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那您跟傅伯父之间,要隔着那么久才能见面么?”妈虽然没有明说,净璃却也能想到那段时光里,妈藏在心里的忧伤。
爱着的人,即便在身旁,都要哑忍地瞒着众人的眼睛;那时又要分隔天南地北、隔着整整一个学期才能见面。这对于任何一个爱着的女子来说,都会是残酷的刑罚。
“嗯。”邓娴雅轻轻点头,“不过我们会写信。我写出去的还好,他写回来的便不敢直接写是我收信,更不敢用自己的笔迹,唯恐会被家人认出来。他就写给门房老王收,假托是他乡下的侄子给他写的信。老王不认字,每次信都会交到我手上,我念给他听。”
净璃微微张大了嘴巴,“妈?那您给王爷爷念什么?难道念傅伯父写给您的内容?”
“怎么会!”邓娴雅隔着时光,面上泛起当年一般的红晕,“我都是一边看着他写给我的内容,一边给老王瞎掰一段话。无非是典型的家书,说家中一切都好,不必挂念。逢着春秋,便提两句庄稼地里的事情,也无非就是春天播种秋日收。家书其实重的不是内容,重的是报个平安,所以老王每回也并不深究,听说乡下一切都好,他便也放心了。”
“哇塞。”净璃笑起来。
虽然那个时代没有现代社会这样信息无孔不入,除了写信之外并没有网络、手机,但是那种朴素的,只用纸张来书写的情感,却一个字一个字地透着别样的浪漫。如今资讯发达了,传情达意的方式变得简便,却也会显得那感情本身便仿佛也打了折扣。不够深,不够浓,不够让心长久氤氲在特别的思念里。
或许也正因如此,这个时代才会造就了闪婚闪离。一切都是短平快,便不懂得珍惜。
邓娴雅望着净璃,微赧,“那时候虽然联络很难,但是却格外浪漫。每次接着信,我都会连着许多天一遍一遍偷偷地再看。直到能将每一封信的内容都背诵下来,甚至将那笔迹的一笔一划都刻印在心底。”
“真好。”净璃由衷说,忍不住心驰神往。
“便也是这样,我认识的你爸。”邓娴雅却忽地话题一转,从她与傅豹生之间的感情陡然抽离。
“哦?”净璃微微一怔。
“唉……”邓娴雅带着回忆的微笑,轻轻叹了口气,“因为那些信,其实都是你爸替你傅伯伯誊写的。信要寄回傅家来,傅家上下都熟悉你傅伯伯的笔迹,所以每封信都是你傅伯伯写完,然后再拜托人帮着誊写一遍。你爸是你傅伯伯的同学,后来又跟着你傅伯伯入了鼎升成了他的左膀右臂,所以这件事自然是你爸来帮着他进行。”
“我当时并不知,只是因为将那些信一遍一遍看得太多,便顺带着将他的笔迹都刻印到心里来。字如其人,便也慢慢地揣度起这个人的性格。他的笔锋刚健,骨架却清秀。通篇写下来,一个顿点落墨都没有,可见此人才气。”
净璃不由得点头微笑。
爸的字真的是好,小时候上学,每回妈帮着包完了树皮,净璃总会将书捧到爸的手边去,让爸每一本上都一笔一划写好书名、班级名和她的姓名。然后开学,她总是能拿着爸的字在同学之间自豪地夸耀。因为不管别的同学会有多豪华漂亮的书皮,他们书皮上的字却一定都没有爸的笔迹漂亮。
因为一个人的笔迹,而对一个人产生好感,净璃相信这是真的会发生的事情。如果再说得玄一点,那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那年暑假,你傅伯伯终于从香港回来,我压抑着欣喜走进他的院子,却正见他跟一个青年男子下棋。”邓娴雅笑起来,面颊一红。
净璃欢呼起来,“是爸爸,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