。
西市地方比东市要稍微大上一些,里边也比东市要繁华上不少。商人为了方便,大多都聚集在西市之中。而且来往的各国商人,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各种人自然是不能够和贵人们都在一起。但是这些人往往都是有钱之人,也就自然而然的造就了西城的富人多。
北城不必说,北城是太极宫。那是皇家所在之地,这长安城中就没有什么北城一说。那将近八十多万的贫民都大多数聚集在南城。
南城,也是长安城中所谓的贱地,贫民窟。相对于西城的三教九流,南城就则更加的鱼龙混杂。
虽然严格的实施里坊制度,长安和万年县令都有严格的控制。但是毕竟数十万的人口压力,对于唐朝这个水平的封建王朝,管理起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有很多的人就混迹在街上,成了当地的小混混。这些人自然是不敢在东城混,在西城混也有难度,南城就成了他们的生存场所。
在经过沟通之后,第二天开市的时候,阿大带着十个小混混就在轿子行的门外埋伏着了。
一番打扮之后,十个小混混都穿着大街上路人最正常的衣服。他们的脸都不用化妆,本来就是路人一个。
蹲在大街上,阿大嘴上叼着一根枯黄的草叶,一边盯着铺子里的情况,一边不放心的又问道:“你们几个没问题吧?别******给老子坏事儿。”
一个眼角带着痣,路人长相的人蹲在阿大的旁边:“大哥,您放心。别的咱不说啊,就这个事儿,搁兄弟们这儿还真不叫事儿。咱道儿上总是有这么句话,当年卢老国公还说过‘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放心吧!“
其余的人倒是都不说话,看起来,这个带着痣的人应该是这几个人的老大。
“就你小子,还知道什么卢老国公的话?”阿大藐视的看了他一眼,嘴里边嚼着草声音含含糊糊的。
“嘿,您老还别瞧不起咱们。当年老国公不也是混道儿上的?不过就是比咱们有出息,他老人家可是响马出身,这太平盛世的,咱们也做不了响马不是?”
正在他在吹嘘的时候,阿大突然间眉头一皱,赶紧把手伸出来啪的给了他一下:“闭嘴,看着。”
梅姑娘这会儿正站在门口和一位客人依依惜别。但是手中的手巾却是拿的红色,仿佛是在擦泪一样。但是阿大瞬间就明白过来了,这是之前早就商量好了的暗号。如果是正常的丝质的绢布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用的红色的丝巾就是说明这个人有问题。
眼神瞪圆了:“大痣,快,让你的人给我跟上。”
这个叫做大痣的人也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伸手一扒拉拽过来身前一个:“你,看着那个人了吗?”
那个小弟也不说话,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