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闯入梦中去调查(一)(修改稿)
顾艳娥说的铿锵有力,一些没有利益瓜葛的族人,都给她鼓起掌来。廖少华一来不占理,二来闻听弟弟留下了骨肉,又见族人们拥戴弟媳,也就不敢再嚣张了。
顾艳娥虽然说出了大话,可她一个女人家,过去又从未过问过丈夫的事业,哪里知道怎么管理!便叫来娘家弟弟顾金顺帮助自己。其实就是让弟弟替自己管理丈夫留下的产业。
顾金顺不负姐姐厚望,把工厂管理的有模有样。开出员工工资和日常费用,剩余颇丰。
当然,顾金顺的腰包也渐渐鼓了起来。
不幸的是,顾艳娥并没有生下廖少春的遗腹子,而是产下了一个死婴。
顾艳娥痛苦万分,甚至接近疯狂。但是,理智告诉她,这件事如果透露出去,她在廖家也就没有一点儿看顾了。大伯哥和族人,对她的家产和工厂,必定又是一番争论。
冷静以后,顾艳娥做了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举措:
她给死婴起名廖石磊。然后以某种借口,在后花园里挖了一个地下室,买了口棺材把死婴成殓起来放进去。对外宣称石磊身体弱,必须在密室中疗养,深居简出。
顾艳娥的宅院很大,房屋很多。她又是寡居,很少有人来串门。人们也就听之信之。虽然谁也没见过廖少春的儿子长的什么模样,但在街坊邻居的心目中,廖少春有后。
光阴荏苒,一晃十八年过去了。廖石磊应该长成一个人高马大的大小伙子了。于是,顾艳娥托人在外地给‘儿子’买来一个叫梅玲玲的年轻姑娘做媳妇。
之所以用钱从外地买,客观的理由是,她‘儿子’身体虚弱,不能像一般准女婿一样,到女家去拜访。如果女方不嫌弃这一点,愿重金赏赐(说白了就是让女方卖身),过门后既当家理财。
主观的理由:是怕女方多方打听漏了马脚。
重金之下,果然梅玲玲同意并嫁过来。尽管她从没有见过自己的未婚夫一面。
不幸的是,悲剧就在新婚后的第三天发生了。而这一天,又恰恰是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
经过官方勘验和调查,结论很快出来了:面对新婚的儿媳妇,顾艳娥无法交出儿子,内心愧疚,加之思子心切,受病痛折磨而死;
顾金顺见姐姐已死,便起了霸占廖家产业的恶念,图谋杀死廖家新妇。却于鬼节之夜,见了廖石磊尸骸惊吓而死。
新妇梅玲玲不知内情,被媒人哄骗成婚,属受害者。又因为有媒人和正式结婚仪式,是廖少春唯一的幸存家人,自然也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
案子结束以后,新妇梅玲玲悲痛欲绝,卖掉了廖家产业,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这个案子就这样了结了。
顾翌伟对案子的判决很不满意。他觉得父亲顾金顺决不是图财害命之人。经过十多年的打拼,父亲对姑父的工厂已经管理的游刃有余,他自己也存钱颇丰,足够养老,根本不用考虑金钱方面的问题;被吓死更是无稽之谈。因为这件事情,姑妈顾艳娥一开始就没有瞒着他。地下室和棺材,也都是父亲亲自操持着办理的。他没有丝毫理由惧怕一个死婴的骸骨。
他觉得这里面一定另有原因。几次上诉,都以证据不足为由,被驳了回来。
…………………………………………………………………………
“乌知县”(梁晓乐)听了顾翌伟的诉说,也觉的原判确实有很多纰漏:
顾艳娥为并不存在的儿子娶新娘,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骗局。把“儿媳妇”骗进家,她高兴还来不及呢?绝不会因“交不出儿子”而愧疚。十八年的思子之心也早已磨上了膙子,不可能因此而抱病身亡。
顾金顺是否起了霸占廖家产业的恶念,没有一点儿证据可以证明。而于鬼节见了廖石磊尸骸惊吓而死,纯粹是无稽之谈。一个胎死腹中的婴儿尸骨,十八年时间,没成一把土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能有怎样的震慑力?!
而且,此时的顾金顺已经进入不惑之年,不可能因一具婴儿的尸骸而惊吓身亡?!
种种迹象表明,这里面很有可能还有别的未被发现的阴谋!
可是,这个案子知情人太少了,唯一存活的新妇,还变卖了廖家的家产回了外地的娘家。只留下一座空当当的房子,在秋风中诉说着什么。
梁晓乐想的脑仁儿疼,也想不出复查这件案子的办法。于是,她唤出了小玉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