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火力配置
实际上这个时候,就算因为史迪威特别重视,所以装备最好的新三十八师,也只能做到给每个十二人制的步兵班,装备一到两支汤姆逊冲锋枪。
故此给整连士兵全部装备汤姆逊冲锋枪,这样奢侈的事情,驻印军根本做不到。
另外汤姆逊冲锋枪虽然火力很猛不假,但是这家伙毕竟只是冲锋枪,不是后世使用的突击步枪,使用的是11.43毫米口径的手枪子弹。
这种子弹虽然威力大,停止作用非常好,一枪便基本上可以彻底瓦解一个人的抵抗能力,可是它毕竟只是手枪子弹,存在初速度,射程近,穿透力差的缺点。
汤姆逊冲锋枪虽然纸面上说有效射程二百米,但是实际上在五十米以外,射击精度就开始大幅度降低,想要精确命中二百米之外的目标,除非射手是像方汉民这样的高手高手高高手,才有一定的可能性。
否则的话,士兵们连有效命中一百米外的人体大小的目标都十分困难,往往最有效的交火距离,都是在五十米距离左右。
所以一个连的士兵,都拎着这种家伙,在丛林中跟鬼子干仗,一旦鬼子在一百米之外,这些士兵手里的汤姆逊就成了摆设,到时候就等着挨宰了。
再说了,汤姆逊冲锋枪子弹穿透力很差,丛林之中可供隐蔽的树木非常多,有时候鬼子只要侧身躲到胳膊粗细的树后,就算是射手能打中树干,也无法杀伤躲在树后的日军。
故此二战刚开始的时候,在太平洋战场上和鬼子在丛林中交手的美军,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所以汤姆逊冲锋枪并不特别受美军的待见,相反美军更喜欢用BAR在丛林中对付日本兵。
BAR火力强(相对步枪)威力大(相对冲锋枪),射击距离远,而且使用的是7.62毫米口径的全威力步枪弹,故此穿透力很强,普通子弹都可以轻松穿透大腿粗细的树干,一旦日军躲在树后,只要对着大树一通扫射,树后的鬼子照样会被打成筛子。
故此一些资料上记载说驻印军给整连士兵装备汤姆逊冲锋枪,根本就是胡说八道,任何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真正想要士兵们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就必须给士兵进行合理武器配置,故此方汉民为手下选择武器配置的时候,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