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住着不顺心,或者邻里之间有隔阂,可以调换到别的楼层,或者别的楼里。走时也只需搬着自己带进来的东西。到了那里,住房也与这边一模一样一般大小。
由于楼房高。单元小,利用率特别高,一栋楼能住一百多户人家。于是,田晴晴规定:只要你交出村里的宅基证。就可以无偿住楼。
不管你村里的住房面积多么小,人口多么多,都满足你的需求。只要是十八周岁以上的男性,不管结婚与否,都分给一套住宅楼。丧偶或者女娶男、在娘家落户的,或是之前搬迁来的外来户。也同样待遇。
如范兰悦一家,虽然不是田家庄人,但宅基地是她的,宅基证上写的是陈兴国的名字。田晴晴与村委会商量着,也把她当成田家庄村民,和田家庄的人们一样待遇。
这样,范兰悦家分了三套单元楼:她和丈夫陈兴国住一套;改改和陈保柱住一套;孙子陈顺鑫已经结婚,夫妇俩住一套。
温晓旭家里也分了三套:温庆良、温晓旭、温田龙老少三代,一代一套(在外面工作的男性也分给,回家好有住处。)。
田达林家分了五套:田达林、田幼秋、田幼春、田延明和田幼春已成年的儿子田延吉,每人一套。
但如果老年人老了以后,一律住养老院。楼房则归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不允许晚辈继承。
如果村里的房子面积大,人口又少的,去除同等楼房的面积外,多的部分按当时的物价合成钱,当场发给你。
总之,只让你沾光,不让你吃一点儿亏。
至于农户里的旧家具,则由农庄管委会收留,派别的用场。用户等于以旧换新,换成了楼房里的新家具。
楼房里的家具一律不许毁坏。如果搬家时毁坏了,要照原价赔偿。这样也就约束了人们不要毁坏公共财物。
安置好了田家庄里的人们以后,田晴晴便雇佣了拆迁队,把村里所有的民房都夷为平地。然后再排着先盖起来的那六栋,一齐往南盖。
每有新楼房盖起,田晴晴就动员田家庄四周村里的村民,与自己签订土地转让承包合同。然后让他们搬到田家庄的新楼房里。待遇与田家庄的村民一样。
由于条件优越,外村的人们也都积极地抢着签订合同。待该村村民们全部搬走后,就把这个村庄夷为平地,退耕还田,种上庄稼。
待田家庄村原址上都盖满了楼房后,田家庄已经是一个拥有一万五千多人居住的居民住宅区了。
还是那些宅基土地,一点儿也没往外扩,由原先的一千五百多口村民,住上了一万五千多人,还闲着好几栋楼房。
而田晴晴迁移的四外村的村庄,退耕还田了两千多亩地。政~府为了表彰和鼓励田晴晴,按退耕还田一亩地十万元的数目奖励了她。
田晴晴受到了鼓舞,也为了把闲着的楼房利用起来,又开始与更远的村庄联系,承包他们的土地,让他们搬到田家庄来居住。
此时的田晴晴,已经有了三万多亩连在一起的农田了。用一望无垠来形容她的承包地,一点儿也不为过。
田晴晴也把居民区正式命名为“田青苗居民区”。(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