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张小花虽然有男人,但因为生得有几分姿色,又爱卖弄风骚,自然而然成了孙发财的猎物。
林风以前还不相信,以为只是村民们口中的传说。
这回亲眼所见,才相信他们之间的龌龊关系是真实存在的。
他一双大眼睛,都几乎要瞪出眼眶,脑子空白,喉咙发干。
啪……
一只破了洞的球鞋一个不小心,踩断一截枯枝,发出一声极为剌耳的声响。
这对于两个已陷入欲死欲仙的状态的男女而言,不啻一声平地惊雷。
直接唬得魂飞魄散,身子僵硬。
孙发财第一时间回头,发现棚外竟然站着一个戴草帽拉网兜腰间系蛇皮袋的瘦个子。
他厉喝一声,“谁!”
林风吓了一大跳,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慌乱之中,连手上的网兜也给扔掉,只是死死攥紧蛇皮袋子。
这袋子里面还有二百块钱的知了,当然舍不得扔。
瞧着那瘦削的身影,孙发财立即明白是谁在偷看,这么大热天,还能有哪个野小子来这里捕蝉。
于是破口大骂,“姓林的小鳖仔子,敢偷看老子的好事,看老子回去不收拾你才怪。”
在黄麻村,他孙发财就是一尊土皇帝,就算他在这里与张小花苟合,谅那姓林的小子也不敢说出来。
否则,他有一百种方法,让姓林的小子,包括其父母及弟妹,都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他骂归骂,但该干的事情还是照样干。
倒是,林风似乎吓得丢了魂似的,一路狂奔,慌不择路。
孙发财是什么人,他当然知道。
因为,孙发财的儿子孙大庆,就是他的同学,一个高高大大,满脸横肉的家伙。
虽然跟他一样辍学。
但人家在镇上跟那些混混们在一起,已经混得风生水起,风光无限。
再说,孙发财也跟一些大混混很有些交情。
所以,刚才被孙发财认出,林风着实吓得不轻。
生怕这老东西,一怒之下,就叫人平了他们的家。
他能幻想出,凶神恶煞般的孙发财从后面快速追来,将他打得个半死。
最后,还提着他去见他父母,威胁他们一家人。
所以,他打定主意,为了家人的安全,他绝对不会把这事说出去。
下一秒,他一脚踏空,身子急速朝下面坠落。
“草,老子会不会摔死?”
林风脑中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几个字眼。
原来,这里居然有一口废井。
因为,井口长满了杂草,根本看不出这就是一口废井。
再加上林风慌不择路,才着了道。
这口废井不很深,但也摔得林风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一片模糊中,他看到一只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石公鸡,赫然呈现在他眼前。
“这,怎么会有一只石公鸡?”
下一刻,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林风头上几滴鲜血刚好滴在石公鸡上,顿时,那几滴鲜血就溶化在石公鸡身上,消失不见。
然后,这石公鸡周遭竟然闪发着一层淡淡的红色光晕,越来越浓郁。
渐渐的,石公鸡身上不停的脱落着石皮,露出里面一只真正的大活公鸡,大红冠子花大衣,雄纠纠,气昂昂。
一对有力的翅膀随意扑腾几下,就在井底卷起一阵狂风。
“卧槽,是我的眼花,还是真的有一只大公鸡?”
林风有些吃惊。
”嗨,小子,你好。很高兴你与本王签订了契约,以后,你就是我的奴仆。“
那只大活公鸡居然开口说人话,语气玩世不恭。
这样一来,吓得林风差点儿昏死过去,脱口而出,”我的妈,鸡公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