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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桉的妈妈送了她一块金镶玉的吊坠。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金和玉乃佳配,此种观念反映在工艺品设计上,即为“金镶玉”。
“有眼不识金镶玉”是在我国民间广为流传的一句俗语,人们常用其来比喻见识浅陋、缺乏识别事物的能力。可是如果仔细琢磨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这个俗语颇令人费解。
“金镶玉”本来是指一种特殊的金、玉加工工艺,有时也指用这种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金、玉器物。
如:《金瓶梅》第二十回:“剩下的再替我打一件,照依他大娘正面戴的金镶玉观音满池娇分心。”
第七十二回:“林氏又早戴着满头珠翠,身穿大红通袖袍儿,腰系金镶碧玉带,下着玄锦百花裙。”
这种“金镶玉”器物原本是极易识别的,人们怎么会“有眼不识”呢?
其实,寻根溯源,“有眼不识金镶玉”这句俗语乃是由“有眼不识荆山玉”谐音讹传而来。
而“有眼不识荆山玉”这句俗语则典出《韩非子·和氏》:春秋时期,楚人卞和看见一只凤凰落在荆山的一块青石上。
由于当时的人们皆认为凤凰神鸟不落无宝之地。于是,卞和就认定那块青石中必有宝玉,便将它献给了楚厉王。
楚厉王命玉工辨识,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楚厉王大怒,命人砍下了卞和的左脚。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去献宝。楚武王又命玉工辨识,玉工仍然说那只是一块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