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少年胡洛的一记飞腿,如同吹响了号角,一场蹴鞠大战正式爆发。
参赛的双方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原就血气方刚,再加上方才的暴力行为,愈发刺激了他们体内隐藏的暴力因子。
而程延寿小盆友呢,深受其祖父影响,长得很是憨厚,但人粗心不粗,且最讲究有仇必报。
只见他被小伙伴们搀扶着,悬空着那只被踹伤的脚,缓缓转动了几下脚踝,似是缓和那股钻心的疼痛,也似是在检查腿骨有没有断裂。
还好,腿骨关节转动正常,程延寿根据多年打架受伤经验确定,他只是受了点儿皮肉伤,小腿处此刻应该是红肿,骨头没事儿。
骨头没事儿就好!
程延寿咬着唇,缓缓放下那只脚,慢慢的走了几下,伤腿起初还一瘸一拐的,但很快他就适应了过来,围着场地小跑了两步,确定无碍后,这才给场外的裁判比了个手势。
裁判会意,拿起银笛,‘嘟~~’的一声,再次吹响了哨音,宣告比赛正常进行。
大唐队是满心报复,所以少年们下脚抢球的时候,再也没有顾忌,也不管球了,直接往对方的小腿踹去。
突厥队的学生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整日舞刀弄枪,身体素质不错,且反应能力也极好,对方的脚踹了过来,他们便顺势躲过去。
一时间,赛场上火药味十足,持球的少年一边踢球,一边还要预防抢球者的突袭,抢球的孩子则想尽方法,力求抢球、踹人两不误。
就见围着一个小小的皮球,几个少年花样百出,两只穿着乌皮靴的脚在皮球上空绕来绕去,你踢我挡、你踹我缠。球技之精湛、下脚之凶狠,只看得看台上的观众们嗷嗷叫。
“好,好样的!”
“对对,踹死他,对,就这么踹下去!”
“哎呀,就差一点儿就成功了,加油呀!”
“胡洛。图巴,冲上去,干翻他们!”
两方看台的观众化身拉拉队,每当自己的队员获得优势时。就忍不住站起来大声呼喝。
不过,受人数的限制,西突厥这边的气势明显不如大唐看台的观众们。
眼见着自己的喊声被淹没在对方的声浪中,气得阿史那嫣嗷嗷叫,小几上的茶具都换了第三次了,依然没有逃过被摔碎的命运。
“卑鄙的唐人,仗着人多欺负咱们,不行,我不能让她们这么嚣张!”
阿史那嫣急得团团转。一想到刚才拿着‘千里眼’与对面的阿史那晼对视的时候,镜头里对方那欠扁的炫耀的笑容,她就忍不住要抓狂。
同包厢的贵女们连叹气的力气都没有了,她们默默的对视一眼,督促对方赶紧想办法,快点儿让阿史那嫣平复下来。
许是人在紧张时候的潜力大爆发吧,其中一个贵女无意间扫到看台一侧的大喇叭。她细细的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那个大喇叭后面坐着两个人,正通过大喇叭向四周看台的观众播报战况。
咦?那个大喇叭是不是可以扩大声音?
这个贵女脑中灵光一闪,忙拉住阿史那嫣的手,提醒道:“阿嫣,你看,那个东西似乎能帮咱们壮大声势呢!”
阿史那嫣顺着同伴的手看过去,目光落在大喇叭的身上。起初,她有些许的怀疑,不过就在此时,场上的程延寿抢到了球,这边看台的播音员就激动的大喊:“大唐队控球,哦。让我看看,是程家的小郎君,他不愧是卢国公的孙子,果然有乃祖风范……现在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
兴奋嘶吼的声音透过大喇叭向四周扩散,音量也远比本人的声音大许多。
阿史那嫣满意的点点头,很好,就是它了!
于是,她从侍女手中接过皮鞭,风一样的卷了过去,来到播音员座前,手里的鞭梢一指大喇叭,“这个,借我用用!”
播音员刚刚喊完,嗓子干涩得难受,正端起一盏茶汤准备润喉,听到阿史那嫣的要求,险些一口茶汤喷出来。
好容易咽下嘴里的茶汤,他艰难的说道:“小娘子,这、这……球场有规定,此物乃公器,不得、不得——呃,您随意~~”
不能怪他不够坚持,实在是,任谁脖子上缠了一截粗糙的皮鞭,且那皮鞭还有收紧的趋势,他也不得不妥协。
“这才对嘛!”
阿史那嫣一抬手,将长鞭收了回来,熟练的缠绕在手腕上,然后一扬下巴,示意侍女们将大喇叭抬走。
播音员伸手摸着脖子上的擦痕,万分苦逼的看着劫匪们扬长而去。
一群突厥小贵女们打劫成功,仿佛得胜归来的将军,志得意满的坐回包厢里。
只不过,当阿史那嫣拿起千里眼,继续观察球赛的时候,她的脸色却变了,对准大喇叭喊道:“犯规,大唐五号队员犯规……该死的,你长没长眼呀,你是踢球呢,还是踢人?!”
原来,球场上,抢到球的是突厥少年胡洛,他脚法娴熟的带着球,一路朝大唐对的球门洞冲去。路上遇到拦截的,他也没有客气,直接身子一斜,用力一撞,企图用自己壮硕的身躯将对方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