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瞙苤璨午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瑚。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铄”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
此时晨曦笼罩着整个杭州,阿笙全身上下仿佛都在发光,漆黑浓密的发丝披散在瘦削的肩上,是个不管做什么事都无声无息的人,但若看到她,必定会觉得杀伤力很大。
恬淡沉静的脸庞,平静的眸子,虽然称不上绝色美女,但绝对会让人难以忘怀。
在t大,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师生们彼此心照不宣。无数女子试图接近陆子初,但顾笙却是那个例外。有人说,这段恋情,最先主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顾笙,而是陆子初。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从不知顾笙的存在,到私底下一步步渗入,对顾笙,向露承认自己心存好奇,这种好奇是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存在的微妙心理,无伤大雅。
对于向露来说,一个女人能够让陆子初思念多年,这份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空前绝后的。
t市,去陆子初家里做过客的人都知道,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籍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整墙面的大书架,很多人都以为陆子初嗜书如命。向露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因为业务关系和薛明珠等人打过交道,私底下约着一起喝咖啡,这才明白,陆子初爱看书是事实,但真正嗜书如命的那个人其实是顾笙。
模特婚纱走秀,他偶尔站在一侧观看,也只有在那时,眼底才会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聪明如向露,当一个男人看着跟顾笙拥有某种相同特质的女人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想或许她是知道的。
滋味总归是不好受,先是自欺欺人的喜,紧接着一定是满心满眼的苦涩。
阳台上植物很多,水不够,顾笙返身回来接水路过客厅,向露正盯着她看,忘了收回视线。阿笙见了,神情如常,笑了笑,走进洗手间接水去了。
向露微微抿唇,忽然意识到顾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了。性子越淡,越是容易在生活中打动人心,细水深流的东西总能在悄无声息中渗入灵魂最深处。
陆子初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半年来,韩愈把事业重心挪到了t市,昔日兄弟,在商界表面和睦淡然,私底下却是处处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