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陈光达说自己脾气很倔强,而阿罗汽车这个品牌是他一手做起来的,说什么也不能放弃,所以他的要求就是,买他的公司可以,但必须做汽车,必须保留他的这个品牌。
陈光达说的倒也是实情,之前的确有不少汽车公司跟他谈,但如果不是阿罗汽车公司的厂房所在地的地皮确实很有优势,其他汽车公司早就不跟他谈了。
原本倒是有一家汽车集团跟他谈的还有点进展,可最近因为国家控制房价跟限制银行贷款,收缩银根,加上上东市这个地方还刚换了领导班子,新书记是外面调来的空降干部,对银行贷款以及坏账方面控制很严格,结果蓝东开发区就因为缺少银行的后续资金投入,发展陷入了停顿,导致本地的土地价格也涨不起来,如此一来,这家厂子的价值大大降低,原本的谈判就陷入了僵局。
与此同时,也因为银行开始清查贷款问题,才导致陈光达不得不想法把厂子卖出去,要不然,再过一段时间还找不到资金填补贷款窟窿的话,他老婆也控制不住局面,只能是让这家厂子破产清算,那时候可就啥都没有了。
只不过,就算要早点卖掉公司变现,但毕竟干了这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有可能的话,陈光达还是希望保留他自己打造的这个汽车品牌,并且也留下那些跟了他多年的员工。
自然了,这些情况他们是不会对程远说的,刘处长也不会说他跟陈光达早就认识,这家公司也是他有意推荐给程远的。
他们都是贼精,早就看出程远有很强烈的购买**,谈判经验也很缺乏,这才不停的说好处,说难舍,甚至说一些看似苛刻但其实可以继续谈的条件,其实就是待价而沽。
虽然程远还不知道这些内幕,但站在他现在的立场上,陈光达说的这些条件对他来说都不是个事儿。
程远现在一来不缺钱,二来也不在乎品牌不品牌,他只是要有个落脚点,好安排他手底下的那票人而已。
就这样,程远也不还价,当场就同意以个人名义,出三亿人民币的价格买下阿罗汽车有限公司中,包括陈光达以及他老婆等人联合掌握的百分之百的股份,顺带还清三千万的银行贷款。
股权完全转移后,阿罗汽车有限公司会变成一个属于程远个人所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新的阿罗汽车公司,在这个个人所有的新企业中,阿罗汽车品牌继续保留,员工也继续保留。
不仅如此,程远还保证,当他入主阿罗汽车后,还会陆续投入不少于十亿人民币,搞产业升级,并会促成新的阿罗汽车跟瑞典柯尼塞格汽车公司搞技术合作,争取把阿罗品牌做好做强,起码做到国内一流品牌。
至于这前后十三亿人民币的钱从哪里来,表面上看程远自己是没有,不过他可以学陈光达一样,跟人借款啊。
陈光达的经历启发了他,只要走一个正规的借款程序,只要有公司肯借钱给自己,那他就可以用这笔钱来做事情,还是合理合法任何人都挑不出错来,毕竟在别人看来,能借到这么大一笔钱,本身就是本事。
其实一开始,程远还没想到这点,他本想以奥斯坦投资公司的名义买下这个汽车公司,但因为奥斯坦投资公司是外资,在国内购买汽车公司受到很多限制,反倒不如自己以借款的名义,来买下这个公司。如此一来,程远借款买下阿罗汽车,那么阿罗汽车就依然是一家国内的民营企业,在限制方面就少了很多。
这个项目一旦成功,虽然资金规模不算大,但也属于借外资进来盘活本地汽车产业,刘处长一手促成了这个事儿,这都是板上钉钉的业绩啊。虽然进入二十一世纪,但天朝的各个地方政府,依然是迫切需要外资的。
同样的原因,因为程远是以借款办企业的名义,是有明确投资目的的借款,所以奥斯坦公司的外资进来也很容易,不必再通过中介公司换成人民币,直接走正规手续就可以了。
这样走一圈,购买阿罗汽车公司的主人就成了程远,而奥斯坦公司则属于背后支持程远的债权人,阿罗汽车依然是国内民营企业,是一个典型的有外资背景的非外资企业。
因此,这个收购其实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
就这样,在程远方面给钱痛快的情况下,在市政府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阿罗汽车有限公司就悄然易主了,程远获得了这家公司百分百的股份,公司变成一人有限公司,程远的头上也多了两个身份——阿罗汽车有限公司法人及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