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孙九霄远远喝住了两人。
“猪肝,猪大肠。”两人如实答道。
斧头组织雷老五原本只是码头的搬运苦工,这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了,当时作为最基层的劳动工作者,食不果腹,卤煮就算改善生活。
所以,雷老五这一干核心人物,最大的喜好就是猪下水,没病之前几乎是餐餐必备。
“端走!”孙九霄摆摆手,将两人给喝走,“食脑虫最先是从猪身上发现的,再吃,再吃就死了!”
有些医生,在嘱托患者的时候脾气很大,这并非是医德不好,反而是好的体现。
因为他们将患者当成了至亲至爱之人,若非如此,怎么会被感染情绪?
灵光一闪,孙九霄拍案而起,“有了!猪脑!”
“吃猪脑?我也很喜欢。”雷老五乐的开了花儿,“狂飙,吩咐厨房,杀猪取脑,我要吃三套!”
狂飙是唯命是从的,当即就要将信息传给厨房,却被孙九霄给喝住了。
“不是让你吃!是治病用的!”孙九霄自然知道雷老五为什么对猪脑这个向往。
食脑虫,首次发现于猪脑,随之被误食入人体的例子很多,都是不治而亡。
寄生于雷老五的脑中,这食脑虫想吃猪脑,通过神经,信息传递给了雷老五,自然他也对此趋之若鹜,不然也不可能开口要三套,以猪的脑容量,三套猪脑也是一顿大餐了。
“我想到了,后天吧,后天派人来接我。”孙九霄打个响指,笑意越发浓郁,“我在中医协会的科研室先做个实验,如果能成,你就有活路!”
孙九霄话虽如此,实则已经有了六七分的把握,再说中医协会的科研室又没有食脑虫,何来实验?
究其目的,是提及这个名字,能让雷老五在痊愈之后帮忙推广传统中医,推崇中医协会。
黑涩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动不动就伤筋断骨,如果这些病人都集中在传统中医之下,那绝对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那好!”雷老五也有几分欣喜,当即吩咐道:“狂飙,去送送孙九爷。”
说到这里,雷老五猛然记起一件事,又吩咐道:“那个野狗,我不喜欢,不要让他见到明天的太阳了,知道么?”
以往雷老五还有顾及,若是在大战关头自己出了好歹,军心一乱,偌大斧头门庭就要付之一炬。
既然有了活下去的希望,雷老五也不顾及,直接对野狗下手,宣战与天狼。
“是!”狂飙唯命是从,对孙九霄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满面感激之情,“孙九爷,请!”
“我再来之前,不要碰任何猪肉,最好肉也不要碰了!”孙九霄说到这里,从怀中掏出一个玉瓶,“张嘴。”
雷老五果真就如同一个乖宝宝,乖乖的张开了嘴巴,任由孙九霄将不明液体滴入他的口中。
虽然龙涎液是不可复刻的古之奇珍,孙九霄不介意再多用几滴,这玩意儿既然存世,就要物尽其用,像正气门那样珍藏千年舍不得使用,若非如此鬼佛也不会上门赌斗。
等领回沈佳欣和阿木的时候,两个小丫头意犹未尽,不知被那旗袍女子怎样蛊惑,依依惜别,却对孙九霄只字不提,只说是女人之间的秘密。
孙九霄没有理会追究,他实在太累了,只想躺在床上好好地睡上一觉,如果能有寒毒爆发时的待遇最好不过。
“九爷,需要我们做什么准备么?”狂飙心甘情愿的当做司机,这世上孙九霄是唯二能享受这等待遇的。
“两头大肥猪。”孙九霄想了想,纠正道:“两头大野猪,最好是一千斤的野猪王,一头烧烤,一头红焖,小小辣……”
孙九霄立刻意识到自己说偏了,赶忙止住,“准备两头野猪吧,先不要杀。”
沈佳欣对于孙九霄这个口味,并不陌生,用脚趾头就能猜到他是在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轻啐了一口,“你个吃货。太平盛世的,让人家去哪儿找野猪?”
“这个没问题。”狂飙很给孙九霄面子,当即应了下来:“我们家五爷跟东北纳兰王爷交情不浅,待会儿我就报过去,两天之内,两头野猪就能发过来。不过……一千斤是不是大了点儿?”
一千斤不是大了一点儿,谁家野猪能长到这个分量?都可以叫做野猪精了,寻常的有五六百斤已然罕见。
“那就五六百斤吧,多搞几头。”孙九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心里盘算起来:“一头烧烤,一头红焖,一头卤煮,再来一头晒成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