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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团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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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狂风雄壮的身躯,顿时被拦腰砍断。

他睁着血目,满是不甘?

为何,最后的结果为何如此的戏剧性?

突然出现的神兵利器,给了他致命一击,真正的致命一击啊。

如果他知道唐煜的手上有一柄比神兵利器的武器还要高的剑器,他绝不会用自己的巨剑去抵挡。

影狼扑了上去,瞬间把铁狂风分食殆尽,只留下一枚空间戒指。

系统提示:

恭喜你团灭狂风佣兵团,帕尔玛城声望增加1000,人人畏惧。

恭喜你获得战斗经验2000000(总共)。

唐煜捡起地上的空间戒指,探入精神。

铁狂风的储物并不多,甚至连金币都没多少,作为一名佣兵,他的大半身价都花费在修补武器上面。

其他的零零碎碎不管,单单一本疾风剑士的入职书就让唐煜眼前发亮。

那么要不要学呢?

就职疾风剑士需要一百万的战斗经验,算是比较强力的一种职业吧,要知道唐煜目前的个人职业还是“无”呢。

不过说起来,自己已经有了风元素精灵,根据风元素精灵的魔法力量,也能发挥出堪比疾风剑士的力量,就职职业疾风战士,明显有些多余。

唐煜想罢,把这本疾风剑士的就职书放进自己的空间戒指,然后搜刮了一番,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转移,剩下的一枚空间戒指,也能哪去卖了换点钱。

接下来,唐煜看向了黑狼王。

黑狼王好似邀功般的让影狼们全都出来。

黑狼王被唐煜放在大草原上,虽然野马城周边的狼群被唐煜灭的差不多,但是野马平原周围辽阔到无法想象,野马平原上,除了野马,最多的就是狼群了。

野了差不多一个月,野狼王的成果不错,居然给唐煜带来了三千头的影狼,比起以前与唐纳德战斗那会儿足足多了一千头。

黑狼王简直是个宝啊。

唐煜摸摸黑狼王的脑袋,以示鼓励,然后去寻找夜夜。

夜夜躲藏在一处被遗弃的狼窝里,担惊受怕,尤其还是黑夜当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后来更是在周围出现了一爽酸泛绿的目光,吓得夜夜面色都白了。

当唐煜一声怒喝,这些带有敌意的目光纷纷变成了咽呜,夜夜听出来,那是大哥哥的声音啊。

夜夜钻出狼窝,小跑着一阵扑进唐煜的怀里,泪眼朦胧。

“呜呜,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呢。”这家伙,担心死唐煜了。

唐煜小声安慰,黑狼王更是在旁边好奇的看着夜夜。

从她的身上,黑狼王感觉到了一种既熟悉又让他恐怖的味道。

奇怪,这么小的小家伙,水灵灵的,平时我一口就能吞好几个呢,怎么会从她的身上感受到害怕?

黑狼王摇晃了一下脑袋,继续看向夜夜,那股恐惧感又消失了。

解决掉追兵,加上三千影狼在手,唐煜终于可以畅通无阻的回野马城。

当唐煜回到野马城的时候,一堆积攒的杂物正等着唐煜去解决呢。

看起来,自己的计划也必须加快了。

唐煜投入到工作当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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