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晴晴:“种地用不着你,你只要对我进行技术指导就行。现在最主要的就是保住这个秘密,直到你找到女朋友或者大学毕业。”
朱润起点点头:“一定。只是我无功先受禄,于心不忍。”
田晴晴:“其实我们是双赢。我有了充裕的时间发展事业,你有了资金上学和贴补家用。我们各得其所。”
最终,两个人达成口头协议:以普通朋友来往,对外就说是“对象”。两个人都有自由之身,可以自由恋爱,自由谈婚论嫁,谁也不干涉谁。
在朱润起上大学期间,田晴晴每天给他两块钱的资助费(这个时期大学毕业后的工资也就三、四十元)。谈女朋友另外再加两块。
两个人虽然达成了秘密协议,但样子还是要做的。根据订婚的步骤,朱润起到田晴晴家来了一趟;田晴晴也去朱家庄认了认门。双方大人还都给了个见面礼,两个人的“关系”被公开化。
田晴晴的“对象”定了下来,媒人们也偃旗息鼓,再也不来打搅了;郝兰欣也不再催了,田晴晴又可以专心致志的发展她的事业了。
朱家对这门亲事宝贝的不行:未来的“儿媳妇”如花似玉,盖了一村的大姑娘和年轻媳妇不说,还出手大方,一天给儿子两块钱的生活费。
一天两块,十天二十,一个月就是六十块钱呀!家里多会儿见过这么多钱!有五块钱在家里放着,就觉得心里踏实的不行,身子也有些轻飘飘的。这一个月六十块钱,比上班的工资还多。原来“娶”个神妈儿妈儿就是请来了个财神啊!
何况这只是定了对象,要是结了婚,还不把家里也折腾成万元户啊!
朱润起的母亲想得心里高兴,恨不能把“未来儿媳妇”拴在身边,眼瞅着千万别跑没喽。
当然,拴住是不可能的。那就经常见见面,替儿子联络联络感情。越走越近乎,儿子就是有点儿不对的地方,看在家里人的份上,女方也说不出什么来不是!
为了达到常和“未来儿媳妇”见面的目的,朱润起的母亲每隔十天半月,准包一次饺子,然后让大女儿把田晴晴叫家来,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吃顿饭。
朱家庄离着田家庄八里路,年轻人骑自行车也不算远,十六岁的朱润敏很高兴的担任了这个角色。
郝兰欣对这门亲事也很满意:大女儿没有考上大学是她的遗憾。虽然是田晴晴因故没有考中,她总觉得是这个家拖累了大女儿。
前一个男朋友是大学生,不愿意了,再给她找个同等条件的,对大女儿也是个安慰。家里穷了些是个褒贬,但大女儿不嫌。用她的话说:空间里半垄庄稼就能把他家变富裕。
其实郝兰欣也没有门第观念。当初分家时,连一间土坯房都没有,借住在生产队上的场园屋里。不也一步步由穷变富,成了村里首屈一指的万元户了嘛!
大女儿能把这个家创成万元户,就不能把婆家也创成万元户?她相信大女儿有这个能力——她的空间里可不止一万两万,那里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
基于这种考虑,郝兰欣对“准亲家”一百个满意。每次来人叫,郝兰欣都督促着田晴晴快去。仿佛一次不去,这门亲戚就能黄了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