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河镇派出所所长和县交警大队队长给以免职处分;
三、县交通局长给以党内记大过处分、主管客运的副局长停职检查;
四、肇事客运公司罚款五十万元。
处理意见一公布,便在全县引起了巨大反响。因为如果按照以前处理这类事故的标准,肇事的私人客运公司的老板和检查站的两名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没有什么可有疑义的,但是这次居然还追究了运河镇派出所所长、县交警大队队长以及交通局领导的责任。
张翰和李晓宁这是在向全县的人民和所有的领导干部表明一种态度,我们不怕揭伤疤。安全重于泰山,出了任何事故都必须落实到人,都必须有人负责。不能再象以前那样,把死伤者一安抚就万事大吉了。
运河镇派出所所长同时兼着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在整个新邳县也属于实权派人物了,现在直接被免职,反响就非常强烈了。周大壮虽然不是很聪明,但是也不傻,知道下一个可能就轮到自己了。立刻给县委县政府分别写了一份检讨,希望有一个好的态度来争取领导和民众的理解和原谅。
李晓宁其实一直对周大壮都不是很满意,这位胖胖的公安局长,显然没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他是早就有换掉周大壮的心思。只是一来周大壮的人事关系在平川市公安局,不归县里管;二来也一直没有合适的可替代人选。才一直没有动这块豆腐罢了。
但是这次的事故,却让李晓宁生出了必须换掉这个草包局长的念头——新邳县的公安系统在周大壮的带领下已经是一盘散沙,毫无纪律性可言,如果继续放任不管,将会有更大的事情发生。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周大壮这个将必须换掉。
但是周大壮是公安系统的人,他和张翰并没有直接处置权,而且这次调查组的主要人员都是公安系统的,要让他们来调查局长周大壮的工作情况,很难查出真实情况,所以先前公布的处理意见中并没有针对周大壮的条款。
不过这并不表明,李晓宁是要放过周大壮。相反,他是要一棒子把周大壮直接敲晕了。
表面上,事故调查的工作已经停止,但是李晓宁安排的由侯修才亲自带领的调查人员还在继续进行着。侯修才有的是路子,在国安他都有关系,别说几个私家侦探了。很快,他们的调查结果也出来了:全县的“酒后驾车和超载专项检查站”建立后,周大壮只随着李晓宁去过一次,此外从没过问过检查站的运转情况。
更为严重的是,全县所有的安全检查站所用的检查人员,百分之八十都是临时招聘的合同警察,在出事的那个检查站的两个检查人员全部都是这种情况。
合同警察各个城市几乎都存在,主要是因为警力不足造成的。但是这些临时招聘的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普遍存在素质较差,粗暴执法等问题,而且这其中还蕴藏着严重的**空间。所以,李晓宁在正式当上县长后,早已经责令周大壮取消合同制警察,禁止使用。
周大壮明知道李晓宁的脾气和行事风格,为什么还敢对李晓宁阳奉阴违呢?他可是出了名的胆小啊!其实只要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这里面有着巨大的利益,利益大到足以让周大壮不去执行李晓宁的工作部署。
当侯修才把调查报告放到李晓宁的案头,李晓宁看了之后,便让侯修才暂停了调查。他知道如果继续查下去,肯定可以查出周大壮贪污**的问题,但是这些年他已经把太多的人送进了监狱,不想再遇阻代庖地帮纪委干活了。眼前的这些证据,已经足够让周大壮从现在的位置上下来了。
周大壮毕竟是县公安局长,李晓宁一个无权处理。于是他和张翰一合计,便开了一次常委会。会议认为,周大壮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多人进入公安队伍,是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鉴于公安局长周大壮同志所犯错误的事实,建议自动辞去局长职务,由政法委书记何忠国同志暂时兼任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