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聊了一会儿,然后林木关掉了电脑。
把这些事情弄好时间已经到了12点,已经很晚了。
不过林木此时还没有什么睡意。
想到刚才跟叶良说的话,林木的内心就好像有一把火在燃烧着,把自己的事情改编一下写成小说,然后出版。
这个诱/惑对林木来说很大,而且不是一般的大。
前世也有这么一本小说也是根绝作者本人的事情写的,最后出版了,引起了一阵大轰动,最后改变了电影,票房几亿。
那本书叫做《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儿》。
与以往的根据大道理说事或者哭来虐去的小说不同,这本书主要写的就是这本书写的是青春时候追过的女孩儿的事情。
在每个人年轻的时候,总会被人追过或者是追过别人,所以很容易就能带入到两个主角之间。
就算没有被追过或者追过别人,也能带入到另外的配角志宏,你身边的朋友总有追过人的,而你作为他的朋友总会对有些人产生很深的记忆。
而这本书就是勾起你对于青春的记忆,从而引发近乎是现象级的现象。
没追过女孩儿,说明你的青春白白度过了。
想到这里,林木在电脑上面打开了一个文件夹,创作了一个文档,然后取名叫做《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儿》。
和我们不同,这本书写的是林木个人的生活,一个人追一个姑娘,身边几个损友提着馊主意,顺便帮我送情书,送巧克力之类的。
而不是九把刀写的那种几个人都喜欢一个女孩儿的那种效果,相对于九把刀写的我们追过的女孩儿来说,林木认为自己的事情更加的符合现在的大众情况。
建好了文档,开始准备码字。
故事,应该从那一面墙开始说起。
1990年夏天,彰化精诚中学高中部,文科班二年级。
一个坚信自己杂乱的自然卷发终有一天会通通直起来的男孩,由于太喜欢在上课时乱开玩笑、爱跟周遭同学抬杠,终于被赖导罚坐在教室的最角落。
唯一的邻座,是一面光秃秃的墙壁。
“林木,现在看你怎么吵闹!”赖导冷笑,在讲台上睥睨正忙着搬抽屉的我。
“是的,我一定会好好反省的。”我打包好抽屉里乱七八糟的参考书跟图稿,正经八百挤出一张痛定思痛的脸。
马的。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烂同学,我上课不收费努力搞笑,让大家的青春欢乐到疯掉,你们竟然这样对待我?我一边整理新桌子一边在心中干骂。
为了拿到每周一次的“荣誉班”奖状,赖导对上课秩序的要求很高,采取的管理手段也是高规格的“狗咬狗”政策。每个礼拜一,全班同学都得在空白测验纸上,匿名写下上周最爱吵闹的三个人,交给风纪股长曹国胜统计。
每次统计后的黑名单一出炉,被告状最多人次的榜首就要倒大霉,赖导会打电话告诉家长这位吵闹王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然后罚东罚西,让常常荣登榜首的我不胜其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