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华见她坐下了,把药瓶放在毯子上,从袖子上摘下针,对她说:“把手伸出来吧,得先把血泡挑破放出淤血才能上药。”
大概是人类天生对于尖锐物品的惧怕,金如抿了抿唇,一双白皙的手攥紧了,挤压到手上的血泡又疼的一下子松开了。
庄华想是哄小孩一样的说:“把手伸出来,放心,我会小心的不会留疤。”
金如的脸又红了一下,咬了咬牙,把双手伸了出来,摆在庄华眼前。
庄华及其自然的握住金如的一只手,事实上要是对着一个女人庄华会不自然,这篇小说作者也写不下去了(三狐:挖鼻……谁刚才叫我?)。庄华把针在火把上烤了一下,然后用里衣的袖子擦干净针,拿着针小心的挑破了进入手上的血泡和水泡,挤干净里面的淤血和脓水。
忘了拿水和布。庄华问金如:“有水和布吗?”
金如点头,“有,就在……”金如刚想说,一想起包袱里还有一些不能让人发现的东西,就说不出来了。
庄华善解人意的说:“你忍着点疼,把东西拿出来吧。”
金如松了一口气,起身到包袱旁边从里面难处一卷干净的布和水囊,庄华撕下来一小块布,又从水囊中倒出些水在上面,然后用微湿的布擦干净进入的手,这才开始往伤口上面抹药。
庄华拿来的药是淡绿色的膏体,这还是从邢乐手里抢来的,青繁出品必属佳品。
把金如手上的伤口都抹上药之后,庄华起身告辞,“尽量别把药膏蹭掉,明天应该就会好,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
“白大哥慢走。”金如也起身向庄华拜别。
庄华回了帐篷,却见之前还躺着的柏承彦坐在那,庄华问道:“承彦,睡不着吗?”
昏黑的帐篷里,柏承彦的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你还说你不喜欢她,可是你一直在关心她,一直在帮她。”
庄华忽然有些烦躁,这一路上柏承彦已经说了好几次这件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然后淡淡的说道:“就算我喜欢她,又怎么了?”
黑暗中,柏承彦一愣,说不出话来。
是啊,庄华喜欢她又怎么样呢?一个年轻有为的翩翩君子,一个如花似玉出身高贵的女子,怎么看都很相配。
不对,这个女子竟然女扮男装,还混迹于男子之中,这等惊世骇俗之事,他一定是个不安分的女子,根本就配不上庄华!
“她配不上你。”柏承彦把心中的结论说了出来。
庄华问:“哪配不上?她长的好,出身看起来也不差,而且心志坚定,外柔内刚,说起来还是我配不上她,毕竟我出身不明,还无官无爵,现在还四处漂泊居无定所。”
“她女扮男装。不知廉耻!”柏承彦急急地说出了这句话。
一时间,帐篷里陷入一片寂静。
庄华的心情有些黯淡,虽然早知道会是这样,但是真的听到别人说出来,还真是不好受。心中自嘲的开解,反正你也没打算恢复女才子的身份,害怕这个,你可是穿越党,还忌讳这个?
可是糟糕的是,她确实害怕这个,也忌讳这个。
她怕那些朋友们知道真相的时候会离她而去,这跟真心与否无关,是观念的不同,就像柏承彦说的,不知廉耻,谁会跟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交朋友,更别说这个世界就没有和女子交朋友的男子。
庄华的沉默让柏承彦的心中升起了不安,他伸手去拉庄华的衣摆,却因为用力过猛把庄华拽倒在地,庄华整个人也一下子扑在了柏承彦的身上。
柏承彦只觉得一道温温凉凉的呼吸喷在颈侧,脸上一下子就生气了烫人的热度,“起来,快压死我了!”