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宁是这间高级会所的老板,气枪俱乐部就是经他之手建立起来的,在申城颇有名气。
如今,末世降临,身为前特种兵的侯宁,带着家人躲在这里。
本以为这里距离警察局近,最为安全,可没想到末世的发展超出了他的预计,那些上门求援的富二代们趁着他熟睡的时间,偷了气枪,并且以家人为要挟,令他束手就擒。
现在,他的独生女儿还被关在会所的某一房间中。
侯宁下跪,就是请求沈军浩救救他的女儿。
沈军浩却道:“你我萍水相逢,我已经救下你和你的夫人,后面的是应该你自己出手才对,刚才这些恶少说你是特种兵出身,救人对你来说应该不是什么事。”
沈军浩可没时间做烂好人,时间越来越紧迫,哪怕救人花不了太多的时间,但节外生枝不是沈军浩的行事风格。再说,他不相信眼前的壮汉会连一个小混混都搞不定。
“事实上,剩下的最后一个人,并不是等闲之辈,我……我没有把握。”侯宁说出了自己的苦恼。
“是吗?那我更没有理由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冒险……”沈军浩直言不讳。
末世类似的事情太多,沈军浩可没认为自己是救世主,是个人都要出手相救。
至于对方是特种兵,要不要收为小弟?开玩笑,这又不是小说,你出手救了人家,人家也未必会为你卖命,何况他还有一家老小要照顾。
“如果你帮我这个帮,我会重重酬谢你。”
“酬谢我?你拿什么酬谢我?”沈军浩静静地看着对方,嘴上虽然没答应,但他也没有马上拂袖而去。
侯宁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自然从对方的细节中看出了希望,于是道:“事实上,我被要这些恶少俘虏,是为了让我帮他们改造气枪。”
“哦,似乎有点意思,但还不足以打动我。”说着,沈军浩拔出藏在后腰的手枪。
地上的恶少们惊呼出声。
那是真正的手枪,和他们手中玩弄的东西有着天壤之别。
之前这群恶少得意忘形,竟然在“俘虏”沈军浩的时候没有进行搜身,结果把揣在后腰的手枪给遗忘了,仅仅缴了沈军浩的方刃重剑。
若不是沈军浩担心开枪的声音太大,会引来街上的活尸群,早就一枪一个爆了恶少们的脑袋。
如今拿出来,就是要告诉侯宁:武器,我可不缺。
侯宁一看就知道自己拿出来的筹码不足以打动对方,开始犹豫起来。
“侯老板,如果你拿不出让我为你冒险的东西,不如我给你一个建议。”沈军浩见对方犹豫不决,也不去催促。
“但请赐教。”
“你看,这里有的是人质,为什么不拿他们作交换的筹码?”
这建议听上去不错,不过,沈军浩知道,以对方的老辣,又怎么会没想到呢?
其实,他是故意这么说的,为的是试探一下侯宁的口风,毕竟,能逼得一个特种兵下跪,绝不会像他之前说的那么简单。
他怀疑,那最后一个恶少已经成为觉醒者,而且是不好惹的那一种。
侯宁踌躇片刻,一咬牙,道:“实不相瞒,剩下的最后一个,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类……”
“什么?”沈军浩没想到会套出这么个结果。
侯宁把细节一一道出。
原来,最后那个恶少,在末世爆发后不久,就已经化为活尸,随后被他的弟弟,也就是那个恶少老大——王坤给绑成粽子,带到这里。
侯宁收留了他们,但拒绝将王坤的哥哥留下来,在他看来,活尸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类。
但王坤显然不这么看,在当晚就蛊惑同伴,将侯宁的女儿绑架,以此威胁侯宁就范。
此外,他们还把被气枪打死的活尸尸体丢给王坤的活尸哥哥,结果,饿疯了的活尸哥哥将送来的尸体吃下,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活尸竟然开始有自我意识了?”沈军浩颇为吃惊。
活尸通常而言,是不会对同伴发动攻击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更喜欢新鲜人类的血肉,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那些活尸同类身上,拥有令活尸厌恶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