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暮霭转过头去,看电视,这会正是柯凌霄在唱:“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
他唱的是《流浪歌》,也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大街小巷都能听见,郊县歌舞厅卡拉ok必点曲目。他唱得十分投入,一边唱一遍看向柯迅霆,“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多少年华,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他最想引起大堂兄柯迅霆的注意,奢望得到他说一声好,甚至只要冲自己笑一下,鼓励自己一下,然而什么都没有,柯迅霆一直在看着沙发上那边小声说笑的三人组。
他顺着目光看过去,正好看到柯暮霭躺在沙发上,枕着景云松的大腿,被景云松喂西瓜,腿搭在赵木果的腿上,赵木果给他捏腿,觉得十分地刺眼。
忽然王森林过来,一把抓住柯暮霭的脚踝,挠他的脚心,柯暮霭一挣扎,景云松正好用牙签插着西瓜过来喂他,差点扎进眼睛里。
“你干什么!”景云松沉声说。
“怎么地?”王森林也不甘示弱,“我跟我小弟闹着玩怎么地?不行啊?”
柯暮霭劝了几句:“没事没事,也是我们自己不小心,别再这么喂西瓜了,确实不安全,你下回喂葡萄吧。森林哥,那什么,你唱歌没?也唱一个吧。”
景云松不再理会王森林,让柯暮霭继续枕在自己腿上,拿葡萄喂给他。
王森林撇了撇嘴,然后又笑了:“好啊,我给你们唱一个蚂蚱之歌!”他去光碟本里翻出一张盘,柯凌霄后面还有两句没唱完,就让他把碟给换了,调到自己要的那首,扯着嗓子开始吼:“是什么祸害庄稼啊?蚂蚱!为什么不抓它啊?因为它呀长了四条腿啊,一抓一蹦达呀!小孩子不听话啊,惯的!”唱到这里,他挑衅地看着景云松,“长大了去犯法呀,祸害!今天他偷了一块砖呀,敢干!当父母们一个劲地夸呀,他越干越胆大啊!”
景云松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低着头给柯暮霭按揉太阳穴:“下会喝酒别喝这么急了,我看你心情不怎么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咱们就回去呗。”
柯暮霭摇头:“没有,没有心情不好,唉,就是一时兴奋,就一口气干了,那什么,今天是东哥的局,咱们不能搅,要走也得等他那些同学走了,咱们这些家里人再走。”他用脚踢了踢赵木果,“果果,去唱个小曲给大家听,助助兴。”
景云松点头:“是啊,果果去唱个儿歌,葫芦娃或者苏克贝塔都行,木木你知不道,前阵子上音乐课,老师让大家每人唱一首歌,果果就唱了个葫芦娃,叮叮叮当当当当,葫芦娃,奶声奶气的,连老师都说这孩子忒可爱了。”
赵木果有些脸红:“我怎么就只会唱儿歌啊?我会唱许多大人的歌呢。”他去光碟本里找了半天,才挑出一张,放到机器里,是电视剧《家有仙妻》的主题曲:“她总是,只留下电话号码,从不肯,让我送她回家。听说你,也曾经爱上过她,曾经也同样无法自拔……”他虽然跟景云松同样都是十四岁,但还跟小孩子一样,声音里还有浓浓的稚嫩,唱得认真,手脚也模仿电视剧里孙兴的姿势在哪跳,明明是很欢脱的样子,被他一板一眼演绎出来,很让人发笑。
同学那桌不少人都笑着问郭镇东:“东子,你这个小朋友是从哪里淘澄来的啊,太逗了!”
“他是我老姨家的小表弟。”
“哦,有十岁大吗?”
“已经十四了,刚才喝酒的那个最小,都已经十二了。”
“找一个,承认失恋的方法。让心情,好好地放个假,当你我,不小心,又想起她,就在记忆里,画一个叉!谢谢!谢谢大家!”赵木果很郑重地给大家鞠躬,“我唱完啦,下面谁还唱?”
“我唱我唱!”柯晴雯过来抢话筒,她看上了柯迅霆的一个初中同学,叫肖中亮,跟柯暮霭两个姨家有点亲戚,长得又高又壮,脖子上带着一根金链子,说起话来,男人味十足,柯晴雯看得春心大动,找借口跟肖中亮干了两杯酒,对方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她有心再表现表现,只是女孩子要有矜持,她想着,自己是这里唯一的女生,应该会有人来邀请自己唱,自己再推辞推辞,再勉强唱一个,让心上人另眼相看,只是等了么这么半天,酒席都要散场了,还是没人来请自己上场,只得主动站出来。
她双手拿着话筒,站在电视机前面:“我呢,把这首歌献给一个人,不是东东,也不是我小弟,是谁我不说,你们自己猜。”她嘴上不说,眼睛却一个劲地往肖中亮那里瞄,见对方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便又用力地清了清嗓子,“我要唱的是……待会播出来你们就知道了。”她让柯凌霄去光盘本里给她翻出一张来,放进机器里,是一首《回娘家》:“风吹杨柳嘛唰啦啦啦啦啦,小河里水流得儿哗啦啦啦啦,谁家的媳妇她走得忙又忙呀,原来她要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