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靖棠打开那封EMS,从里面取出了秦语岑亲手写的信--告别信。
靖棠,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国内,不要问我为什么要离开?我只能告诉你在这一段感情里我累了,我撑不下去了,我不想痛了,所以我离开了。不要恨我,因为我们都别无选择,也许这便是最好的结束。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在我需要阳光时给我温暖,感谢你给了我这一生都无法再拥有的爱,很感谢……靖棠,不要悲伤,我们不是生离死别,我们依然生活在同一片大地上,我们依然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看着一样的月光,依然拥有那些美好的记忆,我想这就够了。我们在一起过,爱过,笑过,哭过,痛过……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也别有遗憾。
你也不要担心我,我在国外的一切都安排好了。我只想潜心学习,我想找回我自己,所以你不要去打听我的去处,也不要来找我,如果你真的爱我,就给我这些年的安静,也给自己一分安静。我想你是明白我的心情的,也会支持我这个决定的,我的梦想,并不比我的爱情次要。
还有不要等我,如果你能幸福,我会祝福,爱情不一定是拥有,虽有遗憾,但总比看着你孤单要好。其实我最放心的还是把你交给江书燕小姐,她的人品气质非常适合你。我很敬佩她,如果是她,我想我不会为你担心牵挂。
靖棠,不要怪我心狠,不要怪我不告而别,以这样的方式和你说再见,便是我的勇气。
再见……
语岑
霍靖棠看着上面的每一句每一个字都让他呼吸难受。
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上面属于她的娟秀的笔迹,脑海里浮起的是她与他在医院里最后一面时微笑的模样。她笑得那样的美那样的暖,竟然看不出她有一丝的悲伤,也看不出她有着这样的离开的决定。
在他用同样的方式回敬母亲后,让母亲有了忌惮之后,她无声的离开了。
他的指尖紧紧的捏着信纸的边角,力大到都捅破了纸面,骨节都用力到发疼发酸。
他仰起头,看着阴冷的天空,乌沉沉的云层低到仿佛就要落下悲伤的雨来。
他看得眼睛生疼发涩才眨了两下,他抿着唇,久久一言不发。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才恢复了意识。
他也没有暴怒,没有失态的行为,他把手里的信纸重新的叠好,放回了EMS里面,然后把它放到书房抽屉里。信纸上还残留着属于她的气息和味道,也是他可以思念她的时候可以解相思苦的东西。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温柔而无奈,每一次句话都刺痛了他的心。
她是这样的坚强,又是这样的决绝,他知道自己是阻止了她的,也许像她说的那样,她想找回自己。而他也只能把痛苦与悲伤都深埋在心里,让她自由,让她飞翔。
霍靖棠去看白沐兰,他的心仿佛已经无疑去般的平静。
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冷静,那样的决绝:“妈,如你所愿,秦语岑走了,她不要你的儿子了。这样您应该满意了,但您也不要太高兴了,她走了,也把我的心带走了,所以现在的我只是一具行尸走肉,不会再有任何的感情。如果想我去相亲去结婚的话,那么对不起,我这一辈子都做不到!我说过我这一生要娶的女人只有她,除了她,没有人可以成为我的妻子。就算这样孤独的终老一生也无妨!”
“她都离开你了,你还要这么固执吗?”白沐兰听着让她心碎的话,“她根本不值得你这样做!她根本不够爱你!”
“她为什么要离开,我想您比我更清楚!所以她值不值得不需要您来评判,我心里非常清楚!”霍靖棠握紧了垂放在身侧的手指,压抑着那心中汹涌的情绪,“她不是因为不爱我,是因为太爱我!妈,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你就不要给我洗脑了!现在您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会相信!”
这便是曾经那样冰冷不近人情的霍靖棠,眼底没有了一丝的温度。
这便是失去挚爱,失去感情的儿子。
秦语岑到了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来接她的是霍靖帆在这边的一名好友叫凯文。史密斯。
他是中意法的混血儿,所以非常的俊朗帅气,尤其中他的眼睛仿佛是最晶莹剔透的绿水晶,漂亮得让秦语岑都看入神了,他笑起来特别的迷人。可能是艺术的男子都有一个习惯,就是留了及肩的长发,而且打薄得非常有有型。用一句夸张的话来说,就是他是一颗会走的桃花树,迷死了太多的女孩子了。
“你是帆说的秦语岑小姐?”凯文。史密斯看到秦语岑时,细细地打量着她。
这个女子一身素白的长裙,柳眉星眸,水润得仿佛会说话一样。她抿唇浅笑,站在人群里,依旧很吸引人的视线,加上是黑发黑眸的东方美女,那种娴静的气质就像是安静绽放的初夏白莲,美得惊心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