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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小世子的美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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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一本书,似被人翻看过多遍,边沿毛刺翻卷,显然……这本书非常之精彩。

里面不但有字,还有精妙绝伦艳彩纷呈的画,且画得栩栩如生,诱人眼目,惟妙惟肖。

一页一页翻过去,讲的无非是一个女子,四处寻猎貌美的男子,如何以情丝俘获,如何魅惑吸血,如何寻欢作乐,并将其残忍地弃尸荒野……

画上的女子,妖而媚,艳而冷,狠而辣,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都像她御胭媚餐。

这故事,也着实熟悉!

不,不是熟悉,是……是她切实的罪行!

她看到最后一页,才发现一行小字。

“依血族郡主御胭媚所作所为撰写,敬告莫黎城乃至天下容貌至美的男子,凡见御胭媚者避其千里为上——溟王御蓝斯亲笔。斛”

而更可恶的是,书脊上,竟写着“此为第十册”。

“混蛋御蓝斯!”

御胭媚顿时气得火冒三丈,瞋目裂眦,本是瘫在车厢里的她,因滔天的盛怒,突然就诈尸一般,坐起身来。

“该死的御蓝斯,他毁我清誉,不得好死!我诅咒他断子绝孙,永生永世生不如死!不,我得杀了他,不杀他,我誓不为人!”

御胭媚阴沉说着,这便寻刀去杀御蓝斯。

苏锦煜瞧着她的样子,忍俊不禁,却是笑她口中的“清誉”与“誓不为人”。

“胭媚,你有何清誉可言?吸血鬼是受诅咒的魔,因此,你也本就不是人,何必强自做人?”

御胭媚微怔,顿时欲哭无泪。

“锦煜,你看过这本书了?”

“很精彩,引人入胜,环环相扣,我怎能不看?”

现在好了,她绝美的淑女仪态荡然无存,斑斑劣迹也暴*露无遗。

“锦煜,这都是御蓝斯妄自杜撰,早些年,他最爱整人,皇族里的每一个人,都被他戏耍过……”

“御蓝斯如此做,是让莫黎城的百姓多了解,血族王室里的某些人,都在忙些什么。他是一番好意,警惕世人,又添了茶余饭后的话题,而你闲暇之余,看看自己的故事,也会觉得自己一生丰富多彩。”

苏锦煜不冷不热地说着,兀自忙碌着,看也不看她,仿佛只是陌生人之间谈天。

他在车内的小方桌上,优雅地摆好笔墨纸砚,以纸镇把纸张压平,月白的锦袍,流光幻美。

御胭媚看着绝美的他,越觉得遥不可及,再看这书,心里愈加不是滋味儿。

顷刻间,她只觉得被杀的那些冤魂迎面扑了来,他们要索命,要蚀骨,要把她拖进万劫不复的地狱!

“锦煜,你给我这书看,是……拒绝与我成婚吗?”她声音也颤抖起来。

“看过这本书之后,我的确认为,你配不上我。不过,我苏锦煜也并非片面之人,而且,我也非完人。”

苏锦煜近乎温柔地说着,把书从她手上拿过来,丢在了车外。

“现在,我们该忙正事了,你父王调派了哪几位统领给康恒?先告诉我名字。”

御胭媚黯然恼怒,看苏锦煜这样子,是相信那本书中所写都是事实了。

御蓝斯做事,说话,向来是讲求实据的,他那些寒影护卫恐怕连死者的祖宗八代都能挖出来。

经那书的打击,她已然欲哭无泪,眼下,也只能在苏锦煜面前好好表现,让他回心转意。

马车抵达玉鳞江之后,苏锦煜已然将名单抄写两份,他带走一份,另两份交给车夫带去军营。

御蓝斯收到名单,即刻命寒影护卫去查实名单上的将领身份。

寒影护卫只用半日时间,便验证无误,上面的人,的确都是隶属庸西王统帅无疑。

御蓝斯谨慎地将查实的罪证写成奏折,与第三份名单一起,封入竹筒,为防传信银雀被杀,他特派百名寒影易容成普通百姓入京,呈递血族王御穹。

苍穹一碧如洗,暖阳和煦灿亮,穿透浓密的蓝紫色花树,滤成一束束金色光束。

暖暖的风,轻柔携着馨浓馥郁的花香,飘满整座雪白幻美的王宫。

蓝紫色的花树笼罩的蓝亭内,雪狐毛毯铺展满地,有清新的花瓣,飘进来,那花瓣愈加清透鲜艳,毛毯愈加艳白洁净。

毛毯上,摆了白色的翘首雕花矮几,矮几上,彩墨盛在一个个小磁盘里,粗细不一的画笔搁在笔架上……

锦璃一袭珊瑚粉的彩蝶锦袍,盘膝坐在软垫上,轻拢袍袖,于画纸上细致地描画着。

她的画工,虽不及御蓝斯,却是得自南宫恪真传,纵不能称绝,亦算是不凡的。

尤其,画记忆中的,前世康恒送她的那艘龙舟大船,更是信手拈来。

她由衷的期望,这场战争可免去,也不希望御蓝斯搅于这浑水里,所以,她必须帮他免除这场战乱。

纹白纱随风飘渺,亭子里幻美若梦,美人,花瓣,白毯,墨香,花香,清幽静谧,她惊艳融入了画卷里,而她的笔下,却血腥惊魂,暗殇铺洒。

亭子外,剑气如虹,长剑挥展,那握剑的南宫谨,却与沉重的长剑一般高,娇小的身体凝灌真气,在光下迸射出一片神秘的白光。

倏然一声大呵,真气冲击,一片假山轰然爆碎。

锦璃在亭子里无奈摇了摇头,这小子似乎总没有安宁的时候。总要弄出些动静,炫耀自己一身内力。

苏无殇就在半空里振翅盘旋,小翅膀载着圆滚滚的小身体,扑棱扑棱一下一下,越飞越高。

青丹等四位宫女,和围成一个大圈的护卫们都仰着头,紧张地盯着那越飞越高的小家伙。

就连亭子外的孙嬷嬷,也忍不住走出去,下来台阶,拿手挡住阳光,仰头看向天空。

呃……飞得越高,摔得越痛呀!这小子还不会走路呢,飞这么高,真不怕摔疼!

见众人都仰头看着无殇,南宫谨也收住剑招停下来,就看到弟弟在半空里已然成了一个小红点,还好他那一身紫红的小袍子够艳丽,否则,丢了也找不到呀!

他想大喊,那小家伙定然听不到。

他看了眼凉亭内专心忙碌的娘亲,不忍打扰,只得用牵引传音,召唤无殇回来。

“别飞太高了,很危险,马上回来。”

“哥,爹没教往下飞……”

南宫谨气得眼前暗黑,往下飞,还用教么?“翅膀不动,往下旋就可以呀……你没吃过鸟肉,总见过鸟飞吧!”

“见得不多呀!”

凭他几个月高龄,没事儿就躺在摇篮里,闲暇时摆弄几个玩具,平时只顾得吃奶长肥膘,那有空去看鸟?

半空里的小家伙被吓得小脸儿惨白,他只看到地上的护卫都成了小点点,围成一个圈,哥哥的影子都快看不到了。

他也想下去,可他每次飞的时候,爹都是牵着他的手,带着他飞的。

而他现在着陆,都是一头扎下去……这高度,扎下去就……势必头破血流,摔得脑浆迸裂,再无痊愈可能。

正在他急得要哭爹喊娘时,头上的阳光被遮挡,一个俊伟的白影,挥着宏大雪白的羽翼冲到了眼前来,精准拉住了他的小手。

那对儿宏大的雪白羽翼,在阳光里,光芒莹白璀璨,出尘脱俗,艳若白天鹅的双翼,艳若神祗的祥云,每一根羽毛都像是细雪凝成,美丽纯净,无一丝杂色。

那男子一身雪白龙纹锦袍,束腰光袖,银丝下,面容俊雅。

这是……哥哥的爹,南宫恪!

小家伙顿时镇静下来,惊艳赞叹地小嘴儿圆张成o形。

他实在很想问一问南宫恪,怎么把翅膀弄成白色的。染的吗?

当然,他苏无殇的翅膀也是白的,却是因为没长毛的缘故,看上去可怜巴巴的,一点都不好看。

下面,南宫谨本要飞上来,见南宫恪飞来护住苏无殇,不禁皱起眉头。

他并非看不出,爹是为求得他的原谅,才对弟弟好。

可他看到他,就想起那些肮脏龌龊的事,无论他做什么好事,永远都无法抹平他做过的恶——永远!

小家伙冷绷着脸儿,捡起刺在白石地砖上的长剑,继续练剑,只当没有看到那一幕。

“无殇别怕,放松下来,翅膀别动,一圈一圈往下……”

南宫恪手把手地教着,见小家伙听话地照做,他的心便柔软起来,笑反而僵在唇角。

前世里,谨儿这般大时,也是胖墩墩的,胳膊腿儿上都是软软的肉。抱在怀里,暖的一团欢喜。

可,他教谨儿学习飞翔时,他总是抵触,他说东,他便往西,他说上,他便往下,他说慢,那小子反而越快……却是到最后,也学会了飞,对他的憎恨却有增无减。

再后来,那小子不必他带着飞,便能飞很远。

那一日,谨儿破天荒地,缠着他教习飞翔。

偏偏,他和佟诗灵有约。

他寻了借口,借故阅兵而拒绝,飞过玉鳞江赴约,却没想到,谨儿会尾随在后。

年幼的他,不动声色地藏着,隐着,憋着怒火,以超脱年龄的沉静,等着抓他!

他与佟诗灵的亲热欢爱,打情骂俏,一起寻猎,都被他看在眼里。

正在他与佟诗灵躺在床上,一边分食着人类的血液,沉纵欢爱时,小家伙才杀气腾腾地挥着剑劈过来,要杀了他和佟诗灵。

那血淋淋的罪证,铭刻在他小小的心里,他满眼仇火,誓要杀他,给他的娘亲讨个公道。

他明白,不管自己做多少,这恨都无法磨灭。

带着苏无殇从半空里落下,见儿子长剑朝自己劈过来。

他忙抱无殇躲避,南宫谨倒也没再紧追不舍,怕伤了无殇,他生生忍下怒火,收住剑

招。

南宫恪惊魂不定,走过去,视线落在他手中的龙鳍长剑上。

这是太皇御尊传承下来的,天下只此一柄,那一世,他生生夺了这柄剑,征战天下,从不肯让任何人碰触。

御蓝斯做储君时,御穹把这剑赐给了他。

如今,这剑象征的是血族的未来,御蓝斯却能把这剑留下来,给谨儿练剑。可见,对他由衷的疼爱与欣赏。

相较之下,他这个父亲,的确太失职。

看着与龙鳍长剑一般高的儿子,他收起羽翼,眼眶灼红地赞赏一笑,“武功有长进。”

“不要碰我弟弟!”

南宫谨说着,强硬地把无殇抱过来,怒声警告,“看清楚,这人脏,以后离他远点,他接近你,是有目的的。”

无殇被哥哥凶巴巴的样子吓到,嘟着粉润的小嘴儿,不敢说话,还是感激地看了眼南宫恪。

孙嬷嬷尴尬上前来,忙接了无殇,嗔怒地劝南宫谨,“世子爷说话别太过分了,恪皇子到底是你的亲生父亲。”

南宫谨讽刺冷哼,没有和孙嬷嬷争辩。

南宫恪却反而脸色暗沉,竟是比刚才更难看。他担不起“亲生父亲”这个称谓。

“你不是该在学堂吗?”南宫谨一手握住剑,警告地盯着他,“不要趁御蓝斯不在,蓄意接近我娘亲。”

锦璃在亭子里,将刚才的一幕看得清楚。

她无奈颦眉,轻声一叹,“谨儿,是我叫他来的,我有事要他帮忙。你和无殇都累了,随孙嬷嬷去外公外婆那里。”

见儿子僵持,她不悦催促,“青丹,你们都保护两位小世子过去,不必陪我了。”

“是,娘娘。”

南宫谨扛着长剑转身,霸气四射地指着南宫恪警告,“别碰我娘,否则我饶不了你!”

南宫恪始终默然。

目送儿子和一行人离开,他才掀开纱帘,进入亭子里。

这一眼,竟又是恍若隔世,地毯洁净,宛若初雪,美人眉目如画,风华绝代,令人不忍惊扰。

原来,他这样思念她,却明明是天天都能见到的。

每一次见她,都觉得她总比上一次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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