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州市地下城,南城三区,是出了名的贫民区,居住在这里的几乎都是社会的底层,混杂在温饱线上的穷苦贫民。
此时,一家破旧的小酒馆内,一群酒客正围着一个人,虽然大家伙儿都知道他说话不着边际,但还是喜欢听他吹牛。
“峰哥,你再和我们讲讲地面上的事情呗!”
“对啊,上次你说你带着手下的特遣队剿灭了一伙叛军,还和京都的林华上将一起商议加强居民防卫意识的议案,现在进行的怎么样了?”
“就是,我天天守在广播旁边,怎么到现在还没听到半点消息?”
此时,那个被他们围着的人显然已经有些喝醉了,眼神涣散,说话的时候,口齿也有些不清楚了,他约莫三十出头,身材高大,看起来十分英武,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就是绣花枕头。
“嗨,别提了,这种事情还能怎么样,等着呗!呃.........”
说话间,他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又喝了一口酒:“我现在也烦了这种事情了,你们也知道的,我就是一特遣队的队长,平时镇压镇压各地的叛乱什么的,政治这种事情,不是我这种粗人能够玩得转的。”
“噗嗤!”
周围的人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忍不住的笑出声来,有了起头的,其他人也都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听这小子吹牛逼,他要真是特遣队的队长,他一家子还能住在贫民区?如今这世道,但凡有点能耐的,哪个不想着搬出南城?哪怕是为了孩子的未来,至少也得搬到相对繁华一点的东城区,更别提那些真正有能耐的,早就搬到北城去了,留在南城贫民区的,都是社会的底层。
南城的资源实在是太贫乏了,五个区就只有一所学校,坐落在一区,以至于其他区的孩子们想要上学,都不得不前往一区,在那里住校,每个星期五的晚上乘电车回家,星期天晚上又得回学校去。
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不便利,如果不是真的贫民,谁愿意心甘情愿的呆在这贫民区里苦巴巴的讨生活。
是的,这厮还有个儿子呢,如今就在一区的学校读书,这个从小就没了娘的孩子十分董事,每个星期都会回来,帮着奶奶把做好的手工制品卖出去,岳峰要真有他说得那么能耐,哪怕是为了孩子,也早该搬走了。
因此,对于这厮口中的那些话,大家也就是当个笑话来听,谁也没往心里去。毕竟,牛逼这种东西,虽然好听,但你要是把它当成真的,那可就成了傻逼了。
“我说峰哥,你说你堂堂一位特遣队的队长,何等能耐?干嘛非等住在贫民区,你要是不想搬,给兄弟们使使劲啊,我们可是早就想搬离贫民区了。”
“就是,我们老早就想搬了,您要是有能耐,就帮帮我们呗!”
众人忍住笑,接二连三的开口,显然是有意的在撩拨这厮,想要他继续吹牛逼,让大家伙儿再乐上一阵。
“有能耐也不是这样用的,你们个个有手有脚的,想要搬离贫民区,靠自己的努力啊,我的能耐是用在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上的,比如清剿叛军,镇压叛乱,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比如,现在很多贫民区缺少救护站,我一直都在关注并想办法筹建相关设施.........”
显然,这厮虽然有些喝醉了,可基本的意识还是在着的,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根本不是什么特遣队的队长,也没有什么通天的大能耐,他只是一个拾荒者,一个普普通通的拾荒者,偶尔随着大部队外出拾荒,混点能源,他这点能耐,连养活自己都有些困难,哪还能帮别人移民?
他承认,他吹牛了,那又怎么样?他这个人天生就是喜欢吹牛逼,因为,他享受大家伙儿看着他时那满含崇拜的目光,反正吹牛逼既不犯法,也不用上税,他爱吹,大家伙儿也都爱听!
“你说你这个人啊,有能耐去帮助别人,怎么就不想想你的儿子青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