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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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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郡尉外,还有个重要的职位,那就是郡监,也就是监御史。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大秦三公九卿,除左右丞相,是金印紫绶、秩万石外,剩余的包括御史大夫、太尉、宗正等等在内的一众府卿都是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章节末尾解释)。

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接受公卿奏事,举劾非法,有时还受命执行办案)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而郡监也就是监御史,这个本身应该是监督各郡郡守、郡尉以及各郡官吏的职位,也在十余年间的时间里,随波逐流,同始皇帝最初制定时的意愿越走越远。

制度本身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执行的方法和人。至少,在胡亥看来,始皇帝首创的监御史监察一郡大小官吏的措施,还是非常前卫和适用的。

大秦郡制除郡守、郡尉、郡监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官职,那就是郡丞。

郡丞,是郡守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

郡丞这一职位,可以说是除郡守、郡尉以及郡监外,一郡之中最为重要的官职了。可是,这个一郡之中很重要的职位,却是跟大秦朝廷没有半点关系。

因为郡丞属于郡守的次官,由郡守直接任命。而另一方面,一郡郡尉之中只有郡尉手下才会设置郡丞,来协助郡尉统率郡卒。

于是,矛盾出现了。郡丞由郡守任命,属于郡守的次官,郡守不在郡丞就可以直接代行郡守职务,另一方面,郡丞却又直属于郡尉。

错综复杂的关系,导致了大秦官制在郡官这个中层却尤为重要的级别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郡守,已经不再是单单管理一郡民生,同样也插手了军事。在跟监御史打好关系,那么郡守,就将是这一郡真正的土皇帝。

至于居于大秦官制最底层的县一级,按人口多寡,分设县令和县长两个官职。这两个官职加上县丞、县尉两职,是大秦官制中最低的也是最后的正式官位。

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依律都将是由皇帝直接任命。

县令和县长每年的俸禄依照秦制是在十二万斤到六万斤粮食。县丞、县尉两官职,铜印黄绶、秩四百石,等若五万斤粮食。毫无疑问,依然是高薪。

而在县令和县长、县城以及县尉之下的众多县吏,如功曹、令史、狱掾、文无害、厩驺、亭长、三老等等,尽皆都是由县令或者县长自行任命。

郡吏还好,虽然是郡守来任命,但是会对朝廷进行报备,然后编入朝廷的正式的官制序列中,由朝廷核准之后发放俸禄;而县吏,则是大多由县令直接从赋税中扣除部分来作为这些人的俸禄。虽然县吏的俸禄不会很多,但是大秦数百个县治,每个县治少则十余吏多则数十吏,都要靠百姓来供养。

这个数字,没有定数。大秦官方的典籍上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

但是毋庸置疑,这样的后果,就是在百姓本就繁杂的赋税上再次加上重重的一笔。也难怪百姓苦不堪言。

足足花了三天功夫,胡亥才算是对大秦的官制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但是了解越多,胡亥心中对官制改革的急迫感也是愈盛。

因为他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下诏免除了百姓三年的赋税,并不意味着百姓这三年内都不用缴税,而只是不用再向朝廷缴税。换而言之,每个县还是一样会向百姓收税。

而下面那些县令或者县长会不会趁机加征百姓的赋税,答案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会是什么。

改革官制面临的困难在昨天胡亥已经领教了,朝廷各个大佬一致痛哭流涕的反对,如果强行推行结果不言而喻。毕竟胡亥还要依靠这些人来执行,阳奉阴违之下,最后怕是官制改革将是面目全非不算,还将让大秦上下不通,陷入混乱。

那么该从哪里着手呢?

胡亥合上手中的最后一卷竹简,陷入沉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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