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52小说 > 大汉帝国 > 第六十四章 来得好!

第六十四章 来得好!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第六十四章来得好!

申公、张骞的惊呼声很大,震人耳膜,可是,刘彻却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如此一来,申公就急了,急惶惶的问道:“皇上,可是战事不利?”

申公通晓历史,深知此战的关系有多大。在华夏与匈奴上千年的战争中,就从来没有如此难得的良机,匈奴聚集在一处,只要打胜了,匈奴就会一蹶不振,再也恢复不过来,就是毕其功于一役。

在华夏历史上,不乏与匈奴大战的英雄,赵武灵王、李牧、蒙恬,他们哪一个不是打得匈奴束手无策,就是没有如此良机,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是以,匈奴屡败屡战,最终恢复过来。不仅恢复了实力,还变本加厉,为祸日烈,要进据中原,灭亡汉朝。

这种良机,千年未必能遇到一次,是何等的难得。

虽说周阳用兵奇诡莫测,汉朝为之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可是,战场上意外事情太多了,谁也保不准必胜,战事不利又何足怪?

真要如此的话,那就是错失千古良机,要申公不急切都不行。

“姐夫率军出发了!出发了!”

就在此时,只听刘彻的尖叫声响起,使劲晃着拳头,以此来发泄他的惊喜之情。

出发与打胜,还有很遥远的距离,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若是汉军不出发,便没有胜利,这离胜利又进一步了,谁都会欢喜无已。

“出发了!”申公长舒一口气,眉梢溢喜,拍着胸口,道:“臣是多虑了!大帅统兵,自是万无一失!万无一失!”

“不然!”刘彻一向对周阳很有信心,却是不赞成申公所言:“战场上,刀枪无眼,变化太多,谁也不敢说万无一失!”

这话虽然有些刺耳,却是大实话,上过战场的人都会赞同此点。

“申公,从眼下起,朕就住在养心殿,除了边关军报以外,其他的事务不必报朕,你和主父偃、董仲舒他们处置便是,朕要关注战事!”刘彻眼中光芒闪烁,右手紧握成拳,不住晃着拳头:“朕刚刚即位,就遇到这等大战,不能不全力以赴!”

汉武帝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帝王,不论赞美他的,还是诋毁他的,都得承认,他雄才伟略,聪明过人,对中华民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假使无他,说不定匈奴现在都还在横行,匈奴这个词不会如现在这般,只存在于史书中。

尽管他是天才,也需要经验,尤其是眼下这般大战,就算是天才,乍遇之下,也会很棘手,不能不全力以赴。

“皇上……”申公并没有马上领旨,正要说话,就给刘彻打断了。

“把周亚夫叫来,他是名将,就要他给朕讲解此战!”刘彻的兴奋之情不减,不住踱来踱去:“此战不论胜负之数如何,必然精采万端,必得一通晓兵法之人为朕讲解!这种大战,不是在兵书上就能学到的,良机难得,不能错过!”

这是边关上的实战,兵书上不可能有,作为皇帝,越是精通兵事越是好。朝中精通兵法的大臣有不少,张辟彊就是其中的侨侨者,可是,他眼下不在长安。在长安大臣中,就数周亚夫最为精通兵法了,由他来讲解,刘彻一定会领悟不少,再好不过了。

“皇上,这是边关上的实战,还有条侯来讲,实在是太难得,皇上可否让臣也来听听?”申公脸上放光,眼里异采闪烁,极是期盼。

说得一点不错,这场大战本就是千年难得一见,再有周亚夫这个良将来讲,谁也不愿错过,尽管申公读过不少兵书,对兵法并不陌生,仍是怦然心动。

“嗯!”刘彻打量着申公,笑道:“如此甚好!把主父偃、董仲舒他们叫来,一起来听周亚夫讲解。有事的话,我们君臣还可以商量着办。从今天起,我们君臣就吃住在养心殿。”

这绝对是人生最难的事情之一了,申公大是振奋,兴冲冲的道:“谢皇上!臣这就去办理!”申公迈着欢快的步子,飞也似的冲了出去,瞧他那模样,哪里是在跑,是在飞!

“张骞,你一直想学兵法,却是没有机会。”刘彻打量着张骞,笑道:“虽说我们的老师卫绾也精通兵道,可是,比起周亚夫还是远为不如。再有这千年难得一见的大战,机不可失,失则不再,你也来听听!”

“谢皇上!”张骞差点蹦起来了,裂着一张嘴,大叫起来:“皇上,这可是边关上的实战呀,臣何其幸哉!”

xxxxxx

大漠之上,朔风如刀,刮面生疼,让人受不了。

在如此冷的天气里,正常情况下,匈奴会躲在帐幕里窝冬,吃羊肉,喝马奶子,以此来打发无聊的时光。

然而,此时此刻,只见雪原上有着不计其数的黑点,正朝南方移动。不是别人,正是急着南下的匈奴牧民,他们一心想着早点占有汉人肥美的庄稼地,牧放他们的牛羊。军臣单于同意他们早日南下后,无不是赶着牛羊,拖家带口,兴冲冲的南来。

“呼!”向军臣单于请命那个老者,是邪落部族的首领,名字叫多落,花白的头发,裹着狐裘,骑在骏马上,长长的吐出一口热气。热气刚一喷出,立时化为冰屑,晶莹剔透,煞是好看。

“真够冷的!”多落眨巴着浑浊的眼睛,打量起来,只见族人骑在骏马上,赶着牛羊,唱着牧歌,喜气洋洋。

“这次南下,大匈奴一定能占有汉人的庄稼地!”多落自言自语,却是透着无与伦比的自信:“汉人的庄稼地,可是难得的牧场,土地特别肥美。抓住汉人,让汉人做大匈奴勇士的奴隶,要他们在庄稼地里种上庄稼,我们再来牧养牛羊,牛羊一定膘肥体壮,赛过大漠!”

用庄稼来喂养牛羊,绝对比大漠上的草要强,强得多,要牛羊不肥壮都不行。

“汉人会种庄稼,还是挺有用处的!”多落扯起嗓子,几乎是唱出来的:“告诉族人们,要他们赶快点,就说雁门是我们邪落部的了,谁先到,谁就能拥有最好的庄稼地,最会种庄稼的汉人奴隶!”

雁门,是汉朝北方的重城,无数次抵挡住了匈奴的进攻,让匈奴记忆深刻。更别说,数年前的大战,匈奴就是从雁门开始惨败的,死伤无数,匈奴想忘都忘不掉。

至于雁门城里的财物,给匈奴传说成堆积如山,多不胜数,享用不完。多落这话,具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消息一传开,族人无不可使出吃奶的力气,风风火火的朝南赶去,速度竟然快了一大截。

望着陡然加速的族人,多落万分得意,呵呵一笑,一夹马肚,朝南冲去。

如邪落部这般,风急火燎朝南赶的部族多不胜数,方圆百多里范围内都是匈奴的牧民,总数不下二十万。牧民不象军队,很是松散,一个人要占用十个人的空间,甚至更多。

“天啊!匈奴来了?”一个不为人注意的雪堆里,正有几双眼睛打量着急速南进的匈奴牧民,正是汉军前锋的侦骑,有些难以置信。

汉军刚进入匈奴地界,没多久,就遇到几个匈奴牧民营地,给卫青洗劫一空,让汉军过了一个温暖的晚上。可是,自从第二日开始,汉军遇到的匈奴牧民很少,卫青派出大量的人手去找匈奴的营地,却是一无所获。

一连两天,汉军没有升火,只能用体温来煨炊饼,用战马的前胛来烫马奶子,虽然不是太冷,比起用火烤热煨烫的食物来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让人无比怀念。

晚上,汉军不得不与战马相偎,用体温来取暖。虽说还能捱,却是让人对火堆无比向往。

要想得到更多的火堆,就得有更多的匈奴营地。偏偏匈奴好象成心要与汉军作对似的,竟然不见踪影了。

突然之间,一下子发现这么多匈奴牧民,要汉军的侦骑不惊讶都不行。

惊讶之后,汉军侦骑又是兴奋不已,狠狠一握拳头,几乎是唱出来的:“太好了!来得太好了!今晚上,我们又有温暖的火堆了!”

“先莫顾着欢喜,你们瞧仔细了,这么多的匈奴,我们吃得下吗?”一个汉军侦骑一脸的凝重之色,一双眼睛睁得老大,死盯着行进中的匈奴。

这话说得太对了,匈奴可是不下二十万之众,以卫青率领的前锋,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全歼得了的。

虽然说,只要歼灭掉其中一部分,就足够今晚上的柴禾了,就可以有一个温暖的夜晚。可是,匈奴善养飞鹰,部族中有不少飞鹰,一个不好,就会走漏消息。一旦消息走漏,后果不堪设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