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一到了当地,那当地的警方就会觉得,至于吗,我们没能力侦破啊?这么瞧不起人?所以跟一些案发当地的警方,十次里,最起码得有六次以上,弄得关系比较不快。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华帝国还是比较浅一些的,如果放在美帝国,fbi一到了地方上,那地方的警察不反而给他们添点麻烦那就算是够意思了。所以周航就给高进出了个注意,他深切的分析了当地警方,为什么会对调查处可能有偏见,那就是因为,用句大白话讲:我们也能够搞定,你们调查处多个jb!凭什么抢我们的案子?于是再配合的时候,不免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最起码绝大多数出现的矛盾,都是因为这样。
但这也无可厚非,本来嘛,我的辖区出现的问题,结果我正调查着呢,你刚来就说要接手,我就只能配合你,那显得我得多无能啊!这是人性的使然,谁都会这样想,因此周航这么一分析,高进也是能够理解地方上的一些想法。
在分析完了这些的时候,周航就跟高进建议,想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不能逃避,但需要换个方式,比如说,在一些看起来比较简单的案子,就先不要派出探员直接全部接管了;
而是让对方将卷宗统统的传过来,然后自己等人给与建议,如果发现了什么警方没发现的东西,也可以先进行提示。这样如果警方再搞不定,那么派出探员接管时,就会有一个缓冲。如果对方直接将案子破了,反而也会感谢自己,就别说什么矛盾了。
高进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但是难点就在于,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派出探员,那是不是会耽误案子的侦破时间,如果真的浪费了时间,作案人员就可能会多伤一条人命。这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不解决这一点,那这个办法就不可能让刘晓刚这个总队长批下来。
周航当时早以准备好了,因此直接回答,这只是个辩证法的问题,我们看卷宗的时间,这是完全不会浪费时间的,因为你就算第一时间过去,也是要先了解案情才行!第二,你看完卷宗,立刻就会给出建议,而当地的警方,其实比你要熟悉当地的情况的多,有些问题解决起来,说不定比你派出的探员,解决的速度还要快!
他们之所以破不了案,是因为可能是某个方向没有找对,如果你在建议中,指明了这种方向,地头蛇干起活来,那速度绝对比你这个外来人还要快得多!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会耽误时间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时候,反而还节省时间了呢!
之后高进和周航两个人一起研究了一些这个问题,以及具体的一些操作手法,整理了一份报告出来,由高进直接传给了总对长刘晓刚。
几天后,刘晓刚回复了高进,没说不行,也没说可以直接执行,而是说“并不反对他们连环罪案处,在下一个案子中,试用一次!然后有什么情况,及时向他报告。”
这不!这个黑龙江的,看起来好像是模仿电视上作案手法的家伙,就直接成了周航和高进两个人的试用品。
那说,这个方法一出来,是不是其余探员都会闲着了!当然不是了,至今没有侦破的悬案,那多了去了,再者说这个方法现在是第一次试用,如果效果不怎么好,那仍然会按照以前的方法干活,哪能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