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见李扬出现的时候,罗宾汉就一直在积蓄着力量。
他知道今夜必定有场恶战,李扬绝对不会这么轻易放他们离开的。
在战斗开始之前,罗宾汉已经在脑海里想好了战斗步骤。
对方一共有十多人,而且几乎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武器。
如果罗宾汉独身一人,那么赤手空拳对付这十几个混混也不是什么难事。但现在丁薇儿在他的身旁,一旦双方交战,他必须要抽出一半的精力和注意力来保护丁薇儿。所以他一早就把目光瞄准了李扬身边的一个胖子,那个胖子的手里提着一根狼牙棒,这正是罗宾汉需要的武器。
要想保护丁薇儿全身而退,就必须速战速决。快速解决战斗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绝不手下留情,对这些混子做到一击毙命。那么,这根狼牙棒无疑是最称手的武器。
所以,当李扬发起战斗号角的时候,罗宾汉闪电般蹿了上去,做出攻击李扬的姿势。
李扬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旁边躲闪。
罗宾汉的佯攻成功逼退李扬,也同时吸引了胖子的注意力。趁着那个胖子不备,罗宾汉突然扭转腰身,改变了进攻路线,拳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半弧,生猛地打在胖子的左脸上。
“噗!”
一口鲜血包含着几颗碎牙从胖子的嘴里喷了出来,胖子脸上的肥肉使劲抖了抖,左边脸颊顿时塌陷下去,庞大的身躯竟也无法抵挡罗宾汉拳头的力量,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轰然倒地。
罗宾汉顺势夺下胖子手中的狼牙棒,回身护在了丁薇儿身旁。
李扬瞥了一眼地上昏迷不醒的胖子,气得大骂:“弄死他!给我弄死他!”
两个混混拔出匕首,凶狠地朝着罗宾汉扑了上来。
罗宾汉心中暗骂一声“找死”,手中狼牙棒凌空抡了个圈,发出倏地劲风声响,横劈而出。
“啊——”前面那个家伙发出凄厉的惨叫,他握刀的右手腕被狼牙棒生生砸断,折成了九十度的“l”形状,白森森的碎骨刺破皮肉,曝露在空气中,看得人心惊胆战。
为了保护丁薇儿不受到伤害,罗宾汉出手全是杀招,没有丝毫的留情和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