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鞋匠望着窗外枝头悬挂的明月,觉得连夜晚的微风都是那样的温柔。
“您要回去了么?”赫尔问道道格。
“是要回去了。”道格点了点头。
“需不需要我送您回去。夜晚的纽黑文可不太平。”
“不用了!”道格手持手杖挥舞了一下,“我相信不会有人来找我麻烦。”
“那您慢走……”赫尔将道格送到警察局门口,驻足目送。
道格步伐很快地走在纽黑文的街道上。
对于小擦鞋匠的一系列安排,尽管繁琐,但若成功一定收益超值。
他自从昨天爆头史密斯,偶遇小擦鞋匠,又碰到警察后,就有了一个想法。
一个关于《大富翁》更具爆点的宣传的想法。
宣传里的故事会是这样:
年轻学者道格,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游戏——《大富翁》。
他为了批量生产《大富翁》让更多人玩到这款游戏。出资购买持续亏损的史密斯印染厂。
厂主史密斯在出售印染厂的过程中,得知了道格的计划。
于是他恶从胆边生,在道格付完钱后,想要杀掉道格灭口。
不管是印染厂本身,还是道格的购买资金,亦或是《大富翁》的生产权他全都要。
但怎想到道格身旁那个瘦弱而忠诚的随从,居然身怀枪支,一枪将他爆头。
枪声引来了警察,道格忠诚的随从被关入监狱。
史密斯的遗孀起诉随从,不光要求一命偿一命,巨额的赔偿金,甚至连印染厂、《大富翁》也全都要。
她请了最奸猾的律师,而道格这边则只有一个很糟糕的律师。
尽管道格力挽狂澜,但依旧没能拯救随从的生命。
哪怕最终《大富翁》顺利发售,心地善良地道格依旧难免悲伤。
拥有这样故事的《大富翁》难道不应该买么?
道格之所以有这样的信心,是因为曾经他的身边,就发生过不止一次类似的事件。
他原本生活在一个小小的县城中。
忽然有一天,三个男人入室抢劫县城边郊的一处饭馆。饭馆的男主人被杀,女主人被轮(和谐)奸。
这三人尚未伏法的时候,这件事就已经在县城闹得沸沸扬扬。
原本生意极其一般的饭馆,因为县城人的好奇心,一下子生意就红火起来了。
另一件事,也发生在县城当中,不过是在县城中央。
县城中央的一家金店刚刚开张没多久,就被人入室抢劫。
留守在金店的看守被杀死,罪犯一周后伏法。
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金店的合伙人已经打算关门认栽。
但是,却在事情发生两三天后,迎来了一大波客人。不光是县城周边的人,就连市里,省里的人都过来买黄金珠宝。
边买的时候边问,“是死在这里的么?”
那段时间,是这家金店生意最好的时间。
消费者喜闻乐见人血馒头,不!人血面包。
没有歪打正着碰上这样好事儿的道格,要亲手制造一件这样的好事儿!
只有鲜血浇灌资本之花,利润才能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