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原因,袁肃在一九一三年一月中旬时召开了一次都督府政治工作会议,辖区内八县县长以及所有军事长官全部抵达滦州与会。这次政治工作会议是继去年七月份召开的政治会议之后有一次大型zhèng fǔ会议。
此次会议与之前一样,将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设置为两个会场,只有在特殊议程时才会进行军政联合会议。会议的主题名义上对新的一年zhèng fǔ工作的安排,以及过去一年的zhèng fǔ工作的总结,但实际上还是侧重于辖区内经济发展的稳定和保障。
袁肃首先提出的成立一家官办银行,并以这家官办银行为基准,全面规范辖区内所有官办产业的xìng质。在此之前他已经与省府取得联系,交谈了关于成立官办银行的细节,而之所以与省府商议,自然是希望能将这个官办银行的资质提高为省级官办单位。
按照他的预想,这家官办银行将由辖区内各县县zhèng fǔ均摊出资,各[ 县县zhèng fǔ所占的股份比例合计百分之四十,此外大都督府再出资占百分之二十股份,省府出资占百分之十股份。剩下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一半用以招募私人财主入股,另外一半则作为储备股票。
官办银行的启动资金为一百万银元,各县县zhèng fǔ一共要出五十万,大都督府只用出十二万,省府则出八万。而官办银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账务调查,每年年底则按照股份来分配盈利。按照袁肃颁布最新的规定,官办产业所有盈利都用作zhèng fǔ财政开支,简单的来说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尽管从清朝开始官办企业的xìng质皆是如此,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政治**,很多官办企业早已经成了贪污**滋生的摇篮,岂不说办事效率极低,更别说能够将所得盈利真正投入民生建设。而事实上大部分官办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根本没有盈利,其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公款被克扣贪污挪用。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现象,袁肃规定所得盈利按照股份划分,除了民间募股之外,其余各县所分配的盈利必须上缴其中百分之四十到大都督府财政部,剩下的则用作各县之用。而上缴到大都督府的资金,以及大都督府本身所获得资金,将全部用作辖区各个方面投资和各种政策的执行。
对于各县县zhèng fǔ虽然有所异议,毕竟各县参与投资而且还不是小数目,结果不仅要分摊大都督府和省府的股金,而且利益分配时还得再打折扣,实在是有些过分。可是考虑到这是走长线的利益,再者以袁肃大都督干事实的作风,官办银行不仅能稳赚,而且所赚的钱也会反施辖区的建设,理应不会有亏。
退一步说,以袁肃目前手握重权,别说邀请各县入股官办银行,哪怕是强迫各县义务捐赠也是完全可能。
于是各县县长在经过一阵短暂的讨论之后,大家都没有任何异议。
袁肃将官办银行的名字直接定名为“北方发展银行”,既然是官办银行,而且又是省级单位,为了今后能够更好的吸引和开展业务,自然要有一个足够大气的名气。他本人私底下也考虑过,自己所控制的肃业股份有限股份会借这个机会入股银行,慢慢将民间散股都吞并,如此以来,自己将成为这个官办银行的实际掌控人。
在官办银行讨论会议结束之后,袁肃又连续召开了三场官办企业的立规会议。
当然,他一开始是打算直接立法,只是考虑立法的程序更麻烦,而且还要跟各地谘议局打招呼,索xìng就直接定xìng为立规。反正在他的推行之下,所有条文规定跟法律不会有任何差别。官办企业的立规目的,就是要严厉规范官办企业的制度,彻底摈弃以前无底洞似的官办单位,尽快向新型官办单位完成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