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我们进入了雷顿境内。一开始我们还十分小心,尽量不在人多的地方出现,赶路也基本都选在晚上,一路上还没遇到过官兵,整个行程惬意了许多。
在进入雷顿的第三天,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走了这么久居然还没见到过妮可的通缉令,一张都没有!这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妮可决定直接大白天上街转两圈儿试试效果,我没多说什么,你知道她性格。
我承认我们俩的回头率很高,毕竟一对儿独眼男女在哪里都不太多见,何况他们俩身边还跟着一匹俊美无比的战马。有些人认出了我们,只是远没有在双山镇时那样轰动。一队官兵迎面走来,看了我们一眼…好吧,我承认他们看了妮可不止一眼,然后他们什么都没做。
“浪费表情!”妮可懊恼的瞥了远去的官兵一眼,松开悄悄握紧的剑柄说,就好像很期待一场厮杀似的。
“怎么回事儿?”我心有余悸的问道。
“看来我猜的没错。”妮可捏着下巴:“通缉令只是辛特兰皇室单方面发布的,所以只局限在辛特兰境内,并没有流传到雷顿。”
“那你不就不用去找维阿了?”
“不行,还是要让他帮我把通缉令撤销掉。我可不想哪天被⊥■,一帮不知道干什么的人从雷顿绑到辛特兰去。”
“我看你还是想去杀亚历山大!”
“哎,你又来了!你说你这人…”
“好吧,好吧,当我没说。”我连忙举手投降。
“可你明明说了!”妮可不依不饶。
“我主要是…哎,你看前面有个绸缎庄!”
“有就有呗,咱们又不能…在哪儿呢?!”
“这不就在前面嘛。”
“快走,快走!”
果然不出我所料,作为一个三个月都没穿过新衣服的女人,在见到绸缎庄之后就立刻把什么亚历山大、亚历山小的抛在了脑后。这些天来我们只能拿些官军和平民的衣服来换,还得刻意找款式平庸,不怎么显眼的那种,当我们终于再一次穿上自己挑选的衣服时,总觉得这阴天的下午都晴朗了许多。我看了看身边一袭水蓝色棉布长裙的妮可,又看了看乌云密布的天空,只觉得阳光明媚!
今天我们在一起做了许多以前没做过的事,比如去铁匠铺给雷霆换马掌,比如去首饰店偷耳环,比如去饭馆儿吃饭——我是指在没动刀动枪的情况下。
“你的手艺见长。”妮可边吃烤羊腿边说。
“啊?”我喝了一口海鲜汤。
“做饭啊。这不比不知道,今天一吃才发现这饭店做的菜跟你比可差远了。”妮可拿起刀叉开始对付右手边的牛排。
我嚼着嘴里的牛腰肉,没着急说话,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夸我,肯定还有后招儿。
“所以嘛,以后但凡做饭都你来,我就不献丑了。”
我没猜错。
“愣着干嘛,快吃啊,吃完还要给你上药呢!”妮可插起一块儿抹着沙拉酱的苹果塞进嘴里:“嗯,再涂三天就差不多了,保证不会留疤。”
“真那么管用?”我摸了摸早已不疼了的左眼问。
“你自己不会看呀,比刚受伤那会儿好多了!”妮可剥着左手边的大虾。
“没有,我只是想到个问题。”我也抓起一只烤羊腿啃了起来,我得加快点儿速度才行,否则好东西都要被她吃完了:“既然这药这么有效,你身上怎么会留下那么多伤痕呢?”
妮可的刀叉僵立在半空中,突然间不说话了。
“不想说就算了,我就是随便问问,不用在意的。”我见状连忙打起了圆场,虽然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她:“这个汤真不错呀,赶紧尝尝!”
“因为我想对那些死去的人有个交代。”妮可说,又是那种静如止水般的语气。
我没搭话,我知道我又触及到了她伤心的地方,现在我只想赶快找个话题把这一段岔过去,我们好不容易才从伤心中解脱出来,真的不想再回去了。
“我从军十一年,带兵八年,大小战役不下百场,杀了无数人,也失去了无数人。”妮可自顾自的说着:“一开始我只是想赢,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赢,可是回过头去想想,我反而不记得那些胜利的喜悦了,只记得那些生离死别时的…”
“凄怆。”我替她说。
妮可叹了口气,自嘲似的笑着。
我轻轻摸了摸妮可的长发,我想那个一直纠缠在我心中的问题现在可以问了:“妮可,如果你见到维阿后,他不仅能撤销你的通缉令,还能给你军队,你会继续带兵打仗么?”
“会。”妮可的回答毫不犹豫,我想她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否则不会脱口而出。
“为什么?为了让你身上的伤痕更多一些?”
“因为我喜欢。”
“喜欢什么?喜欢带兵,还是喜欢打仗?”我又问她:“甚至…喜欢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