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相处,陆子初的怀抱和呼吸带给阿笙前所未有的心安,原以为很难入梦,事实上睡得比任何时候都还要香甜。
翌日早晨,晨光被阻挡在窗帘之后,似乎随时都在等待着破茧而出。
陆子初起床动作很小心,但还是扰醒了阿笙。
拥着被子坐在床上,睡眼惺忪的看着陆子初,他坐在床边穿鞋,室内光线不算太明亮,以至于俊雅的容颜上带着浅浅的阴影洽。
“几点的飞机?”他今天要回国。
“九点。”陆子初回头看她,黑眸温和:“你继续睡。”
阿笙靠在床头,细心叮嘱道:“回国后给我打电话。”
他点头,又去盥洗室洗漱完毕,出来时,见阿笙还维持着先前的姿势,于是凉薄的唇微微勾起,俯身吻她,薄荷带来的清凉气息笼罩着阿笙的神经,缠绵的亲吻虽然狂热,但又不至于失了分寸钤。
他没忘记等一会还要去机场。
陆子初依依不舍的离开她的唇,压下不稳的呼吸,深幽的眉眼间带着些许春意,再不舍,也该离开了:“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过一段时间我再来看你。”
“是看我,还是吃我?”
阿笙话语里带着浅淡的戏谑和笑意,陆子初听了,站在床边轻轻的笑,声音很有磁性,也很好听。
阿笙抿了抿唇,就那么含笑看着他,早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管穿什么都很好看,衬衫西裤,身材修长挺拔,此刻房间里只有他和她,纵使身处人海,她也能一眼就认出他来。
在这世上确实有这种人,不分时间和四季变迁,不管什么时候看他,足够的气质迷人。
陆子初离开后,阿笙并没有马上睡着,她知道那个人怕是还会给她打电话,果不其然......
“你往我钱包里塞钱了?”陆子初问。
“嗯。”
短暂沉默,陆子初方才接着说:“无功不受禄,能给我说说塞钱原因吗?”
“你昨晚把我伺候的很好。”阿笙坐在床上,屈起双腿,掌心撑着下颔,目光抛向窗外,有阳光正透过窗帘隙缝一缕缕的渗透入室,果真是好天气。
“......”陆子初大概没想到阿笙会这么说,清了清嗓子,“所以,这是服务费?”
“嗯。”
“太少了。”陆子初嘴角开始有弧度上扬。
阿笙很受教,不是一般的出手阔绰:“下次多给你准备几张。”
手机那端陆子初像是被恶作剧的孩子给逗笑了,看着钱包里多出来的现金,原本浓墨色的眼眸,似是被笑意冲淡了冷清。
在这样一个天气里,天空铺满了白云,温暖的光洒在英国大街小巷,空气中弥漫着眷恋的味道,只因这里有一个人让他时刻牵挂着,虽然没有因为离别带来什么伤感,但心中却是涟漪动荡。有时候,最平凡的挂念也会在被拉长的时光里长上最深刻的皱纹。
......
在英国,阿笙和流沙把日子过得很安静,所有的夜生活和年轻人的疯玩世界都跟阿笙无关。每到夜晚,流沙除了看漫画,就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阿笙原是不爱看电视的人,受小姑娘感染,多是会走过去和她坐在一起,泡上一壶花茶,看电视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如果可以忽略时间和生活环境,倒是很像小时候,家人饭后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偶尔点评议论,那样的家居快乐,是用任何言语都无法描述的。
阿笙不得不说,顾城把流沙教育的很好,小丫头很健谈,但这样的健谈并非生涩空洞,她能和大人坐在一起海阔天空的聊天,吸收知识很快,也懂得学以致用,偶尔沉下性子,把孩子当‘成’人来看待,听她说话,倒也是一种享受。
流沙这么能说,倒显得阿笙太过寡言了,面对阿笙的一言不发,流沙咬着大苹果的同时,会看着阿笙的眼睛:“姑姑,什么时候我能像你这么安静就好了。”
阿笙笑,像她这么安静也不好,就像叶子落进湖水里,如果连一丝水波都没有,旁观者岂不怅然?
她不是安静,只是习惯天亮后尽量忘记前一发生的所有不悦,给心腾出最宽敞的空间,以便接受更美好的事物。
跟她母亲一样,依依喜欢晨晚间散步,沿着街道慢吞吞的走着路,毫无目的,走到哪儿算哪儿,若是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歇一歇,或是原路返回,或是打车回去。
流沙每天早晨起床,都会迷迷糊糊的下楼,然后站在院子里晒一会儿太阳,待吃完早饭精气神回归,便会兴致勃勃的陪阿笙出门。
家里有做饭的佣人,陆子初安排的,但阿笙很少有用到她的时候,兴是佣人跟陆子初报备过这事,要不然陆子初也不会打电话给她。
陆子初问:“怎么把佣人给辞了?”
“流沙喜欢吃中国菜,我下厨会比较好。”
“好办,找华人过去......”
“还是算了,跟陌生人相处太费心力。”
阿笙不愿找陌生人,那就找熟人照应着。陆子初有意让陈厨暂时先过去,若不是被阿笙拒绝了,陈厨怕是真的会飞过来。
在英国家里住了这么长时间,阿笙和周围邻居倒是从未见过面,别墅与别墅间隐蔽性很高,家家户户注重**,恐怕拿着望远镜也偷窥不到任何情形。
流沙比阿笙有本事,若是早晨她外出散步,会有徐源或是贺蒙跟在她身后,所以阿笙倒也不怕她跑丢了。这日早晨回来,她先去厨房帮阿笙把早餐一一端出来,摆放在餐桌上,这才走到厨房里对阿笙说:“隔壁住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瘦瘦的,个子不算太高,好像是一个过了气的歌手。”
阿笙倒是在两天后的黄昏见到了那个流沙口中的过气歌手,别墅门前都有长长的青石板路,男子坐在花圃台阶上,正低头摆弄着相机。
夕阳映着他的脸,流沙在这时候用英文叫了他一声“叔叔”,男子抬头,温和的笑着。
他叫马丁,看外貌以为这人会很难相处,但就在当晚,马丁亲自登门造访,他是来送酒的,说是新邻居见面礼。
马丁家里珍藏了很多的红酒,他不爱喝酒,但很爱品酒,他说这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就像他开了一家咖啡屋,总是赔的时候多,赚钱的时候少,但他从未放在心上,他说开咖啡屋是为了兴趣爱好,是为了开心。
阿笙作为回礼,邀请马丁入屋一起共进晚餐,许是兴致高,马丁和流沙各自碰杯喝了半杯红酒。
阿笙没喝,她戒酒很长时间了。
席间,马丁看着阿笙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笑道:“我见过你先生,只不过离得远,看得不是很清楚。”
阿笙笑笑,没把马丁的话放在心上。
“他对你很好。”马丁嘴里忽然间又迸出来这么一句话。
阿笙这才愣了愣,不解道:“为什么这么说?”
“你有时候外出,他会开车跟在你身后,好像担心你会走失一样,当然这一切你都是不知道的。”
阿笙:“......”
这些事情,若不是马丁说起,她怕是一生都不会知道。
饭后,马丁让家里的佣人取来了吉他,在欢快的旋律中,和流沙跟随着节奏晃动着身体,纵使不再是歌手,却依然会为音乐痴迷,灯光下生动的表情,让四十多岁的马丁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像个开心的大男孩。
阿笙走到沙发前坐下,沙发上的靠垫很素雅,都是陆子初先前置办的,她靠上去,非常舒服。
再接到陆子初的电话,阿笙声音较之平时还要温软,陆先生不淡定了:“是不是闯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