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很八卦的消息要告诉大家,不知道你们大家愿不愿意听!”谭绮贞说道。她已经有点上道了,想借这个机会与同学们打成一片。
“什么消息呀,哪方面的,赶快说出来呀!”张仔怡急死了,一看就是个八卦的祖宗。
“最近很流行一首歌,叫做《秋天里》的,大家还知道歌手是谁吧!”谭绮贞问道。
“当然知道,是我的男神汪枫唱的,你不会有什么关于他的消息吧!”张仔怡说道,眼睛里亮着小星星。
其他人看到了她那副崇拜的样子,心中呕吐不止。大姐,瞧你那模样,跟人家八杆子也搭不上边,崇拜个啥呀。
“我前几天碰到了汪枫的堂哥汪风,他跟我说了一段他与汪枫的往事。”谭绮贞卖了个关子,没有说完。
即便如此,她的话也已经叫人不明白了,张仔怡就是其中的代表。
“等等,你的话让我糊涂了,怎么有两个汪枫呀?”张仔怡说道,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大脑袋,表示很不理解。
“汪枫的堂哥也叫汪风,他们俩的名字只不过发音一样,其字形并不相同,一个是有江枫鱼火对愁眠的‘枫’,一个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风’。”谭绮贞为大家做了解释。
“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但他堂哥与他之间有什么事呀,难道是两人抢一个女朋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劝汪枫放弃吧,他还有我呢!”张仔怡自作聪明地说道,兼带有些自恋。
同学们看着她的那副不知羞耻的样子,纷纷转头作呕吐状,拼命用手堵住嘴。不过张仔怡对大家的举动并不在意,她已经习惯了。每当她作出这种表情的时候,同学们都有这样的反应。长期下来,她已经产生了抗体,能够免疫了。
与那些人相比,谭绮贞并没有做出同样的动作。她只是微微一笑,用眼神坚定地支持了张仔怡的说法。张仔怡看到了,她的心里有了那么一丝温暖。真是好人呀,值得一交,她感叹着。
“不是你想的那样!汪枫的堂哥跟他并不对付,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恨他!”谭绮贞说道。
“那是怎么回事?”张仔怡跟着好奇宝宝样地问道。不过这个宝宝太大了,一般人可能扛不住。其他人听了谭绮贞的话,也对其中的隐情产生了兴趣,都向她投向了咨询的目光。
看到全班同学都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谭绮贞心里得到了满足。她清了清喉咙,把那件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从头到尾说了出来,之间还添加了不少自己的创作。众人被故事中那狗血的剧情给震撼了,你妈,这样的事情也行!
“这个人也太小气了,不就一个馒头而已吗,还恨汪枫这么多年!”张仔怡愤愤地说道。她是汪枫的粉比,自然要为他开脱。
“要我说,这人也挺有毅力。为了这么一件事,还能恨这么多年,也真不容易。要是摊在我身上,我根本做不到!”疑似班长的同学说话了,其中很有些笑点。他这人看着不苟言笑,想不到能道出这番话来。
“这事肯定是汪枫错了!别人明明饿得要死,他却将别人即将到手的馒头给抢了过去。要是这人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汪枫这罪过可就大了!”童大维说道,他挺汪风。
“如果从人情道德来看,汪枫自然也是有错了。不过那个时候都是小孩子家家的,哪里明白这些道理!”又一个女学生出声了,还是挺的汪枫。她的面容比较姣好,穿着打扮也很时髦,看起来家境应该也不错。她如果走在路上,肯定会有一定的回头率。
“如果小时候不懂事,但现在他都这么大了,怎么还不给人家道歉!”又一个男生跳了出来,看起来对汪枫没有什么好感。他穿的衣服很普通,长相也很普通,气质也很普通。唯一的亮点是那双眼睛,显然特别黑。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截然分成了两个阵营。男生一派,女生一派,激烈地辩论,谭绮贞在燕师大学的第一天就这样度过了。(未完待续。。)</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