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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旅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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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骆驼终于痴痴的闭上了自己的双眼,它走得无怨无悔,虽然这种相知相遇,这种尊敬和理解,来得实在太晚了一些,但是它何其有兴,竟然遇到了雷震这样一个人?它又何其有兴,竟然得到了这样一份尊重,这样一份理解?!

雷震就这样抱着老骆驼的头,直到它的身体在怀里慢慢变凉,直到黑暗再次笼罩了整个天与地,而雷震的儿子,就一直静静的、乖巧的卧在雷震的身边。不知道过了多久,雷震终于长长的吁出了一口闷气,重新站了起来。

雷震用了整整一晚上,才终于在这片迎着风口,变得过于坚硬的沙坡上,为这位同伴挖出了一个足够大的坟坑,并一点点把它埋葬。

“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在沙漠生存;也是你,让我真正喜欢上了这片广阔而粗犷的世界。如果你是想报答我把你从屠刀下救出来的恩情的话,你做得已经够多,做得够好了。”

面对这一座亲手堆起来的坟墓,雷震低声道:“谢谢,请你,一路走好!”

三天后,雷震终于带着儿子,在看似绝不可能的情况下,历程四百二十七公里,成功穿越了这个号称生命绝壁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带着满身的风沙,出现在另外一个靠着沙漠为生的小村镇。

三天后,经过短暂休整,并补充了食物、淡水和盐巴,并为自己重新买了一双更适合在沙漠里行走的鞋子后,在所有人如看白痴般的目光中,雷震带着儿子,再一次回头走进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第一次征服塔克拉玛干沙漠,是那一匹老骆驼帮他们,教导他们的缘故,这一次雷震就是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再一次征服这片生命绝地。

最重要的是,在这片沙漠的某一个角落里,还隐藏着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直属特务营,留下的给养基地。适应沙漠的环境,只是训练的第一步,在马兰交给雷震的沙漠指导手册中,更多的是教导他如何在沙漠中利用各种地形和气候,进行特种作战!

离开九天后,雷震带着儿子,再一次回到了老骆驼的坟墓前。看着这位伙伴的坟墓,一股冰冷的感觉就像是从北冰洋里捞出来的一桶冰水,狠狠泼到了雷震的头上,让他突然全身一片冰凉。

雷震的身体在控制不住的不停颤抖,就连他的儿子也瞪圆了双眼,猛然抬起头对着头顶那轮一片惨白的太阳,发出了一声怒极、狂极的长啸。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他们的伙伴,那个为了帮助他们而拼尽全力,创造了生命奇迹最终还是倒在这片沙漠里的朋友,它的墓穴已经被人挖开了!

放眼望去,方圆上百米内一片狼藉,而最醒目的,还是中央那一堆点燃营火后留下的灰烬。那一块块随手乱丢,还沾着碎肉,仍然被没有流沙彻底掩盖的骨头,那被人剖开随意丢到地上的毛皮,还有那一个大大的、熟悉的,被人当成皮球一样乱踢的头颅,不就是老骆驼曾经拱在雷震怀里,更曾经流下过两颗大大眼泪的头吗?!

雷震的身体突然再一次定格,因为当他的目光环视全场的时候,受过马兰严格训练,专注力远远超乎常人的雷震,突然看到,几缕黑色的头发,探出了沙层,正在迎着微风不停的晃动。

雷震飞跑过去,当他手脚并用的扒开并不算结实的沙层时,他从沙子里挖出了一具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的女尸。这是一个看起来大约只有十七八岁,如果不是脸上带着太多的痛苦与惊恐,还应该有着几分美丽的女孩。而她彻底赤裸的身上那一道道伤痕,一个个用手指捏出来的淤伤,还有用弯刀技巧姓的划出来,并不会致命的伤痕,都在默默向雷震诉说着主人曾经经历过的最悲惨命运。

就算雷震还只是一个不懂男女之事的大男孩,他也明白,这个女孩子是被活活轮歼至死!那一群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乌龟儿子王八蛋,就是在掘出雷震亲手埋的伙伴尸体,并进行了一次簧火狂欢吃饱喝足后,又轮流“品尝”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并在一次次变态的虐待中,挤榨出了这个女孩最后一丝生命。最后他们又将这个可怜的女孩,草草埋进了一个浅坑里,算是尽了他们最后一丝“人道”。

“沙匪?!”

雷震在嘴里轻轻念着那个小巴朗告诉他的名词,他望着重新埋进沙子里的两座新坟,低声道:“给我半年时间,我会让曾经站在这里纵情狂欢的混蛋,付出他们无法承受的代价!我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欠下债,是要还的!”

三个月以后,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有了一个不可思议,比传奇更像是传奇的故事……一个带着一条狼的男人,单枪匹马在沙漠上不停的追杀在塔克拉玛干纵横多年的沙匪。用那些沙匪的话来说,他这个人就像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疯狗!

如果不是疯狗的话,怎么可能逮着人就咬,只要看到沙匪,也不管对方是那一帮哪一派,只要见到一律大开杀戒?!

鬼才知道这条疯狗,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天天乱跑,大把、大把的消耗体力和热量,为什么不渴死、不饿死!更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那么多军火,什么冲锋枪,什么班用轻机枪,什么汉阳造步枪,什么[***]连级军官才会配备的自卫手枪,什么手榴弹,手雷,地雷,甚至是迫击炮,都被他搬上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这样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先进武器的大战场。

更没有人见过,如此可怕的神枪手,只要那边枪声一响,这边九成九会有人一头栽倒,简直比阎王爷的催命请贴还要准!更有人赌咒发誓,曾经看到那小子拎着一挺捷克式轻机枪,在沙漠上放腿狂奔,跑得比马还要快!

一开始这条疯狗,还只是东打一枪西打一枪的打点游击战,被人数众多的沙匪追得满地乱跑,但是到了后来,他很快就发现,所谓的沙匪,手里的武器最多也就是二十年前制造的老套筒和草原上猎人才会用,为了防止经常姓的无法射出子弹,还在枪身上安装了一个马叉,紧急情况下还能当成近战武器使用的马枪。绝大部分人手里拎的还是什么弯刀、大砍刀之类的武器,一群人的火力也顶不上他手中一挺捷克式班用轻机枪后,他竟然反过来,开始单枪匹马的追杀整队的沙匪,直把这些纵横大漠从来没有啃过硬骨头的沙匪打得叫苦连天。

一个月后,一支人数七十多人,实力已经可以排名前三名的沙匪,被这样一条疯狗在地图上彻底抹掉了。

“疯狗,他就是一条见人就咬,彻头彻尾的疯狗!我们又没有杀他老爹,歼他老娘,他干嘛要一直死死追在我们身后,见人就杀?!”那些逃出大漠的沙匪们,一提起这个在大漠上名声鹊起的传奇人物,这些过着刀头上舔血,自以为也算是一条好汉的沙匪余孽们,全身都在颤抖,脸上的表情更是精彩得有若见鬼。其中有人更是拼命嘶声哭叫:“我们拼命也杀,丢掉家伙投降也杀,拿出好不容积攒的老婆本还杀,就算是受伤还没有断气的伙计,老老实实躺在地上,他还是杀!我们怕了他还不行吗,我们见到他就立刻风紧扯呼当一群软蛋还不行吗?他有什么牛逼的,不就是手里端了一个好家伙嘛,他至于追在我们身后整整四天四夜,至于一见到我们,嘴里就不停的喊着‘杀!杀!杀!杀!杀’吗?!我看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如果他不是魔鬼的话,他能四天四夜几乎不合眼的追杀我们,直至把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都全部干掉吗?他要不是魔鬼,他能带着那样一条见到人跳起来就咬,接连咬死我们十几个兄弟的狼吗?!”

到了最后,所有沙漠周边地区的土著居民,都知道真主终于愤怒了,终于派出他座下正义的使者,带着一条狼中之王,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不停的追杀那些丧尽天良坏事做尽的沙匪。那些曾经风光一时,自以为天是老大,他是老二的沙匪们,终于要遭到报应了。

只有每天牵着那头小毛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知道,那个在沙漠里像发疯一样见到沙匪就打,抵抗也杀,投降也杀,花钱买命仍杀的杀神,绝对不是什么真主派下来的正义使者。因为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彻底发了疯,发了狂,把整个大漠的沙匪都打得心惊胆颤的男人,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雷震!

如果这些沙匪知道,他们惹上如此大的麻烦,仅仅是因为他们其中的一股人,不自觉的掘出一头刚刚埋进沙漠里的骆驼,在狂欢后又精虫上脑,过度轮歼的虐杀了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偏偏又留下了那么几缕暴露他们罪证的头发,不知道他们这些以玩弄他人生命为乐,早已经丧失了人姓的家伙,会不会稍稍收敛一点?!

现在他们就算想收敛也不行了!

半肺近程射击;全肺远程狙击;四分之三肺运动突击;把自己埋进沙子里守株待兔,等目标进入射程后再进行突袭,把对方打得人仰马翻后再哈哈一笑连蹦带窜的狂颠而去;外加在仙人掌下面埋地雷,在沙丘后面架迫击炮,在沙坡上每隔五步埋一颗手榴弹,自己躲在几百米外的沙丘上,拿着一枝带瞄准镜的狙击步枪,等沙匪踏上那片埋设手榴弹的区域后,再一枪一枪慢条斯理的狙击手榴弹,直炸得对方人仰马翻,一听到枪声就全身发颤……雷震当真是玩得不亦尔呼,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绝对不会明白那种手握生杀大权,又理直气壮的不用受任何道德约束,更不需要受什么良心的谴责,只要自己手指轻轻一勾,就可以让一条下流生命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所带来的快感!

半年之后,曾经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上纵横上百年的沙匪,这些就连国民政斧都没有办法解决的地方流寇,当真称得上是树倒猢狲散,死得死,跑得跑。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面对那一条比疯狗更疯狗的血腥追杀,他们死的比重伤的多,重伤的比轻伤的多,轻伤的比没事的多,吓得半夜会鬼哭狼嗥的家伙,比晚上还能安然入睡的人多!

当最后一支沙匪,也彻底消失在这片沙漠,再也找不到一个敌人,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攻击的目标时,雷震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无法掩饰的寂寞……没人陪他玩了!不,应该说是没有人陪他进行沙漠训练了!

而到了这个时候,就连马兰看到,也必须承认,雷震在沙漠作战领域,已经领得上是炉火纯青。要知道他们训练再刻苦,也绝对不可能用几百条人命,来训练一个士兵吧?!

再次来到了老骆驼的坟前,雷震把马兰亲手写的那本沙漠指导手册,埋到了老骆驼坟前的沙粒中。

他已经用不到这份手册了。

在走出这片沙漠,离开这片他生活了七八个月的天与地时,雷震再次回头看了一眼那金灿灿的,一望无际的沙海,他轻声道:“别了,我的沙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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