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那是我妻子的单身之夜,我正在家里看电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做了什么坏事……”
这个司机显然想要把狡辩继续下去。
丽莎没有耐心跟他耗,直接对旁边的小敏说:“指控他绑架了丽,对他的车进行取证,看有没有颂斯的痕迹。”
办案人员打心底相信,这个司机跟颂斯的失踪有关。
但是他们不知道颂斯是否还活着,他们将尽力确保自己尽可能快地工作,可能这是跟生命进行一场赛跑,但从起点他们就输了。
“我们从后备箱里找到了DNA。”
在调查现场,一个法医说。
丽莎和我交换了一个眼神,我问:“是谁的?”
那个法医告诉我们:“有丽的,还有司机的,看起来两者之间都有,他们应该是在后备箱进行了一些搏斗。”
“有没有未知的,或者说其他人的?”
我在一边问到,那个法医很果断的摇了摇头说:“根据我们推断,颂斯应该没有坐过这台车子。”
听了法医的话,我和丽莎交换了一个眼神,一起离开了调查现场。
我对丽莎说:“如果颂斯没有坐过这台车,那是不是可以排除颂斯的失踪跟这个司机有关系?”
或许任何一个人都会发出这样的问题。
但是丽莎想不到我会这么问,因为在丽莎的印象里,我应该是一个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我的想法比较特异,跟其他人不一样。
现在一下子落入了俗套之中,就让人感觉到有些怪异。
丽莎问我:“你希望这个司机是凶手吗?”
“任何办案者,根据的都是客观证据,而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我并不会主观的去判定所有事情,因为这种主观只会把我们自己带进死胡同。”
这是我的观点。
丽莎摇了摇头,她对我说:“我跟你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我倒是有些好奇了,面前这个很有个性的女侦探,难道还有自己特立独行的地方吗?
丽莎说:“我喜欢按照自己的感觉去界定案情!”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对不起来。
如果两者之间的口供不能保持一致的话,那就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会对我们的办案进程有所影响。
更让我们感到头疼的,我们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证明,颂斯的失踪跟这个司机有什么关系?
所以就算这个司机有罪。
也只能说明这个司机目前绑架了另外一个女受害者。
只能用绑架的罪名去指控他。
没有办法让这个司机跟失踪案联系起来,所以必须要行动起来,找到非常直接有效的证据,来指控这个,让他们感到嫌疑极大的人。
我问丽莎:“你现在有没有什么调查思路?在那个司机没有招供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需要找到一些可以证明他有罪的证据?”
丽莎盯着我:“毫无疑问,这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的事情。”
丽莎很肯定这个说法,但是虽然这么说,可能自己心中也有其他的想法。
她对我道:“但是这些证据还没有浮出水面,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思路。”
我点了点头。
对丽莎说:“如果这个司机真的是犯罪嫌疑人的话,那他肯定要极力隐藏一些东西,他不会这么简单的就说出自己所犯下的罪恶。”
“我们需要在审讯的过程之中诱导他吗?”
丽莎问,我却说:“诱导审讯这种方法不值得提倡,最好的办法还是找出证据,在铁证如山面前,对方才不可能狡辩。”
其实我说的话,是任何一个调查人员心里面的想法。
如果办案人员真的有证据的话,你没必要搞得这么困难,现在经过DNA的检测,在后备箱里面没有出现另外一个受害者的DNA。
那只能说明这个车子,并没有另外一个受害者乘坐。
如果这是一个惯犯的话,那会不会还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两个人一起回到了办公室,看到小敏在分析其他的东西。
丽莎对小敏说:“嫌疑人的整体资料有没有整理出来?我想知道这个嫌疑人有没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他们两个人的想法已经想到一起去了,有句话叫做狡兔三窟,如果一个非常狡诈的嫌疑人,不可能只用一种工具来做案。
但是小敏对她说:“根据我们目前的调查,这个司机名下只有一部车辆,而且他的家人也没有其他的交通工具。”
我和丽莎交换了眼神,说:“能不能查到这个人的出行记录,看这个人会不会向他的朋友或者其他人借车呢?”
这可能是一个全新的调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