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总觉得自己有一种宿命感,越是强者,越会觉得命劲有力,他曾经迷茫过,到底自己这双手沾满的血,是好,还是坏?
当他再次站在这生死搏斗的现场,同时面对六把钢枪的时候,热血却不由自主的沸腾,最后爆发成勃然喷发的火山,而敌人飞溅的鲜血则是火山口流下的岩浆。
这是属于他的狂野,不羁的青春在炮火连天的情况下度过,那种身为佣兵王者的骄傲促使他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面前的对手,他喜欢国画,用最朴素的黑白两色,却能画出深远的意境,所以他喜欢生与死的对抗,仅仅这生与死之间的故事,就能够演绎人间无数的悲欢,而他拿枪的时候,就是主宰。
六把枪在手中掉落,被他一一接在了手里,握在手里的时候,枪就是他的了。
解下皮划艇,用桨片划向来时的邮轮,正如他在基地训练时,岛外隔着一道不宽的水域,那边是炮火连天的种族仇杀战场,每天都有尸体散落在荒野,被非洲的野狗做为食物。
他的任务是每天去那里杀十个任务目标,而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于是,每一次完成任务都变得无比艰难,所以能够划着独木船回基地所在的小岛时,他都会唱一首无名的歌,那是在部落里时黑人长老教的,他至今不明白这种语言的意思,因为那个种族已经被灭绝了,但他在香港外的公海海面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那种奔放的狂野之美已经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甚至海涛都随着他的声音在拍打船舷。伊眉紧紧的抓着栏杆,金易开枪的时间不超过三秒,她却好像经过了三十年,紧紧闭着双眼,不敢接受即将面对的现实。直到金易地歌声响起才睁开了眼,陷入了狂喜当中。却能静静的听着他地歌声,他的声音低沉,具有磁性,但从未听过他唱歌过,因为金易经常说自己五音不全。
他现在还是五音不全,所以歌声里很多都是嘶哑的呐喊。但能感染伊眉的心,将她无力的心灌注了一种振奋的力量。重新开始了跳动。
“我赢了!”康达无比坚定地对自己道,他已经出现了幻觉,整个邮轮上只有自己存在,其他人都消失了。
“我赢了!”他大声喊着,那是一种绝望的嘶吼。他现在才知道金易地残忍,是那么的可怕,金易给了他信心。给了他赢的信心,他亲口对康达说,六个全上吧。
那时候,他以为金易疯了,所以喜得疯了,但是,金易即使疯狂,也是个高贵的疯子,金易最擅长的就是:给他地敌人百分之九十九胜利的信心,然后凭借百分之一的机会将他活生生地摧毁,像大象去踏一只蚂蚁,没有半点翻转机会的去击败信心爆棚的敌人,就连这种摧毁都充满了高贵的艺术,这种艺术的名字,叫做残忍的疯狂,建立这种艺术的基础,是在强大实力的自信上边。
他为什么要叫六个人齐上?因为他可以0.7秒钟内开六枪米之内,准确率达到惊人的百分之百。
“啊!”康达狂叫着,跳下了公海,一辈子打拼的基业一朝就输在了今天,起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儿子去抢别人的女人,命运有时就像蝴蝶的翅膀,轻轻扇一下,可能会引发一场改朝换代的风暴,这场赌局,又不知道有多少人为此回复财产0状态,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原因不是金易赢了,而是他们的贪欲作樂。
“快去救人!”莫直行对自己的手下道,就在这个时候,十几名坐庄的大佬同时往腰间摸去,数十亿的金钱,只需要杀了皮筏艇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