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循着叶思绮的目光看了过去,只见到一个青年嘴角勾着笑,指尖将烟蒂弹向一旁的水沟,然后张开双臂,敞开怀抱。
叶思绮含笑带泪的望着他,轻轻抬步向他奔了过去,如乳燕归巢般投进他的怀里。似藕的莲臂紧紧环住他的脖颈,似乎想将自己揉进他的身体里。
振南有力的双臂在她腰间一环,将她抱起,在空中转了三圈,“思绮,我回来了!”
“嗯!”叶思绮用力点了点头,又紧了紧手臂,感觉这是那么的真实。依稀熟悉的温暖,还有他身上的味道,都没有变,但却给她更踏实,更安全的感觉。
“小茉莉,那人是谁啊?怎么以前从没见过有这号人物?”之前捧着玫瑰花跟振南闲聊的青年问之前站在叶思绮身旁的女子。其他男人的耳朵同样也竖了起来,心想,如果这人没什么背景,最好就是让他消失,省得出来跟他们争抢这朵商场上为数不多的纯净百合。只是他们都未曾认识到,他们跟本就没资格成为振南的情敌。构成情敌的前提要素是叶思绮对他们也都有感觉才行,现在的他们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小茉莉摇了摇脑袋,“这我怎么知道,我只是叶总的秘书,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不过小脸蛋上却是洋溢着一股若有所思的感觉,心想,难怪叶总经常偷偷看一个少年的照片。眼前的青年,不就是照片上地少年吗?
“算了,没机会了。小茉莉,这花送给你吧!希望你天天都能跟这花一样娇艳!”青年将花往小茉莉怀中一塞,向自己的跑车走去。
之前那个开白色宝马的白马王子此时的脸色是相当的难看。本来还想,跟他一起竞争的这些家伙,几乎没有一个能够构成他的威胁。叶思绮迟早都是他地囊中之物,所以他才忍着性子,不使用那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但现在看来,是时候该出猛招了。人就是这样,没吃过亏就不长记性。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气愤的将手那束玫瑰花扔掉后,白马王子骑上白马,呼啸而去。在车上,白马王子打了几个电话,这才气呼呼的骑着白马。在马路上驰骋起来。交警们看到那白马的牌子,所有人都睁只眼,闭只眼,权当是幻觉。
“吻一个,吻一个----”
不知何时,两人的周围围满了人,或过路人,或购物者,或超市的员工。包括那个捧着玫瑰花的小茉莉,所有人都在起哄着。叶思绮这才想起,刚才她居然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投入一个男人的怀抱。不由地面红耳赤起来,将脑袋埋在振南的怀里,不敢起来。完全就像一只顾头不顾尾的鸵鸟一样,将脸给藏起来了事。
“吻一个,吻一个----”
耳旁充斥着欢呼声,有起哄者,当然也有祝福者。
振南笑着勾起叶思绮圆润的下巴。细腻而富有弹性的肌肤,触手温暖。叶思的双眸早已紧闭,倒是有点掩耳盗铃的感觉。感觉到熟悉的呼吸气息正在靠近,她的心跳不由地再次加速,轻颤的睫毛控诉着她的紧张。
当振南的嘴唇接触到她的粉嫩时,雷鸣般的掌声响起,不管是否祝福之声,振南权当祝福给收了。
明天的都市报。头条肯定就是这个圆梦超市老总的传奇恋情了。看振南那身普通的衣着,一看就是个穷小子,这种富人与穷人之间的恋情,最是能让人勾起心底那颗好奇之心了。这下,两人想不出名都难。
“你地车子在哪?”振南放开被他吻得全身失去力气。完全挂在他身上的叶思绮问。
“那边。那辆白色桑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