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52小说 > 抗战之血肉丛林 > 第九十二章 杀出去

第九十二章 杀出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这时候半自动和自动武器的优势就彻底体现了出来,方汉民带的弟兄,最不济也拿了一支MI加兰德步枪,只要装填子弹之后,一口气就能打出八发子弹,而且根本不用再次拉栓上膛。

另外汤姆逊冲锋枪和M1卡宾枪也都活力充沛,一个照面就把这伙日军给打的人仰马翻。

方汉民他们几个交替射击,交替朝前突进,按照方汉民平时教他们的那样,每次两个人射击,两个人快速朝前突进,剩下一个人则负责掩护,他们五个人一组,始终可以保持着两个人以上在同时射击,基本上不会出现一起把子弹打完,又一起忙着换弹夹装填子弹,给对面日军留下瞄准开枪的机会。

他们五个人相互配合着,把巴兰这个菜鸟护在后面,如同一把尖刀一般一下就斩入到了敌群之中,几乎毫不停歇的一边开火,一边朝着前面突击。

他们刚过去,不等鬼子反应过来,许明远和李双虎就也端着枪带着他们小组的成员杀了过来。

许明远用的是高楚留下的卡宾枪,虽然射速不如汤姆逊冲锋枪,但是也是半自动武器,他一边突进,一边将枪托抵在肩窝上,不停的朝着出现在他眼前的日军扣扳机开火,动作很快,射击精度也很高,不敢说弹无虚发,但是起码命中率还是相当高的,眨眼工夫一梭子子弹打完,三个日军就成了他的枪下之鬼。

而李双虎现在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好吃好喝,现在可以说也是身强力壮,把他的那挺勃朗宁自动步枪夹在腋下,一边朝前奔跑,一边对出现的日军进行抵腰射击。

勃朗宁自动步枪就算是一战期间研制的老家伙,可是也不能小觑它的威力,这玩意儿射速快,威力大,穿透力强,故障率很低,皮实耐用,而且比起一般这个时代的轻机枪来说,更方便行进间射击,缺点是太重了一些,而且弹匣容量有点小,只有二十发子弹。

可是这家伙到了李双虎这个老轻机枪手的手里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支家伙,就算是他今天身上带伤,这会儿情急紧张之下,也忘了身上的伤痛,用胳膊夹着这支BAR,一路上边跑边猛烈开火。

其余人等也都不甘示弱,各自手持他们的武器,一边朝着日军疯狂射击,一边急速朝前左右晃动着突进。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手持着一支老掉牙的堑壕枪的刘宝田,也一样大发神威,因为今天他们遭遇日军的时候,双方距离已经很近了,他手里的这支温彻斯特1897式霰弹枪就正好派上了用场。

这家伙根本不用仔细瞄准,只要对着日军大致的方向搂火就可以了,粗大的枪管之中,瞬间就喷射出一堆铅丸,根本不用担心打不着对方,所以只要这货每开火一次,就铁定会有一个日军身上喷着血被打翻在地。

所以方汉民弄来这些温彻斯特霰弹枪,确确实实非常适合在丛林中和鬼子打遭遇战。

面对着如狼似虎一般朝他们直扑过来的这伙身穿着美式作战服的敌人,这伙日军根本没有心理准备。

他们原来还计划着先包围住这伙敌人,然后七平八稳的开始打阵地战,围歼掉这支敌军,可是他们在过来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伙敌人会如此凶悍,居然一拥而上,悍不畏死的便朝着他们扑了上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