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随着文明而进步的,文明在发展,战争的理念也在不断变化,推新除陈。战争的几大要素,包括士兵的气势,统领是否英明,指挥作战的技巧,计谋的运用,天时地利人和,在冷兵器时代非常重要,几乎决定战争的胜负,可是随着文明的进步,战争形势的日益变化,这几点要素的影响力反而越发微乎其微。
在钢铎王朝的上层贵族看来,所谓的战前誓师动员,已经是几百万年前的事情了,翻阅历史会觉得十分不可思议。钢铎王朝的军人是世袭制,向上数几十代上百代都是军人,打仗就像是吃饭睡觉一样平常,根本无需动员鼓舞。
幸好林德的经历,让他对战前誓师并不陌生,可也谈不上专业,经管做了万全的准备,还是显得有些马马虎虎。誓师是在忠诚信念塔前进行的,参战的所有将军和士兵都得参加,而且尽量满足各个位面的习俗,允许他们按照自己的习惯来。
文明的差异,誓师的形式也各不相同,众人先是看到,来自沼泽地,有蜥蜴人血统的可断肢再生的民族,干净利落的切下自己的双耳,扔到锅里准备煮汤喝,在一片血光之中,士兵的面色都是一片平和,就像是早上起来互相问早安一样。
然后,草原蛮荒部落的泰尔青大王,命人搬来巨大的酒缸,这位“睡神大王”的士兵们,同样也都是好酒量,据说不喝够酒,就无法走上战场,一坛坛的烈酒灌下去,直到肚子不能装为止,人群中酒气冲天,几乎一把火全都能点着,当场醉死的有好几十个,倒在地方抽搐着吐着白沫,很快就咽了气。
喝酒还算比较正常,更有甚者,食人者登塔的士兵们开始抓阄,十名士兵中抽出一个倒霉鬼,主动跳入烧开的大锅,要将自己的血肉奉献,在别人的胃肠中获得永生,未出兵先吃掉自己人十分之一,凶残至极令人瞠目结舌。
“看不下去了。”施子云连连叫苦,躲入一旁的角落中呕吐,回来后惊奇的发现,约翰竟然看?然看得津津有味,如同看一场有趣的表演一样,偶尔还做沉思状,不禁暗暗佩服,神子就是神子,生命层次不一样,这勇气还真不一样。
约翰突然伸手拉住施子云的衣角,双目中放射出哲学家思索的眼神:“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任何事情都有缘由。这些蛮族的习俗,在我们看来是愚昧不堪,野蛮血腥,之所以能产生这样的习俗,一定有他的原因和道理,你见多识广,能解释下么?”
“这个!”施子云干笑了几声“约翰,你说得有些道理,但是我么…….”
施子云无法回答,林德接过话头,不紧不慢的说道:“所谓的习俗是来自于习惯,而习惯通常是为了便利,这群沼泽士兵切自己的耳朵,是因为他们的沼泽中活跃着一种吸血虫,专门叮咬耳朵,疼痛难忍。睡神大王的士兵喜欢烈酒,宁可喝死也要喝,也很好解释,他们生活的地方很冷,没有足够的烈酒活跃血液,非常容易冻死。”
“那么吃自己人呢?这个怎么解释?”施子云表情艰难的问道,大锅内翻滚着人肉,还要加上一些作料,让他忍不住又要呕吐。
林德镇定的回答道:“他们的位面活跃着血色食人魔,是人类最主要的敌人,经常交战的对象,这种血色食人魔眼神不好使,但鼻子非常灵,而且很有特色,分辨同类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最近有没有吃过人肉。”
施子云觉得有些地方存在疑问,强忍着干呕想了半晌,终于想通了,跳起来道:“不对呀,他们要去的地方没有食人魔,而且,沼泽地里没有吸血虫,气温也不是那么严寒,没有必要如此折腾自己。”
林德笑了笑,说道:“智者和常人的区别,就是智者能因势利导,随着情况的改变而改变,这群家伙虽然桀骜不驯,终究只是庸人,只会按照自己的习惯而来,没有魄力改变惯性的习俗,说起来我也很失望,终究只是一群武夫。”
“改变习俗是需要勇气的!”约翰平缓的说道。
敢于改变的勇气,比战场上杀敌的勇气更难得。
经过忠诚信念塔的誓死大会,成功的给所有人都喝下了特殊的药物,然后林德开始逐个接见诸位将领,主要是为七位统领封王,显得师出有名。
在这个接见仪式上,充分体现了钢铎神国的权威,林德坐在九层高台之上,下方七彩云雾缭绕,下面的人要费力的仰起头,而且还看不真切。仪式的过程也很简单,一大杯烈酒,然后随口为每个人封一个王号,喝下酒后王号就算正式定下来。
所谓王爵的称号,都是林德信口胡捏的,什么“沼泽永恒蛇王”,“沙漠无敌蝎子王”,“密林八爪蛛王”等等,七位将领得到王号后,各个感恩戴德,拜谢不止,赌咒发誓效忠,弄得林德有些不好意思,封王这种事情,应该更加严肃些。
圣者侏儒在身后安慰林德,笑眯眯道:“殿下,你用不着内疚,说起来,这群家伙表面功夫做得很好,貌似忠心耿耿,但一个个野心勃勃,根本就不服气我们。”
林德沉吟半晌道:“服气不服气,倒是无所谓,只希望他们能服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