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椒这玩意,明朝自然还没有。不过对于万物皆可装进泡菜坛子来说的劳动人民来说,既然萝卜、芹菜、蒜头、黄瓜、竹笋等等各种各样的蔬菜瓜果都能塞进去,多往里头塞点辣椒也不是什么难事。
文哥儿家里就泡着一坛子,平时做菜取一点来用,只要不直接把泡椒都给嚼了便不会太辣,就算是不太能吃辣的人也能尝几口过过嘴瘾。
既然跟朱厚照他们提起了泡椒鸡爪,文哥儿出了丘家便去寻相熟的店家,托对方帮忙留点鸡爪给他,自己明天一早让人来取。
鸡爪的食用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就曾经这么举例“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意思是善于学习的人会像齐王吃鸡那样,要吃上几千只鸡爪才满足!
看看,堂堂一国之君,居然沉迷鸡爪到《吕氏春秋》拿来当典型例子!
后世有些读书人酷爱阅读古籍累积写作素材,从中摘录出许多自己十分欣赏的好词好句好段分门别类归纳起来整理成集,便会把这样的文集叫做《鸡跖集》。
文哥儿有次看到本《鸡跖集》的时候就觉得很有意思,准备自己回头也搞一本,像他这样的善学者就应该啃数千只鸡爪!
泡椒鸡爪和柠檬鸡爪都清爽可口,蒜香鸡爪也挺不错,哧溜!
至于人家齐王吃的其实是鸡爪中间那块“掌中宝”,那就不用多提了,反正都是鸡脚的一部分,何必分得太清楚!
文哥儿麻溜揣了堆材料回家,叮嘱他们家掌厨老何明儿去取鸡爪,帮忙卤一下!
老何欣然答应,并问要不要脱骨。
文哥儿便让他一半脱一半不脱,因为有些人喜欢自己啃的口感,有些人喜欢入口即化的口感,得做好两手准备。
“好勒!”
老何欣然应下。他还给文哥儿感慨了一番,说若是在广东还有一种口味辛辣的沙姜,特别适合拿来卤鸡爪,可惜京师好像没有。
文哥儿道:“等我以后去了广东,一定找来尝尝看!”
老何道:“离得那么远,光是过去兴许就得走两三个月,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去。”
文哥儿年纪到底还不大,对许多事总有着莫名其妙的信心,比如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怎么玩耍就怎么玩耍,天底下所有快活事他将来都能尽情享用。他和老何讨论半天,决定做泡椒鸡爪和柠檬鸡爪两种口味,争取让大伙都能尝尝。
老何忙碌了两日,可算是帮文哥儿把鸡爪全卤好了。
文哥儿拿给亲朋好友尝了尝,又揣了点去东宫给朱厚照和他两个弟弟妹妹啃一啃,算是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他虽然爱偷懒摸鱼,却从来不会对小孩子食言。
朱厚照他们本来有点挣扎,觉得啃鸡爪很是不雅,还是文哥儿给他们引经据典一番,告诉他们这是一盘承载了千年文化的鸡爪,他们才毅然拿起来开啃。
傍晚朱祐樘这个当爹的自然又被三个孩子科普了一番,说鸡爪这一美味有千年文化传统,吕不韦召集门客编《吕氏春秋》的时候都号召大伙搞学问要像齐王啃鸡爪一样爱得深沉!
朱祐樘忍不住纠正道:“鸡跖指的是鸡脚掌。”人家齐王要是拿着几千只鸡爪啃,指不定一辈子都耗在上头了!
朱小二疑惑地道:“鸡脚掌和鸡爪有什么不同?”
朱祐樘一琢磨,好像确实没什么不同,区别只在于是一整只啃还是只取鸡脚掌上一小块鲜美弹牙的肉。
朱祐樘便没再纠正,还在三个孩子期待的目光中……啃起了柠檬鸡爪。
他不习惯吃辣,这酸香可口的口味倒是挺对他胃口。
至少开胃效果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