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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赴会(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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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漪轻叹了下,思乡。

向那香味方向而去,入了梨花林。

看着熟悉的梨花,涟漪的思绪回到了现代,儿时,每次去爷爷家,看到梨花时的情景。

心情异常平静,这也算是,这番前来的收获吧。

沿着小路慢慢走着,欣赏着梨花,看着在花瓣中辛勤采蜜的蜜蜂,涟漪的嘴角挂着笑容。这笑容不是她的招牌淡笑,而是一种毫无防备的微笑。恐怕只有在这无人之地,只有思乡之时,她才有这样的笑容。

苏涟漪没注意到,前方,梨花丛间,有一拐角,有一人身影隐现,过了拐角,与她打了一个照面。

那人见到苏涟漪时一愣,好像没想过这偏僻的小路会有人,更没想过,见到的人是她。

涟漪也看到了前方之人,那人一身雪衣,与雪白梨花辉映,威风过,衣抉翩翩,发丝在白衣的反差下,更是乌黑亮泽。

两人离得还很远,涟漪只朦朦胧胧见到那抹飘摇的身影,明明是颀长的男子,却给人一种马上羽化成仙之感。

因还沉醉在思乡的恍惚中,没有存在感,只觉得面前的不是景观,而是画卷。

李玉堂脚步缓了一缓,矛盾犹豫了下,却还是向她走来。

离的进了,涟漪这才想起,这人是谁,温婉一笑,“原来是你。”

最是那似曾相识。

李玉堂一愣,她难道……想起他了?

本就有些异样的心,怦然一动。在他脑海深处,她还是扭着肥胖的身体,一边喊着他的名字,一边直接扑上来,但如今,她却化身窈窕,带着浅笑,说——原来是你。

苏涟漪见对方直愣,想起之前两人见面发生之事,越发想笑了,“别告诉我,你忘了我了。”突然调皮地眨了两下眼,惹人怜惜。

李玉堂的心突然跳的猛烈,有些尴尬,他怎么能忘了她?当初日日夜夜都希望她能死于非命,后来日日夜夜想打倒她扬眉吐气,如今却日日夜夜思考一个问题——苏涟漪,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正当李玉堂想将苏涟漪的名字吐出时,涟漪又说话了,“那一日你落水,我让你随从将你送回,后来一直未见,你没事吧?”

李玉堂这才恍然大悟,苏涟漪说认识他,并非是想起他的身份,而是两人之前的白浪河的相遇。

是啊,两人还有这么个插曲,他怎么就忘了?

“恩,无事。”他回答。

涟漪又忍不住笑了笑,“真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刚刚你从那转交而出,我还以为你是梨花仙呢?”

“梨花仙?”李玉堂不解。

涟漪点点头,“是啊,你看这梨花多美,洁如盐白如雪,而此地也无一人影,你突然从锦簇的梨花中出现,也是一身白衣,不是梨花仙,又是什么?”

李玉堂的虚荣心一下子暴涨。之前两人交锋,都被其狠狠压下,他忘不了她在胜酒铺打探消息,顺便送了一枚点子,他更忘不了她将他狠狠击败后又挖了他所有雇工,让他损了夫人又折兵。

如今却突然得到了她的赞扬夸奖,有些飘飘然,不知道回什么是好。

“你是接到了请柬吗?”涟漪问。因之前有过一次交道,再见面竟有种朋友聚首之感。

“家父得到请柬。”李玉堂答,一说到这,心中又有些不平衡,凭什么苏涟漪得到请柬,而他没有。

涟漪面露惊讶,“你是商贾之子啊,真是看不出来。”

李玉堂疑问,“很奇怪吗?”

“恩。”涟漪点头,“人的穿着固然不说明什么,但追求的风格却可以反应出他内心,就如同性格内向之人喜穿素衣,性格热情之人喜穿大红大绿那样夺人眼球的颜色,”涟漪突然想起了总是一身紫衣的叶词,突然失笑,“有些人总穿着紫衣,其实是个骚包。”

说完,她觉得有些失言。骚包一次若是现代人说,没什么,只是个形容词,但古代女子说这个词,会不会有些粗俗?

不过转念一想,粗俗就粗俗呗,她也不刻意追求什么高雅。

却没想到,李玉堂和她想到了一块去。脑海中回想着一身紫衣的叶词,再想到那到处放电的桃花眼和很贱很贫的嘴,咬牙切齿,“对,很骚包。”

涟漪噗嗤笑了出来,看这一身雪白的谪仙说“骚包”两字,很有趣。

李玉堂却垂下眼,若有所思。“我穿白色,意味着什么?”

涟漪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你附庸风雅,便是追求纯粹和完美,反正,这白色,不应是商贾的颜色。”商人,应该是土豪金才是。

李玉堂的眉头微微蹙了一下,也随着涟漪深深叹了口气。“追求?人哪有什么追求的权利?当落地的瞬间,命运便已安排好了。哪容我们多选?”在说自己。

涟漪也点了点头,也是有感而发。“是啊,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人生很无奈,并非追求了,就得了。”就例如说穷人,有什么选择?

李玉堂不解,听苏涟漪的口气,她好像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

她有什么不满意的?如今的苏家也算是小有所富,她也不像从前那样犯浑,在外有他爹的庇护照顾,在家听闻她爹苏峰也是对其溺爱有加。

难道……

李玉堂不由得想起,难道苏涟漪是不满自己的夫君?因除了她的夫君,他实在想不出,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你……接到请柬?”李玉堂犹豫着,最终问出了心中之痛。

涟漪无辜地点了点头,此时与这名男子一起,就好像是朋友相逢一般。“是啊,我也明白为何欧阳老先生给我发请柬,我苦恼的很。”

“哦?你的苦恼?”李玉堂惊讶,这世上,有什么事能讲苏涟漪苦恼?

在他印象里,这苏涟漪就是无往不利,所向披靡,他真想知道有什么事让她苦恼。

涟漪又叹了口气,皱了皱眉,眼神满是无辜。“我不知道自己应去哪,去男宾区吧,我一名女子实在是尴尬;去女宾区吧,我确实请柬的邀请人,欧阳老先生估计不是让我来和女眷们拉家常的。哎,总而言之,好苦恼。”

李玉堂愣了一下,而后心中好笑,是啊,这还真是个问题。“那怎么办?”

涟漪耸肩,“我要知道怎么办,就不在这里闲溜达了。”

此时的苏涟漪真是让李玉堂惊讶,若不是他明知这人就是苏涟漪,是真真不相信的。此时的苏涟漪,就是一名素雅的女子,没有睿智和机敏,而是为了一个小小的问题苦恼犹豫。

虽说是小问题,但不解决,也确实很尴尬。

“你与谁一同来的?”李玉堂想到这个问题。

涟漪不知第几次叹气,“没人,就我自己,还有一名大叔,在门外马车里等我。”

“……”李玉堂愣了下,“为什么不带丫鬟?”一般女眷烦了,都带丫鬟走走,陪着聊天也好。

“没有。”涟漪道。

“为何不买?”李玉堂问。

“为何要买?”涟漪答。

“用来照顾你起居啊。”玉堂惊讶又带了考究地看了苏涟漪,很仔细的打量,怀疑此人只是容貌像,而非苏涟漪。

涟漪伸手去摘树上的梨花,拿了一朵,放在鼻尖闻了一闻,“我也不是老弱病残,自己可以照料自己,为何非要找个人照料?”

“……”李玉堂无话可说。“那你打算一会怎么办?”

涟漪闻着花,头也不抬,不去看他,“都说了,不知道啊,要不然你帮我想个办法?”

李玉堂点了点头,也陷入苦恼,这苏涟漪,到底应该去哪里,应该怎么办。

此时的苏涟漪,自然不知面前这白衣男子就是她那被迫结下梁子的仇敌李玉堂,只觉得是年纪相仿又萍水相逢的朋友,也许因其一身白衣,竟让她觉得十分好接触。

她也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能感受到紫衣叶词总抓紧一切机会冲她抛媚眼,她只能心中苦笑,当看不到。

但面前这名男子却不是,与人保持着礼貌的距离,相反给她一种亲切感。这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很不错。

看着专心思考的白衣少年,苏涟漪噗嗤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李玉堂忍不住蹙了峨眉,她在取笑他?

“因为开心啊,刚刚是我一人烦恼,现在拽了人陪我一起烦恼,独忧不如众忧,岂不乐哉?”涟漪开起玩笑。

李玉堂哭笑不得,这有什么可开心的?

见苏涟漪手中捏着梨花,这梨花长在树上,没有牡丹月季的娇艳奔放,也没丁香那般内敛羞涩,不大不小,毫无优点,他不解她为什么刚刚一直沉醉似得欣赏梨花。

也伸手,去摘一朵,想学着她闻闻。

但刚刚碰那雪白花瓣,突然,从花中飞出一只黄色飞虫,紧接着,他指尖一疼。“啊。”低声惊呼了下。

“怎么了?”涟漪赶忙道。

李玉堂拧着眉,面带怒气,看着自己的指尖,“被蜂蛰了下。”今日真是倒霉。

“疼吗?”涟漪问。

玉堂烦躁,“你也找只蜂蛰一下,就知疼不疼了。”

涟漪一耸肩,“朋友,你这脾气可不好啊,被蛰就被蛰呗,男子汉大丈夫,干什么激恼?”

李玉堂哑口无言,咬着牙,他讨厌别人说他脾气不好。他爹说过,说他脾气急躁,若是不改,成不了大事。那叶词说过,说他败就败在急躁上,而如今,这苏涟漪也说。

涟漪马上发觉自己失言,可以说,今日见到这名白衣男子后,就没有了平日里的拘谨。

也许是因刚刚一直沉浸在思乡之情中吧,放下了在鸾国的防御心理,心态很是平和。或者也许事因和这男子不是初识,之前有过一次交际,一同落水,也算是患难之交,所以现在和他说话就随意很多。

“你生气了?”她问。

被她这么一问,李玉堂的急躁莫名平息了不少,叹了口气,“没有。”另一只手想去按压被蛰的手指。

“等等,别动。”涟漪赶忙道,

李玉堂停了手,不解。

“抱歉,失礼一下。”涟漪先打了招呼,而后伸手抓住李玉堂的手。

李玉堂一惊,没想到她竟……

男女授受不亲,她怎么可以这样?难道她那好男色的性子还没改?

就在李玉堂想愤怒将自己手抽回时,涟漪却说话了,“你手指之所以疼,是因为毒液,此时伤口上还挂着蜜蜂尾部的毒针,若是不及时拔出,会越来越疼。”

说着,一只手抓住他的手,送到自己眼前,另一只手小心在他手上的手指上捏住,而后轻轻一拔,“看见了这个毒针了吗?”晶莹雪白的手指伸到了李玉堂面前。

定睛一看,果然,她指尖捏着一根小小的刺。

“你是说,这里有毒?”李玉堂惊讶,那他的手……

涟漪噗嗤笑了,“你这人,不仅脾气急躁,还惜命,真是和你外表正好相反啊,伸手,接住这个针,一会我给你讲一些别的知识。”心里阴暗地想,反正她也无所事事,抓个人陪她无聊。

玉堂也没多想,就顺从地伸出另一只手,那只手,指尖修长,骨节分明,是一只很美的男子手掌。

涟漪没多看,就直接扔了进去,转而去处理他被蜜蜂蛰的伤口。两只手一挤,毒液渗出,掏出帕子擦了干净。很惊讶地抬头,“你不疼?”

“还好。”他答。

“这种疼痛可比刚刚蜜蜂蛰你时疼多了,刚刚你叫出来,现在为何不叫。”疑问。

李玉堂哭笑不得,“刚刚我也不是因为疼才叫唤,是吓了一跳。”他从小习武,哪是那么娇贵怕疼之人?就说前几日也叶词打架,也是落了一身的伤。

不知为何,被这苏涟漪误会娇贵怕疼,心中竟有丝不爽。

涟漪放开他,“好了,剩下得慢慢恢复便可。”

李玉堂只觉得手上之感很奇妙,这是他第一次被女子触碰,本以为很反感,但却没有想象中得反感,手上有滑腻,是女子的触感?不过,看到伤口,想到苏涟漪刚刚说的话,有丝疑问。

“你是说,这个有毒?”

涟漪点头,“有毒,”伸手捏起李玉堂另一手掌心的毒刺,“现在这毒刺里还有毒,若是你不拔出,毒液就会渗入更多,你就更疼,更不易恢复。”

李玉堂面色微微一边,“这毒,不会致命吧?”

涟漪笑了,“自然不会,除了疼一些,其实没什么坏处,还有好处。”

玉堂不解,“被蜂蛰了还有好处?”

涟漪点头,“蜜蜂浑身是宝,其酿制的蜂蜜自然不说,就说着蜂毒,可治风邪之症,还可活血,一会你的疼痛消失,仔细体会,就能感觉到伤口处热热的,就是这蜂毒的作用。”

李玉堂看着指尖伤口,第一次听说这些。

“你也不要恨这蜜蜂,你的伤口随后就好,而蜜蜂却丧了命,可以说,它用自己生命维护尊严。”涟漪道。

李玉堂不解,“不可能,刚刚我亲眼所见,它蛰我后变飞了去。”

涟漪又举起了那刺,“你仔细看,这刺,连带着毒囊以及蜂的内脏,没了这些器官,它能活吗?即便是刚刚飞了,没多一会,也会殒命。”

涟漪的眼中带了一丝哀痛,“我很喜欢蜜蜂,以前也经常接触,我爷爷便是养蜂人。”

李玉堂一愣,苏涟漪的爷爷?不是酿酒的吗?何时又养蜂了?

苏涟漪说的自然不是鸾国的爷爷,而是现代的爷爷。在美丽的沂蒙山脚下,便是他爷爷的家,那里有花,有果树,每逢花季,爷爷便放蜂。

“蜜蜂是极有纪律的一种昆虫,很干净,很勤劳,没有私心,家族中的每一只蜜蜂都绝不会背叛家族,这一生只会为家族的荣誉利益奋斗,这些,是人类永远也比之不过的。”涟漪缓缓道。

李玉堂不解,这不就是虫子吗?最多就是有一个蜂巢。

“跟我来。”涟漪一个俯身,向刚刚那蜜蜂飞去的方向而去。

李玉堂便跟着,心中惊讶,这苏涟漪为何总会又这些新奇知识以及奇思妙想?她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

想着,便跟着苏涟漪过了去。

不一会,涟漪惊道,“找到了。”

李玉堂上前,不解,找到什么?

涟漪蹲下身去,将黄色的小虫尸体捡了起来,“找到了,这名宁死不屈的小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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