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
菘果拿着狗腿刀,戳着野人俘虏的大腿,让他不要磨蹭。
野人走到夏野面前,膝盖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叽里呱啦的说着话,低下头,吻在了他的靴子上。
“干什么?”
夏野蹙眉。
“他说只要饶他一命,就一辈子效忠你。”
菘果翻译。
“不需要!”
夏野拒绝,就算要奴隶,也得是个养眼的妹子吧?这个野人算什么?
野人的衣物很少,只有腰上围着一条草裙,所以晒得很黑,不过这货貌似是个爱干净的,别的野人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还有虱子爬来爬去。
这个野人倒是没有,并且梳成了莫西干发型,像个大鸡冠,很是扎眼。
菘果翻译了回去,野人激动了,爬在夏野的脚边,伸出大舌头,使劲地舔着靴子。
舔靴子是荒域古森野人的习俗,代表着臣服。
砰!
夏野抬脚踹在野人的肩膀上,把他蹬开了,长筒靴上全是血渍和泥土,这个野人也不嫌脏。
“他说他很高,很强壮,可以干很多活!”
菘果继续翻译:“他尤其擅长剥头皮。”
“印第安人听到你这话,绝对把你的卵黄都打出来!”
夏野忍俊不禁,剥头皮也能算手艺?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野人是挺高的,一米九多,体格壮硕,肌肉发达,而且看装死逃跑的样子,也很灵活,这要是去打篮球,就没大鲨鱼什么事了,绝对可以称霸篮下。
野人看到夏野打量他,立刻咧开嘴,露出了一口牙齿。
夏野知道,挑奴隶,一般要看牙口,野人这是在向他证明,自己很健康。
“咱们需要一个喂马干杂务的随从,我看他智商还可以,训练一下,说不定可以胜任!”
菘果解释。
“好吧!”
夏野同意了,看着野人的眼睛:“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星期五了!”
“为什么叫星期五?星期五又是什么?”
小萝莉抓着头发,一脸懵逼,算了,不管了。
“你会说野人语?”
夏野好奇。
“当然,不是告诉过你嘛,我超厉害的!”
小萝莉很得意。
这个野人的确有眼力劲儿,在获知小命保住后,立刻欢呼了起来,第一时间跑到了野人酋长身边,用一把小石刀,把它的前额头皮剥了下来,接着跪在地上,献给了夏野。
“问问他这个骨头是什么?”
夏野晃了晃那些血红色的指骨,至于头盖骨,一脚踹飞了,他可没这种变态收集癖。
“他说叫酋长把这个叫‘狂骨’,是从一个野人部落中偷来的,吞食上面的气息,可以瞬间提升一个人的战斗力,不过之后会虚弱上一段时间!”
菘果解释。
“明白了,类似兴奋剂的效果!”
夏野把狂骨贴身收了起来:“这是什么生物的骨头?”
这一次,星期五不知道了,酋长把这块狂骨当做宝贝,要不是他足够机灵,连这点儿消息也打探不到。
营地附近这么血腥,肯定要转移,夏芒心里有气,可还是等夏野打扫完战场,才发布出发命令。
没办法,刚才的野人把他们惊到了,有夏野在,大家会轻松上不少,这就是强力团员带来的安全感。
等到月上柳梢,原始森林中彻底黑了下来,夏芒几人才把帐篷搭好,而夏野已经坐在篝火边享受热粥和熏肉了。
“你这帐篷在哪买的?挺简单呀!”
夏瓜又凑了过来,之前就是单纯觉得夏野动手能力强,可现在才发觉,他这帐篷削几根木刺往泥土里一插,绑上麻绳就行,简单方便的要死,尤其是在赶了一条路,累的一根手指都不想动的时候,既轻松,又节省时间。
“大哥哥自己设计的!”
菘果炫耀。
“这些炊具和武器不会也都是你设计的吧?”
夏瓜笑问,不论是狗腿弯刀,战术斧,还是那把求生直刀,她在武器店中都没见过。
“和我说话,你不怕同伴生气?”
夏野调侃,岔开了话题。
“他们敢吗?”
夏瓜奚落,送上了一记马屁:“你别看夏清秋在那装高冷,其实她早后悔了,你如果热情一点,请她吃饭,她绝对不会拒绝!”
“我食物不多!”
夏野说着,夹起一块熏肉,丢给了蹲在一旁的星期五。
星期五很会讨新主人喜欢,没有用手接,而是直接伸长脖子了,像狗一样用嘴去咬。
啪!
熏肉打在了脸上,其实油脂并不怎么烫,但是星期五还是故意装出了一副被烫的很惨的模样。
“告诉他,我需要的是忠诚的随从,不是小丑,再有这种拙劣的表演,我会扒了他的皮吊死在树上!”
夏野蹙眉,他不喜欢糟践人。
星期五一愣,他听说野人落在部落人手中,就要尽量卖蠢、卖惨,才能活下去,不过现在看来,自己的新主人似乎与众不同!
还有这种香喷喷的熏肉,星期五敏锐的发现,那个胸部和木瓜一样巨大的女孩在悄悄的吞口水。
这是他们吃不到的。
“我似乎做了这一生中最英明的决定?”
星期五把烤肉放在嘴里后,肉汁化开在舌尖,咸咸的盐味滋润味蕾,让他感觉仿佛一下子进入了萨满大巫师口中的幸福神国。
这是这辈子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星期五立刻决定,只要能几天吃一片这种肉,就是主人打断自己的腿,也绝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