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被当成了肥羊的年轻男子二十五岁左右的年纪,留着一头遮脸长发,手中提着的行李箱显得很陈旧,背上背着的牛仔布包也是一个洞一个洞的。
按理来说,这种人是扒手最不愿意靠近的,尤其是他是从里面出来的,而不是从外面进去的,这样一来的话,这种人身上的油水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小三却偏偏选择了他作为下手目标,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因为这个人身上的穿着打扮虽然看起来很对不起观众,典型的从乡下小地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装扮,但是,让小三打定主意对他下手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年轻人之前无意间露出的,戴在右手手腕上的金链子,很粗。
并且在裸露的一瞬间,他就很谨慎的一缩手,用衣袖再次将这条链子遮了起来,凭借小三多年的扒手经验,他立刻就断定,这个人是只肥羊!一只经过乔装打扮后的肥羊!
况且,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对他下手就算最后没得到什么好处,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试试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心里打定了主意,那三个扒手也已经缓缓对那个年轻人形成了包围之势,小三的脸上露出了酌定的微笑……
“哼!”
“砰砰砰……”
“呃。”就在小三认为大局已定的时候,那之前看起来还是恍若未觉的年轻人却忽然冷哼一声,甚至都没有丝毫的前奏,放下行李箱后在电光火闪之间,一双腿以闪电般的速度踢出,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两秒钟时间,三个围上去的扒手已经惨叫着倒了下去。
小三脸上的微笑凝固了……
“妈的,敢动老子的人!”接着一年多时间都顺风顺水的小三暴走了,大拇指与食指相交,抵在嘴巴中吹出了一声响亮的哨声,十几个就在一旁站着压场的团伙成员唰唰两声就把那年轻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不想死的,滚。”年轻人刚刚弯腰准备提起行李箱离开的动作僵持了片刻,收回了已经伸到行李箱上边的手,站直了身子,被头发遮住了大半的脸上透露着丝丝冷意。
“小子,以后惹事前最好先打听打听对方的底细。”年轻人的告诫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小三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在手上把玩着说了一句,然后一扬下巴:“教教他怎么做人。”
“喝!”小三的话刚刚出口,年轻人甚至连背上背着的牛仔布包都滑落到了地上,不给那些扒手们掏家伙的时间,抬起左腿上身微微下倾,狠狠的一脚落在了某个倒霉扒手脖子与肩部相交的位置,只听见一声闷响,那扒手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嘴角溢出了鲜血。
“砰…梆……”
两分钟后,年轻人面色如常的背起牛仔布包,提起行李箱,在小三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回头瞟了他一眼,留下倒了一地的扒手,很淡定的钻进了一辆出租车中,开口道:“去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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