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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穿越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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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明捋了把胡须,“这就有些难了,两个世界宋锦是唯一的媒介,她魂魄被压制,无法脱身,而老衲虽然是从那个世界来的,但前缘已断,已是不能再回去。”

洛秀皱眉,这说了不是等于没说?

慧明说话说一半留一半:“但老衲有别的办法,可以把你送到那个世界,你到时候只需毁了谢骓的供奉,供奉一断,神女发怒,他会遭受反噬的,而届时,宋锦也可以脱身了,让她寄宿在你的身体里,带她回来就是。”

洛秀催促道:“那就快开始吧。”他是一刻都等不了了。

慧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老衲法力尚浅,穿越时空已是逆天而行,这是唯一的机会,但——危险和变故太大,你的身体有可能承受不了时空流速的挤压而被撕成碎片,这样,你还愿意吗?”

洛秀毫不犹豫斩钉截铁的道:“我愿意。”

“废话少说,快点开始吧。”

慧明这次是真的对洛秀刮目相看了,这种身份这种地位,还能为了一个女子孤注一掷,明知有可能是九死一生的结局,也没有丝毫犹豫。

慧明自问自己,是万万做不到的。

可能是他没有这样一个深爱着的女人吧,能为对方抛却所有,甚至生命。

这一刻,他甚至有些羡慕洛秀了。

能倾尽所有爱着一个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好,只要你不后悔就好,师兄再提醒你一句,到了那个世界,你没有身份,也没有地位,甚至有可能被人质疑,那是个皇权至上的时代,而谢骓的身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要扳倒他,难上加难。”

洛秀目光淡定:“我知道,你放心吧,我不会傻到硬拼的。”

“你是说佑安郡主被他关起来了?”洛秀想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慧明目光亮了亮,这么快就找到关键点了,不错不错。

“她被谢骓关了起来,至于关在哪里?”慧明耸了耸肩,“我也不清楚。”

慧明又挖尽脑汁给他普及那个朝代的关系图,重点介绍了镇北将军府和荣阳长公主这一派系,洛秀听的很认真,但奈何慧明前世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对朝政漠不关心,是以他所能讲的实在有限,算是不会让洛秀摸瞎了。

“你只有七天的时间,七天后谢骓如果找到了宋锦的尸体,血祭成功,那么不仅宋锦会魂飞魄散,你也会永远的留在那个时空。”

他没有告诉洛秀,其实他这样做,更多的是为了自己。

昨晚上那个梦,说好听了是做梦,实则是一年后发生的事情,他不过是穿越到了一年后罢了。

谢骓血祭成功,得到了神巫一族的长生之法,他开始把触角伸向朝政,把他前进路上的绊脚石一一铲除,首先拔掉的就是外戚秦氏一族。

为了保住家族,这是他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了,希望洛秀不负他所望,

洛秀沉沉的点了点头,目光看着宋锦,好似要把她的模样深深的记在脑海中。

慧明点燃檀香,在蒲团上盘腿坐下,手中捻着佛珠,在袅袅升起的烟雾中,将他的面容映照的格外神圣高远,犹如真正的慈悲佛般,洗净世间的罪恶和丑陋,带来圣洁和良善。

洛秀在他对面坐下,只见慧明神情越来越庄重,越来越严肃,眉头紧皱,嘴中连声念着什么,声音太低,听不分明。

这时那袅袅檀烟忽然在半空自动化成了一个符号卍,这是佛家符号,佛祖心印,忽然那符号越变越大,闪着金光,把房间都映照的金光灿灿,而慧明周身也隐隐闪着金光,在他的头顶,有一个盘坐的金佛形象隐隐约约的显现。

忽然,那金佛朝符号飞去,两者融为一体,发出的光越发强烈,这时慧明忽然睁开双眼,眸底幽暗无边,一手点向对面的洛秀。

“胜义无生,和谐永恒。”

忽然一阵金光将洛秀笼罩在其中,慧明手指一收,洛秀在那金光中渐渐化为透明,最后化为一缕金光飞向半空诺大的金光符号中,符号猛然金光强烈,犹如灼热的阳光般将人炙烤。

慧明缓缓合上目光,双手合十。

一室寂静,床上的人儿依旧毫无所觉,陷入沉沉的黑暗中。

洛秀觉得他像是被挤压在一个超小的塑料袋中,被拼命的挤压,身体都要变形了,每一寸肌肤都在叫嚣着疼痛,呼吸也越来越薄,好似下一秒就要窒息。

眼前是一片黑暗,强烈的风刮过他的脸庞,把他的脸都吹的几乎变形,身体在不断的下沉下沉,好似无底洞般永远没有尽头。

无边无际的黑暗和痛苦,摧毁着他的身体和灵魂,他拼命咬牙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脸上传来湿濡的舔邸感,有些痒,他皱了皱眉,下意识伸手打了过去,却摸到一个毛茸茸的温热的东西。

心底激灵一下,他缓缓睁开双眼,正与一双清澈黝黑的眼睛撞在一起。

“汪汪……。”声音软绵绵的没一点震慑力,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对方的手,白白的,又甜甜的,好吃……

这是一只瘦不拉唧的土狗,还没他脚脖子高,此刻正瞪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好奇的注视着面前的男人,好似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从天而降呢?

洛秀轻笑了一笑,摸了摸小土狗的脑袋,小土狗很听话的趴下,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你是我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生灵,也是有缘分,不过对不起了,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一分钟都耽误不起。”

收回手,他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弹了弹上边的灰尘,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布袋,打开,里边全是一根根金条,简直闪花人的眼。

洛秀唇角轻勾,来这个世界没钱怎么能行,金条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所以有备无患,等会拿去钱庄换成银票,先置办一身衣服再说,否则这种装扮太怪异了,定会招致有心人的瞩目。

他站起来观察了眼四周,所在是一处破庙,四周除了一条大路就是一望无际的庄稼,连个民居和人影都看不到。

先找到有人烟的地方再说。

他走出破庙,准备往大路上走去,一直走出去应该就能见到人,谁知刚走了几步身后就有个小尾巴亦步亦趋的跟着,他停下来它也停下来,他走它立刻迈着小短腿跟着。

洛秀蹲下身,无奈道:“你没有家吗?”

小土狗也不怕生,走过来偎着他的裤腿,噌啊噌的,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看的洛秀心都软了,不由得拍了拍他的脑袋:“别告诉我你是一只流浪狗,看到我有钱就抱大腿。”

土狗“汪汪”叫了两声,贴的更加紧了。

洛秀抱起它,无奈道:“那我们两个就暂时先做个伴吧,不过我不能陪你太久,以后的路,还是要靠你自己走下去。”

小土狗立刻兴奋的叫起来,一双清澈的眼睛亮晶晶的。

洛秀一边往前走一边道:“给你起个名字吧,你的毛又黄又软的,就叫小黄怎么样?”

小黄不高兴了,这么难听的名字怎么配得上本大王,不要不要……

洛秀勾唇“就叫小黄了。”

一人一狗边走便说话,不过大部分都是洛秀再说,小黄偶尔汪汪两句算回应,表示自己有在认真听,洛秀脚程很快,很快就看到前方有个茶棚,就开在几个岔路口的交汇处,一个简易的棚子,几张露天的简易桌椅板凳,有一两个行人分开坐喝着茶水,吃着干粮,在棚子里一个跛脚老婆婆正在拿把扇子扇着火炉,炉子上咕嘟嘟滚着热水。

和影视剧中看到的场景没什么不一样,却看起来更干净简单,再配上背后蓝的澄澈的天空,当真是一副很美的场景。

洛秀走过去在长椅上坐下,喊道:“婆婆,来一碗茶水。”

他的声音太好听,另两个行人同时看了过来,看清那人的容貌惊艳的瞪大了双眼,下一瞬看到对方那怪异的打扮下意识皱了皱眉。

洛秀没在意对方的眼神,等老婆婆拿过一个缺了口的瓷碗放在他面前,拿着茶壶有些艰难的给他倒满。

洛秀接过来,轻声道:“婆婆,我来吧。”

老婆婆也没推辞,抬眸看了眼这男子,老婆婆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人没见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风华无双的男子。

“老婆婆,我要去京城寻亲,可却迷了路,您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洛秀把茶壶放在桌子上,笑着对老婆婆问道。

他的笑容清淡而温润,极易令人心生好感,老婆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一口黄牙:“小伙子,这里是安陵城新桠镇往西十公里,离京城远着呢,你要去京城寻亲?可真是不容易啊。”

洛秀心底“咯噔”跳了一下,还远着,他可没那么多时间耗费在路上。

“安陵城离京城还有多远?”

老婆婆愣了愣,似是有些惊讶这男子连鼎鼎大名的安陵城都不知道,这是从哪个山窝窝里走出来的?不过看这长相和气质明显是大户人家的贵公子,也许是被保护的太好了。

“安陵城在大夏西部,离京都两百多里地,你要是走路的话,走一个月也到不了啊。”

两百多里?那就是一百公里,在现在几个小时罢了,而在靠步行和马车出行的时代,可不得走半个月一个月了。

他只有七天时间,怎么能全部浪费在路上。

洛秀这一刻心底有些怒,直接落在京城多好,偏偏落在这偏远的安陵城,他的时间多宝贵,怎么可能全部浪费在路上。

“谢谢婆婆。”洛秀笑了笑,端起瓷碗抿了一口。

水很甜,像是泉水一般,齿颊生香,回味无穷。

倒了点水在桌子上,小黄兴奋的舔着,洛秀拍着它的脑袋笑了笑。

不过……洛秀看着小黄皱了皱眉,此去路途遥远,实在不适合带上它,想了一下,他把小黄托付给婆婆,婆婆很高兴的就答应了,人老了,就想有个伴,即使是一条流浪狗,也会温暖她的生活。

小黄“汪汪”的小声叫着,咬着洛秀的裤腿,眼底噙着泪花。

洛秀拍了拍他的脑袋,笑道:“实在对不起了,我没有时间照顾你,而且跟着我,会很危险的,你就留下,跟婆婆做个伴吧。”

洛秀一口喝完,又问了婆婆哪条是去镇上的路,婆婆给他指了指,洛秀道了谢,无视小黄凄厉绝望的叫声,摸出一锭碎银子放在桌上,大步离开。

那婆婆看到桌子上一锭碎银子震惊的瞪大了眼,赶忙朝洛秀追去:“这个公子,您茶钱给多了……。”一碗茶卖两个铜板,这一锭碎银子几乎能买一千碗茶了。

这老婆婆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啊。

可那人脚步未停,很快就消失在大路尽头。

另两个一直默默喝茶的行人彼此对视了一眼,眸底划过一抹贪婪,四个铜板拍桌子上,朝男子离开的方向追去。

洛秀感觉到身后跟着两条尾巴,也不在意,拍了拍小黄的脑袋,“刚来就被盯上了,运气可不太好,不过……。”

莞尔一笑:“是他们遇上我运气不太好。”

来到镇上,到处是沿街叫卖的,行人穿梭往来,古朴热闹,这才是真正的古色古香的古代乡镇,到处都充斥着自然和美好。

洛秀站在镇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原来这就是她生活过的时代。

两条尾巴咬耳朵:“跟了一路了,啥时候动手?”

“再等等,既然是去京城的,就等他晚上住客栈的时候,我们悄无声息的摸上去,否则这光天化日的,风险太大。”

“有道理,但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有钱?”

另一人语气鄙夷:“你没看到吗?他虽然穿着怪异,但那长相和举手投足的贵气都说明他出身不俗,而且刚才他付钱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他衣服间一闪而过的金光,这个人身上绝对藏着巨款,这回咱们可发了。”

“但是……既然他出身不俗,万一寻咱报复怎么办?”

那人敲了敲他脑袋:“你傻啊,小偷还要留姓名,他怎么知道是咱们偷的,到时候卷钱跑到边境去,干这一票大的这一辈子都不愁了,难道你还想天天干些偷鸡摸狗的?”

“那行,我全都听狗哥的。”

洛秀的出现自是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瞩目,虽然这人穿着有些怪异,但长相俊美无夲,气质风华无双,在哪个时代女子都改不了花痴的本性,古代虽然对女子约束甚严,但此地民风淳朴,对女子没那么严格,有些胆大的甚至还偷偷朝着洛秀抛媚眼。

洛秀目不斜视,直接来到镇上最大的钱庄,柜台上一个伙计正撑着脑袋打瞌睡。

一片阴影压下来,伙计擦了擦嘴角流出来的口水,睁开迷瞪的双眼,一眼就看到面前那张放大的俊颜,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差点让伙计一屁股栽坐在地上,好不容易稳住了才结结巴巴的开口:“这……这位客人,请问您是要汇兑还是存钱……?”

洛秀淡淡道:“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就说有一单大生意。”

这种小伙计一般不顶事,和他说也没用。

伙计看这人气质不俗,也不敢怠慢,“客人稍等。”话落就跑到后堂去叫掌柜的去了。

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长相周正,不苟言笑,一出来目光便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对面的男人,心底暗暗惊诧。

也算是见多了大人物,不过这男人还是少见的风姿盛华,不知是谁家的公子哥儿?

“鄙人姓唐,是这大通钱庄的掌柜,不知公子见老朽何事?”

洛秀眼角扫了眼外边,人流熙熙攘攘,扭头对唐掌柜笑道:“有一单大生意,可否移步再聊?”

唐掌柜愣了愣,继而眉开眼笑,恭请道:“公子请。”

到了内室,唐掌柜遣散了伙计,只有他们两人,看向洛秀道:“不知公子的大生意……?”

洛秀掏出一个布袋子放在桌子上,“砰”一声震响,震的唐掌柜心都颤了颤。

唐掌柜俯身去看,却见那是一袋子金条,金光灿灿的,足以闪花人的眼。

这个时代货币流通较小,金子就已是极致了,像这样一袋子金条那就是巨富了,唐掌柜闭了闭眼,再睁开,拿起一根金条掂了掂,重量和成色跟这个时代的根本不能比。

唐掌柜双眼冒光,不过还是被他压了下去,看向洛秀:“公子这是?”

“把这些全换成银票,要快。”

掌柜的皱眉:“可是小店现在临时拿不出这么多……。”继而眼睛一亮:“我们大通钱庄的分店遍布全国,全国通票,公子如果不急着用钱的话,可以先存着……。”光利息就是一大笔钱了,这次能大赚一笔。

古代的钱庄就相当于现在的银行,但却刚好反过来,现代银行是付给存户利息,而古代则是收取存户利息,面额越大利息越高,这也主要是因为古代和现代的金融体系不一样造成的差异。

洛秀想了想:“这样也好。”带着大票银票上路,却是不妥,在古代能开钱庄的,背后都是有强硬的背景,他不怕对方黑他,再说一个小镇的钱庄能拿出多少,只要有这个钱庄的信物,到哪里都一样可以取出来,简直就是移动的保险柜。

掌柜的把金子给一一承重,立了合约,上边条条款款的写的很清楚,需要收取多少利息,先领取多少银票,一目了然,洛秀大致扫了一遍,盖上他的手印。

掌柜把他们小店能暂时调出来的银票都给了洛秀,一共十万两,一张五万两的,剩下的都是小面额的,还有一些碎银子和铜板。

离开的时候,洛秀提醒掌柜的:“你们钱庄要想长久生存下去,要把目光放的长远一些,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朝代更迭,王侯更替,唯一不变的……。”洛秀笑了笑,大步离开。

徒留掌柜的愣在原地,脑子疾速运转着。

曾经也是掌管着全国最大的分行管事,但一代新人胜旧人,他就这样被无情的刷了下来,偏安一隅在小镇上做一个钱庄的掌柜,时间一长,最开始的激情也慢慢的消失,每天想的都是吃饱穿暖就完事了,被生活磨灭的早已没了斗志。

但刚才那人的话提醒了他,之前能做钱庄最大分行管事的,就证明他头脑不赖,以前是没想过这方面,现在被人点出来,脑子一激灵……

国家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民生,是百姓,全国多少人啊,每个人拿出一点银子,这凑起来将会是一笔多么庞大的资金。

他们钱庄的资金来源大多来自商业和官僚集团,以及放贷的利息上,已经算是暴利了,但这其中还是有其不稳定性,风险也太大,对钱庄长久发展不利,但如果把对象换成老百姓的话,这就完全不一样了,但普通老百姓思想还是太狭隘,对钱庄不信任,即使有钱也不会往钱庄放,那是给的诱惑不够,如果利益够大,普通人不会不心动,他只是起了个思路,具体的细节怎么实施还是要好好思量。

就这样,掌柜的又恢复到满身斗志,兴冲冲的回去思考他的未来计划。

关于唐掌柜后来再怎么做,就和洛秀无关了,他只是顺道提醒一下罢了,毕竟这古代金融机构太落后。

洛秀顺道拐进一家成衣店,再出来,已是一位着月白锦衣的翩翩公子,玉冠束发,面容俊美,气质风华无双,往哪一站妥妥的绝世佳公子。

洛秀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假发,这个时代手工技术不错,假发质量很好,不用担心露陷。

问过马市,洛秀去了那里挑拣了一匹最好的马,骑上就往东而去。

身后的两个毛贼看人家是又买这又买那,从钱庄换了不少钱吧,真是抓心挠肝的难受,结果人家买了匹马直接飞驰走了,两人小短腿哪里跑的过四条腿,不由得气的暗暗跺脚。

为首的络腮胡子大汗眼珠子一转:“他要往京城而去,就必定要过燕城,大路我们撵不上,但走小路,哼哼,咱一定比他先到,走,咱去燕城等着他。”

洛秀一刻也不敢停,狠命的抽着马鞭一个劲往前赶,尘土飞扬,只见官道上一匹棕色的马疾驰而过,路人还没看清马上的人,就已跑出去几十米远,心里暗想这是赶着投胎啊,这么急。

从安陵到京城两百多里路,要过六城,经过一天一夜的疾驰,终于来到呲临京城的最后一城,燕城。

这一天一夜洛秀急着赶路,连口水都没得喝,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他把马拴在城门口,往城内而去。

燕城紧挨着京城,其繁华程度可想而知,比之安陵城不知道繁华了多少倍。

洛秀没心思欣赏古代的风土人情,来到一家挂着醉凤楼牌匾的客栈,正是饭点,店内人不少,店小二看到走进来的男子,一身风尘仆仆也掩盖不了男子身上的贵气,立刻热情的迎上来。

“客官是吃饭还是打尖儿?”

洛秀把一锭银子扔他怀里,淡淡道:“一间包厢。”

店小二摸着那银子,这男子出手可真阔绰,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不过他有些为难道:“小店的包厢都已占满,实在没有空余的了,客观不如在大堂……。”

洛秀二话不说,又一锭银子扔给他,比之刚才还要厚。

有钱能使鬼推磨,洛秀不会吝啬这点钱。

店小二咬咬牙:“公子楼上请。”

大堂靠角落的位置,坐着一男一女,两人皆着华服,不过却很低调,着绿罗裙蒙面纱的妙龄少女不悦的嘟起嘴巴,柳眉倒竖,别有一番轻灵可爱:“那店小二太可恶,明明就有包厢,却骗我们说没有,还不是见钱眼开,真该掀了他这客栈,让他尝尝本小姐的厉害。”

男子皱了皱眉,抬眸瞥了她一眼,眼底隐有警告:“就快到京城了,不要给我惹事,等回府里,给我老老实实待闺房里,母亲正在给你议亲事,安安心心的备嫁吧。”

少女“啪”把筷子拍桌子上,“我不要嫁人,你们要敢胡乱给我定亲,我……我就吊死在你房间门口。”

男子冷叱道:“胡闹,你看看你今年多大了,别家的小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嫁人了,你成天疯疯癫癫的,哪有一点瑞王府郡主的样子,我告诉你,这次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这个妹妹被父王母妃宠坏了,刁蛮任性,不知天高地厚,这次竟然敢偷偷离家出走,可把父王母妃急坏了,他放下手边的事情,亲自逮她回去,这丫头竟然还死性不改。

如果不是他把她离家出走的消息封锁起来,她现在在大夏的名声已经臭了,即使她贵为亲王郡主,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家怎么可能还会娶她,她唯一剩下一条路就是低嫁,可那样父王母妃又怎能放心?

为了这个妹妹,萧承可真是操碎了心。

萧乐哼道:“我不管,反正我才不要嫁给面都没见过的男人呢,我的亲事我要自己做主,你们定的人不算,否则,你们就是害我。”

萧承这次是真的怒了:“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能由你一个小孩子做主,你知道你这话传出去将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即使你贵为亲王郡主,可你依旧是个女子,在这个时代,就必须遵守这个时代的规则。”

话落叹息一声:“看来我们以前都太宠你了,才把你养成这样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

萧乐翻了个白眼:“你都说我是小孩子,小孩子现在就能成亲生孩子了吗?反正我才不要,我要浪迹天涯做女侠去,我要做小龙女,找到我的杨过嘿嘿。”话落双眸弯弯,一脸沉醉。

萧承皱眉:“什么小龙女,什么杨过?”双眸一眯,危险而冷漠:“你莫不是背着我们在外边和男子私相授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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