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会议是开完了,接下来能做的,也只有等待了。
阿才已经派人把伪造的书信送出去了,急匆匆的回来给李牧报告这个事。
“大人,信已经送出去了。”
李牧点点头:“嗯,这样,还得麻烦你一趟,我亲自手写一封信,你再给威廉送去。”
他刚刚一着急差点忘了,还得把盐山聚居地的空壳子交给城主呢。
正好把这事在信里面说了。
“敬城主大人,今日我方无意间发现盐山聚居地与邪恶的虎士城有书信来往,经查实,盐山聚居地领主私通敌方城市,万幸,已被我方处理。
特将证据交由大人裁决,并留下盐山聚居地等待大人处理。
在下携二百名勇士,愿永远追随大人的步伐。
铁坑聚居地领主,李牧奉上。”
以上就是信的内容,李牧写的很快,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写到。
阿才在一旁看着,不解的问:“大人,为啥说是二百名勇士,咱们部队不止这个数吧?”
李牧呵呵一笑,回答道:“你会把家底亮给别人看吗?”
阿才一拍手说着:“大人英明啊。”
毕竟李牧的手下中,全是百分百忠诚度的自己人,只要他们不透漏有多少兵力,外界也不会知道准确数据。
将信件交给阿才,吩咐道这封信一定得快马加鞭,追上前面那封伪造的信。
最好是两封信一起送去。
看着阿才离开,李牧摸着下巴,思考一个问题。
白袍剑士这么猛,竟然被击败了。
对方这得是什么怪物,强的过分了吧。
那个黑虎猛士他也只是堪堪听说过,据说具有一些很变态的能力。
好像是可以极快的挥舞兵器。
这个能力看起来很平平无奇。
问题来了,这武器要的大锤和巨斧这种重型兵器呢?
想象一下,战场上,一群战士挥舞着大锤和巨斧速度快的跟暴风骤雨一样。
而虎士城确实也是这么干的,他们选拔了上百名壮士,组成了黑虎猛士军团,用的也是清一色的重武器。
想想就很变态。
也不怪白袍剑士不够猛,对方确实有两把刷子。
李牧有点期待自己杀死绯红之母,制作出绯红之杖后,自己的手下战斗力会强到个何种程度。
说到绯红之杖,李牧本来打算再拖一段时间的。
之前对付剑骨兽的时候,让李牧意识到,对付人跟对付怪物,完全不一样。
这些怪物已经普遍伤害爆表了,即使他的士兵穿着铁甲。
仍然可能会被怪物一击震伤内脏,当场暴毙。
这些体型庞大的怪物,对付人类,并不需要靠锋利的爪牙了,只要力量足够,还是会秒杀人类的士兵。
连剑骨兽都能做到,更别说怪物中的怪物,绯红之母了。
李牧估计着对方没准一巴掌能拍死一片战士呢。
所以他脱了拖征讨绯红之母的时间,想准备的更充分一点。
不过现在明显得提上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