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驿外,南霁云的动作,有着与身形不相符的轻灵,刘稷不得不尽全力才能跟上他的起落,两人高的院墙,不需要搭人梯,一个起伏就能攀上墙头,然后伏下身将他拉上去。
“你不是说不来吗?”
“来让你死心而已。”
南霁云伏在墙头,眼睛在黑夜中闪着光,下面的驿馆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到处都是嘻笑喝骂、划拳猜枚的声响,以及穿梭往来的身影。
“看到没有,那些獒犬,是奚人牧羊所用,最是灵敏不过,任何动静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为何你知道得这么清楚?”
南霁云没有答他,自顾自说道:“周围这一圈,一共有36对这样的畜牲,几乎没有空隙,安禄山防得不光是外人,还有自己人,你挑驿馆下手,就是为了避开营垒,还有胡人侦骑,这一点很聪明,但是没有用。”
“就算你出奇不意,从天而降,避开那些畜牲,他的住处,明暗守卫不下三十人,从屋顶到地下,皆有。”
刘稷默不作声地听着他的讲述,这些情形,严庄一早就同他说过,只是职业习惯使然,他还是想要亲自跑上一趟,以便取得最直接的印象。
“若是你以为,这些守卫就是最后的屏障,那便大错特错了。”
“安禄山是杂胡出身,从捉生将一路厮杀,立功无数,才得张守硅的看重,升到军使、兵马使,最是桀骜不过,刀头舔血,以命换命,你也未必能伤得了他。”
刘稷转头看了他一眼,奇怪地说道:“有人雇你杀过他?还是,你与他有仇。”
“你猜错了,什么都没有。”
南霁云的脸被大块的黑布包裹着,看不到表情的变化,可是那双眼睛,募得收缩了一下,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告诉你这些,想到法子了么?”
刘稷摇摇头:“法子很多,只是看值不值得。”
南霁云似乎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轻哼了一声:“说来听听。”
“就以这驿馆为例,想混过这些畜牲,只需暗地里打晕一个驿卒,换上他的身衫,既然知道有守卫,让人引开就是了,一个不行就两个,至于安禄山,我为何要同他打,下毒狙杀,只要能让他现形,一发弩箭,凭他如何了得,我也有把握伤到他,至于这伤口......”
南霁云听得一惊,突然想起玉门关外的那一幕,对方根本不是一个正常行事之人,反而有一种为达目地不择手段的狠劲,他的心里不由得一寒,只听得刘稷的声音又传来。
“要杀一个人,可以跟上他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是一年两年,摸清他的一切行踪,做到比他自己还要熟悉,总会有下手的机会,因为是人就会懈怠,八哥,你是游侠,不是杀手,这样的活,不适合你。”
南霁云总算知道,那股寒意从何而来,如果有一天,自己成为此子的目标,他也不知道,会在何时飞来一支弩箭,或是何时饭菜里有问题,只有千里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你为何不做?”
“有计划,有应对,有退路,还要估算出成功率,才能确定值不值得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